面对踩,我的观点很明确:举双手支持“踩”的存在。作者有权写,读者有权评,既然要评,那就有好有坏,有支持有反对,凭什么不让人家举手反对?
当然,我能够理解,不哼不哈的被人踩一脚,的确是让人难受。但这也不是什么坏事,古人云: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倘若作者有心,从反对声中也许能够得到些许启示!
从属性上讲,人是群居动物,大致会达成某些方面的共识。
如果写的文章符合了这种共识,就会得到大多数人的肯定与赞同,也就是点赞。
有个别不同意的懒得评论,选择更方便快捷的踩一脚,来表达一下自己的抗议,很正常。好在这样的微弱力量是溅不起什么浪花的,作者不必费心去痛苦。
相反,如果遇到的踩太多了,作者该好好想想自己是不是哪里出问题了,而不是埋怨无人懂你。
我们都明白,只要有主观性的存在,就必定存在争议。
大家都是人,都有自由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意见不一致,不同的人选择表达的方式也有所不同。
倘若性子好点,给你略微指点一二,那是作者的一种幸运。倘若狂躁任性一些,留下一个脚印,头也不回的走了,那也正常。仔细想想,谁有那个义务必须给你指出你的问题呢?
心理学家麦基说:“当一个人内心充满某种情绪或想法时,心里就会带上强烈的个人偏好暗示,继而就会去现实中搜寻相关信息,最终形成一种‘真是如此’心理定势。”
我们所看到的世界,不过是我们选择看到的样子。我们想要的真相,不过是合乎我们自己口味的真相。
从这一点上来说,作者也不过是带着选择性的芸芸众生,也不必打着真理的大旗,在真理与道德的制高点去批判别人。去要求别人与自己一致,更何况自己尚且存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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