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迷妹
《努力到无能为力,拼搏到感动自己第二章8》 《努力到无能为力,拼搏到感动自己第二章8》我为自己拼,与他人脸色无关
有一种拼搏-------
我只是想做好我自己的事情,我只为我自己拼。所以他一心沉醉在自己的事情里,甚至到了独自一个人狂欢的境地。这种状态看起来更像一个疯子,但是他自己却觉得是最帅的王子,时间最终会给他足够的面子。
一开始的时候,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这个人,因为感觉这个人从头到尾都特别招人烦。认识他之后的那两年,我记得他凡是有机会逮着是个人,就开始张口噼里啪啦一顿说。说什么呢?说健康对人有多么多么重要,说他们的产品有多么多么好,不管听的人烦不烦,他就是说个滔滔不绝,准备说到天荒地老。
我不幸跟他合租一套房子,所以更不幸的事情是,每天都能听到他试图对我进行的“洗脑”,试图说服我跟着他一起干,带我装逼带我飞,带我实现发财致富飞黄腾达的梦想。彼时彼地,我虽然有着强烈的发财梦想,但是在他面前始终保持了最清醒的理智,在他的千万富翁不是梦的鼓动面前完全不为所动。
其实,说服别人重要的不是说,而是让别人看到你的作为。你自己还在为生活捉襟见肘时,别人凭什么来相信你的成功学。他跟我同居一屋,我是免不了经常被他说服,有的时候,说的次数多了,我会脸色特别不好看,甚至说出难听的话,但他当时是闭住了嘴,但是一觉醒来笑嘻嘻地跟没事似的,照样跟你说个没完没了,耳朵直接可以长出老茧,我觉得他真的是脸皮厚到了一定境界,如同铜墙铁壁一般。
我此时坐在电脑前细细回忆,他表面看是脸皮厚,其实内心确确实实是一种坚定的信念与意志,换成是我,打死我恐怕也做不到。他如此这般逢人就要劝说跟他干,的确是因为他坚信跟他干就会发财啊。在别人眼中是十足的傻子或疯子,但是只要傻得足够久,疯得足够狂,不就是一种拼搏嘛?
这就是我把这位朱大哥写进本书的原因了。虽然现年三十八岁的他,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实现发财致富的梦想,但是这位只读到小学五年级就辍了学,原先一直开摩托车拉客的他,逐渐在大上海买了车子,娶了娘子,还生了一个大胖儿子,也确实通过他的奋斗,做到了最好的自己。
当时的他干的事情是卖某品牌的保健品和化妆品,做的是直销的业务,有点“传销”的性质,简单说就是,把公司的产品卖出去,然后让买了产品的人也去卖产品,产品卖出去的越多,发展的下线人数越多,自然收益也就越高。直到某一天,你在国外某个城市的海边晒着太阳,不计其数的钱就源不断地打进你的账户。
这在理论上是完全有可能实现的,所以也能吸引到不少人去为之付出;但是这个直销行业到达金字塔顶尖的人,极其少数,所以这一辆列车上会不断有人下车,又不断地有人上车,但是朱大哥不管怎样,七年以来,一直都稳稳地待在车上,跟随列车向前行驶。
这很不容易。
因为做直销就意味着要不断地向别人介绍产品,试图说服别人买你的产品,试图让别人跟随你,和你一起卖产品。这意味着要不断地开发客户,要不断地跟人聊天,更为重要的,还要不断地遭人白眼。朱大哥遭我的白眼就遭了不知道多少回,我更难以想象,他在外面会遭到多少人的白眼和蔑视。但依然我行我素,做我所做,这得需要多么强大的内心。
有一回,他突然跑过来找到我说,今天下午某某酒店有一场讲座,特别好,讲座门票都我有票,我直接带你过去。我说,大哥,我有事儿在忙,再说,没事我也不去。不知道你那讲座是什么东西,就是聚集一帮人开始大忽悠呗。
他倒是一点都不介意的样子,还是继续自顾自说他的。他说主讲人是一个年轻的大学生,跟你差不多上下年纪。他原来也在公司上班,后来辞了职,干起了他们的产品,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现在自己已经买了保时捷卡宴,给他团队的人也都每人买了一辆车。看我不为所动,继续滔滔不绝,连“你若盛开,蝴蝶自来”这样的名句都从他嘴里鱼贯而出。我连杯水都没有给他倒,估计唾沫横飞的他早已讲的口干舌燥了。各种摆事实,讲道理,前前后后说了足足有一个小时。
我后来还是没有领受他的好意,坚决不去。我倒没有后悔错过了一次“改过自新”获得重生的机会,但是内心倒隐隐对他有一些亏欠,觉得辜负了人家的一番好意。直到有一天,感觉自己肠胃不好,鬼使神差地想到了他,买了他一个疗程的保健品,才感觉好受了些。而这一个疗程的产品花费我两千块钱,去医院的话估计几十块就可以吧。
还有一回,他来我工作室拿一个快递。那时,正好有一位女性家长坐在那里等待她的孩子。这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士,朱大哥仿佛又嗅出了机会似的,立马跟这位陌生女子攀谈起来,我出来看到的时候,两个人正聊得非常起劲。推销产品居然推销到我地盘来了,我当时有种咬牙切齿想揍他一顿的冲动,但是看到孩子妈妈脸上堆满了笑容,也无奈只好忍住火气。那一天,一套昂贵的护肤产品,当场成交。后来持续跟进,这位女士不到一年的时间,在他这边花费五万块,介绍三位朋友。
看似是走了低概率的“狗屎运”,但是其实把时间拉长,把基数做大,分母变大,那分子总会来临,一切又是意料之中。
如果他没有这样的拼搏,也许多年之后的他,还是一个骑摩托车拉客的车夫,日晒雨淋,奔波在上海的大马路上,成为城市里最底层的平民。他后来也没有能成为金字塔尖的人物,但是一年十多万的收入,也让他拥有了足够体面和满足的生活。我记得,那年过年前夕,他买了一辆奇瑞汽车,在小区门口放起鞭炮,请众朋友过来聚餐庆祝,场面盛大,心情愉悦。
现在细细想来,我还是蛮欣赏他,甚至有点喜欢他。他身上有很多我没有的闪光点。比如,他几乎每次出门都要穿西装打领带,洗完头发打上发蜡,让自己看上去精干,看上去像一个成功人士,虽然我知道他的衣服其实很廉价和劣质;比如,他能够处处留意生活的细微之处,别人身上一点细微的变化都能被他发现,对别人也格外的细心和照顾;比如,他还是个特别积极的人,总是愿意去主动认识别人,人脉也越来越广;比如,他还特别注重学习,主动学习一些知识和技能,他说服我的时候有一套一的东西,尽管很快被我看穿。
更加重要的是,我发现,他脸皮真的很厚,厚到就算万箭齐发都无法射穿。我早已拒绝过他很多次,他一有机会还是会拼命给我“洗脑”,告诉我他的“成功案例”,告诉我他成功带出了几个大学生,现在都发财致富,四处旅行,过上了美好生活。
有人挖苦他,有人嘲讽他,有人说他是神经病,有人说他做痴心梦,他好像都不予理会,更不会生气。这些外在的东西都影响不了他。有一天别人很反感地侮辱他,他回头轻描淡写地说了句:你讨厌我关我什么事情。
而这些“技能”,有玻璃心的人是完全“掌握”不了的。我们稍微一招人白眼,一招人拒绝,就仿佛自己哪里不对,哪里做错了什么似的,就会主动放弃。其实别人的打击和我们的人生又有什么关系?
有一种拼搏就是,你讨厌我关我什么事。我只是想做好我自己的事情,我为我自己拼。所以他一心沉醉在自己的事情里,甚至到了独自一个人狂欢的境地。这种状态看起来更像一个疯子,但是他自己却觉得是最帅的王子,时间最终会给他足够的面子。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