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米85,都是北京人,大个右臂骨折 两处~~~ 另一个轻微撞伤~ 我是左眼角缝了3针。。。在派出所没吃没喝呆了16个小时~ 对方张口要20万~ 我没答应~ 第二天晚上20点 我被正式刑事拘留~~ 送往朝阳看守所~……………
都说男人一辈子有3个经历,至少要实践一种, 当兵,坐牢,出海当水手! 在看守所里的3天让我印象深刻!!!我终于知道自由的意义!自由的伟大! 下面我详细的介绍:我在看守所里的日子!晚上22点我被带到看守大楼前, 首先进去时体检,包括抽血,胸透,血压,之后脱去所有衣服,检查是否藏有违禁物品, 接下来时进到拘留犯人的大楼门口,在一次脱去所有衣服,把衣服.裤子.鞋.袜子在检查一遍,把身上所有金属物品都要剪掉~包括 口子~拉锁~和鞋里的支撑物,说白了 就是把你身上所有的衣物都毁了!包括鞋~~ 下面是自己走进楼里,身上一丝不挂~ 只穿着被他们毁过的鞋~~~ 我终于开始了我的失去自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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