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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喜欢这三个球员

我为什么喜欢这三个球员

作者: ice_camel | 来源:发表于2014-02-18 22:52 被阅读259次

我一直坚持,篮球不仅仅是篮球,这项运动带给我的,是人生。我从中感受到的,是我心目中一个男人应该学会的一切。

第一个,斯蒂夫’纳什。我看的第一场NBA比赛就是05年太阳绝杀公牛的比赛。我现在都还记得那场球最后时刻太阳落后两分,然后标志性的V字站位纳什和小斯挡拆,然后右侧45度三分线外巴博萨一剑封喉。任何一个关注纳什有几年的球迷,都会对这两年纳什在湖人的经历无限唏嘘;任何一个看了07年季后赛鲍文表演的纳什球迷这辈子都不会原谅鲍文,都不会原谅波波维奇;任何一个看了10年季后赛用一只眼睛与湖人拼到最后一丝力气的纳什的球迷,都不会不感叹:风之子,走到头了。

关于纳什对我的影响,远不止我对传球组织性后卫的偏爱。我自认为我不是一个聪明的人,不是一个有天赋的人。但我自认为我是一个可以对自己做到严苛要求的人。只要我认为正确的事,就会让自己一丝不苟地去落实。了解纳什的人都知道,这是个吃货。但在时间渐渐带走风之子的灵动的时候,他用严苛的食谱,提前一个月归队训练来保持状态,才可以在10年再拿走一个助攻王。他的食谱,别说好不好吃,生芹菜,无糖沙拉,蔬果,去脂坚果,鸡胸脯肉,偶尔有烤鱼,你听起来都宁愿不要吃饭。这么些年,我谈得上成功的时候寥寥无几,大部分时候铩羽而归,但我还是坚信,严苛自律才是一个成熟的男人应该有的基本品质。不是因为看得到成功才坚持自律,而是因为自律才有可能看得到成功。

第二个,雷吉米勒。这个男人的比赛我是一场都没看过,但从那些文字,从那些古老的比赛录像,你可以看到这是怎样的一个男人。

如果要用一句话形容雷吉米勒,我愿意这么说:他告诉我们所有人,一个平凡得近乎平庸的男人,可以用坚持和坚强做到多伟大!

一个天生臀部有畸形,瘦弱得永远长不壮的人,可以屹立在NBA的肌肉棒子中十几年,凭的就是一手投篮,凭的就是一颗永不服输的心。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用自己本该用拐棍的身体去挡住壮得像牛的球员,用投篮这一招扼杀一个一个敢于挑衅自己的对手,光是想想这一路,个中辛苦,都非常人可以经受。

如果不是强悍到变态的不服输,不会有人可以8秒8分;如果不是强悍到变态的不服输,不会有人在比赛中和场边当观众的斯派克李做锁喉礼;如果不是强悍到变态的不服输,不会有人敢于一年一年地挑衅乔丹还打得不分不舍。

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没什么天赋,想都不用想,我们都成为不了薛定谔,成为不了爱因斯坦,成为不了乔布斯,成为不了拉里佩奇。但我们可以坚持做一件事做到极致,做到在一个圈子里,自己的名字是这件事的另一个名字。一些研究者(Bloom (1985), Bryan & Harter (1899), Hayes (1989), Simmon & Chase (1973))的研究表明,在许多领域,都需要大约10 年时间才能培养出专业技能,包括国际象棋、作曲、绘画、钢琴、游泳、网球,以及神经心理学和拓扑学的研究。似乎并不存在真正的捷径:即使是莫扎特,他4 岁就显露出音乐天才,在他写出世界级的音乐之前仍然用了超过13年时间。

如果连全情投入付出10年辛苦的心都没有,我有什么资格谈上天不公?

第三个,查尔斯巴克利。这个晴天肥猪是个天赋异禀的家伙,也是这篇文章里我唯一有兴趣描述生平的家伙:

史上最矮篮板王。连续11个“20分10篮板”赛季,1987-1997连续11次全明星。1992-93季常规赛MVP(乔丹时代从他手里抢MVP难如登天)。1993-95三季先后败给乔丹一次、败给大梦两次都属于天也命也,非战之罪。史上最强大的屁股。巅峰期的个人单打刷分可能是史上大前锋第一。激情、斗志、力量、爆发力、血性的集中聚焦。比尔·沃顿1991年看鲨鱼打球时认为“鲨鱼是最接近巴克利的人”。领衔殴打兰比尔创造“费城群殴”大快人心。罗德曼这辈子最忌惮的对手。梦一队得分王。史上最伟大的斗士之一。史上最会搞笑的NBA球员,没有之一。

和尤因一样,他是又一个“如果没有___”的伟大巨星。实际上,1993年,他输给乔丹;1994、1995年,他连续两次七场输给总冠军火箭。他是NBA史上最让人叹惋的球员,没有之一。

1998年乔丹退役后,同龄的巴克利步入低谷。他又打了一年半,最后以一种如他性格般壮烈的方式结束职业生涯:在场上抓篮板受伤,退场,结束。

由于他的大嘴巴,我国不少球迷不喜欢这个家伙,但查尔斯爵士在美国颇受尊重。我觉得巴克利教给世界上所有的男人最起码的三个信条:尊敬父母;待人有诚意;有血性。

无论怎么批判愚孝,父母生我养我,他们都是最值得我尊敬的两个人,无论人生路多么曲折艰苦,父母永远都相信我们,支持我们,他们俩都最值得我尊敬。

其实与人交往很简单,诚信待人即可,再适度控制自己已知的坏习惯。每个人都会有坏脾气,都会有让人很难忍受的地方,但只要诚心相对,大家互相都会理解。相反,谁要弯弯绕,最终算计到自己头上。

最后一条,有血性。男人应该学会宽容,学会在不是原则的问题上让步,但涉及到原则问题,应该用生命来捍卫。不要觉得用生命捍卫听起来很无聊,很幼稚,跟梦想一样。但我坚信,一个男人如果一辈子连愿意为之付出生命的信仰都没有,连愿意付出一生的梦想都没有,真的白活了。西部决赛与超音速,双方打到天昏地暗。巴克利在第五场打出43分15篮板10助攻的大三双,第七场打出44分24篮板的神话表现——这两场,他合计休息了3分钟。当教练要换他下场时,巴克利吼出了石破天惊的名言:

“老子死了之后,有的是时间休息!”

至今记得,生涯末年在火箭,查尔斯爵士抢篮板受伤,最后坚持要打完最后一场比赛说出的话:球迷买票是来看我狠狠得踢对手屁股的,不是来看我被抬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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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史丹布萊克萌先生:@ice_camel 两个人两套战术,单打,瞎JB打。哈哈。。。
  • ice_camel:@史丹布萊克萌先生 冰箱兄和面包兄能当这么久的教练,的确世间少有
  • 史丹布萊克萌先生:@ice_camel 今天轻拍,的确哈登还有点稚嫩,我喜欢哈登还是因为他的打法比较聪明。如果这两年火箭季后赛走的远一些,火花的身体恢复正常,应该能练出不少东西。海尔咱就不提了。
  • 风生水起:@ice_camel 那确实,木有霸气侧漏的王者带领联盟了
  • ice_camel:@风生水起 我的意思不是杜兰特是联盟第一人,我还是觉得现在是詹姆斯,只是作为杜兰特球迷,希望他的对手,是一个真正的王
  • ice_camel:@风生水起 是呀,现在联盟第一人一点也没有寒气逼人的感觉,作为杜兰特的球迷,颇为失望
  • 风生水起:@ice_camel 神已不在,也就木有了那个挑战神的年代
  • ice_camel:@史丹布萊克萌先生 哈登的领袖之路还很远,目前也不是一个太好的队友,目前看来,他所有的黑点都源于他似乎没有一颗承担责任的心。不是黑哈登,只是我觉得哈登天生没有敢于承担责任的心,也许过几年他会打我脸,那样我看着也挺高兴
  • ice_camel:@风生水起 我倒更愿意一个个争先恐后想挑战神击败神的年代,我喜欢那种不自量力,喜欢那种逆天而行地挑战。
  • ice_camel:@EvEcf23 这就是斯特恩为NBA施加的影响力,有好的一面,也有这样坏的一面,让联盟不再充满血性,不再有巴克利对乔丹,对大梦,不再有莫宁的怒吼,不再有穆大叔的摇手指,总觉得这样的联盟,没有那么好看了
  • EvEcf23:不得不说那个年代的坚韧与血性,在如今的NBA中慢慢遗失。像艾弗森那种以一己之力对抗世界的魄力,在现在的年轻球员中一点影子都看不到,每个人都是循规蹈矩的乖宝宝,没有恩怨,没有挑衅,看起来那么和谐。
  • 史丹布萊克萌先生:我喜欢哈登。比较扎台形。
  • Nesier无恙:我是纳什的脑残粉,从小牛时代就追起
  • MJGA:我更喜欢基德,嘻嘻。
  • 风生水起:怀念那个与神共舞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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