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初衮衮

作者: 怕被淹死的鱼 | 来源:发表于2016-09-03 13:54 被阅读84次

    很久以前,听过这样一句话,‘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恨不知所终,一笑而泯’。

          幼时,林知初曾被蜜蜂蜇伤。不过是想要摘一朵花的小小贪心,却招致蜜蜂的刺,深深扎进指尖的疼。又狠又辣,那不是一个孩子可以忍住不哭的疼。

         她号啕大哭,那蜜蜂却没有回巢,在空气里无力地绕了几圈,硬生生地坠落,落在满地的花瓣里。 它死了。

        抽泣中的她问妈妈:“疼的明明是我,死的怎么是它?” 妈妈捏紧她的指尖,轻轻一挤,指头上的刺便凸了出来。妈妈说:“蜜蜂的刺连着一部分内脏,当它刺人时,内脏也会被牵出,所以蜜蜂不轻易刺人。明明会死也要击退敌人,那一定是为了保护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啊,初初,等你长大了,不要轻易地去恨一个人。竭尽全力去恨谁时,往往伤到的是自己。”

         那时她才六岁,深仇大恨不过是被同桌抢了老师发的小红花。直到遇到了罗小衮,她才明白,真正的伤害不是让你死,而是让你生不如死。真正的悲哀是,当你一次又一次将伤害你的人念及于心,百般怨恼,却发现对方早已在不知不觉间,融入了你的生命。你离不开他。

         他们同校同班,从来没有说过半句话,甚至连一个眼神交流也无。初初心气高,一心练琴,恨不能明天就成为最优秀的钢琴演奏家,飞去欧洲,飞去维也纳,飞去世界级的音乐殿堂。而罗小衮,他是角落里的一蔸小蘑菇。你把他扔在墙边上,不浇水不理会,他也能安安心心地长在那儿,一辈子。

         高二下学期,初初当选校运会代言人,要和校足球队拍摄一组活力照片。

     拍摄选在周日。周六晚上,她正在家里练琴,接到校交响乐团温老师的电话,温老师激动得几乎要用颤音说话。他们乐团被市里选中,下个月将去维也纳参加世界中学生交响乐团比赛,初初被定为钢琴独奏人选。

         妈妈听说这消息,眼角眉梢全是笑。母女俩连夜去买了件比赛穿的小礼服。米白色水溶蕾丝,轻盈的欧根纱裙摆,站在试装镜前的少女,比裙子更让人沉醉的是她眼里欣然的光彩。

        那晚,她先去睡了,月光凉凉地入了窗。妈妈在客厅里打电话,压低了嗓音:“女儿被选中了,去参加比赛,独奏……对,就是那个比赛,最权威的……你什么时候有空回来?我们去把字给签了……” 睡下的初初,在黑暗里悄悄地睁开了眼睛,她屏息倾听着客厅里的动静。

       “你放心,我不会告诉初初她爸爸不要我们母女俩,跟另外一个女人跑了……我教了一辈子学生,这点自尊还是要的……嗯,好……这些大人的事情,往后再告诉她吧……” 熄了灯的房间里,唯一的光明就是来自门下的那一线微光,微弱的,告诉她世上还有这么一点点暖意。

         初初不想听下去,整个人缩进了被子里,只有在这狭小的空间里,缩成婴儿般小小的一团,她才能找到一丁点的安全感,才能浑浑噩噩地睡去。

          为了表现出少年的热血,摄影师特意挑了个雨天,让十几个孩子在场上卖力奔跑踢球,他在一旁抓拍。伴随着一声又一声的“咔嚓”,告诉辛苦奔跑的孩子们,努力没有白费。初初也上场了,她抢到球时,敌队围上来三个人,她在脚下倒了倒球,瞄到两人之间有个空隙,空隙后十米的距离就是队友。 她做了个假动作骗过对方,朝那空隙一记远射。大颗大颗的雨滴,吧嗒落在额前,模糊了视线。这记漂亮的远射借了上天的运气,精准地落在队友脚前一米的位置。一切堪称完美,可她却失去平衡,滑倒在泥地里。

         争抢的三人躲避不及,一记铲球的腿狠狠踢在初初的右脑。脑子里轰的一响,雨水和着泥巴糊满了脸颊和视线。她挣扎着想爬起来,视野很快就被一片鲜红的纱雾笼了个严严实实。那鲜红的纱雾是血,从头上的伤口汩汩淌下的鲜血。 她平时那么臭美,连洗脸都是轻轻的,生怕毛巾粗糙的纹路刮疼皮肤。可现在——球鞋底钉扎进耳朵和脸颊。雨滴和泥水疯了似的砸在她脸上,伤口撕裂般刺痛。摄影师的惊呼,队友的惶恐,所有奔忙的喧哗,焦急的错乱,她听不到也看不见,一头栽倒在大雨倾盆的泥地里,如死去一般昏迷,人事不省。 ……

         医生说,脸上的划痕非常深。 医生又说,耳朵的伤口进了太多泥水,感染严重。 医生还说,伤疤是小事,最糟糕的是……一天后,初初醒了,第一时间伸出双手看了看,还好,这仍是完完好好的一双手。

      初初又摸摸脸,心里一凉——她整个右半边脸,从耳朵到脸颊都被纱布包得严严实实,右耳朵又痛又痒,几乎听不到声音。她慌了,拉住医生连声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医生拂去她的手,头也没抬地叹息:“小姑娘,你脸上被划了一道,右耳鼓膜和听骨严重受损……通俗点说,就是聋了。” 妈妈说:“现在的医术高明得不得了,初初你先回学校上课,一边上课一边做康复治疗。”至于脸上那条又深又粗的划痕,妈妈安慰她,“你年纪还小,过两年疤痕就淡下去了。” 初初相信了妈妈的话。

         耳朵包着纱布听课,就像把上课当成默片来看。一下课,初初四处借课堂笔记抄。“罗小衮”这个名字,是第三天下化学课后,出现在她课桌上的。这本署名“罗小衮”的笔记本里,详细记载了所有老师上课的重点,和参考书上的附加知识点。她瞟过一眼,脑海里怎么也想不起自己有问这人借过笔记,亦对不上他的面容。

         罗小衮,只是一个苍白的名字。

      来参观“毁容校花”的人很多。课间十分钟有,体育课有,校门口、上学路上,时时刻刻都有。静海一中的贴吧,更是发起了新一轮的校花投票,“暑假你最想和她一起去看电影的女生”大评比里,曾投票给她的男生纷纷倒戈,投给了以前是第二名的薛阮阮。

       倒戈理由五花八门,有个男生匿名说——“薛阮阮没林知初漂亮,但人家不是聋子呵,林知初的纱布都没拆,指不定已经破相了……” 楼下纷纷附和:“亲,你真相了!”

         这世间便是如此,莫说凉薄,趋利避害是人人心底埋藏得最深的黑暗之门。锦上添花一时,落井下石一时,雪中送炭一时,墙倒众人推亦是一时。

       围观、议论、幸灾乐祸,这些她都有料到,唯一没想到的是—— 查了十几天,踢伤她耳朵的人,居然定不下来! 摄像头离操场太远,镜头里只见大雨簌簌而落,队员们错乱的脚步落在林知初的头上。她头上一共挨了三脚,后脑、靠近颈椎的地方,还有伤得最重的右耳。看得清是哪几个人,却无法确定谁踢中了耳朵,导致耳聋。

     午后,教导主任把事故相关的几个人叫到了办公室。老师正襟危坐,屈起的食指磕着桌面,咚,咚,咚,这沉稳的节奏让桌前伫立的三位少年,心跳起起落落。 风轻拂而过,将桌面上的几页伤残鉴定报告,撩弄得哗哗响。办公室桌前,三个男生都是一脸无辜,三人都有踢伤她的嫌疑。

         与她相熟的学生会主席程笃森也是嫌疑人之一。住院的时候,程笃森来探望过她。她问他:“你当时看清了吗,谁踢的耳朵?” 程笃森的神色像是明明知道是谁,又不方便说,只能含糊道:“事情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你就先好好养伤吧。”初初懂了,程笃森不想出卖的人,你问他一百遍也没用。

       磕桌声戛然而止。 “这一脚可以说毁了林知初一辈子!耽误了她的课,影响了她的高考!”主任扫过三位少年的瞳孔,“现在她还做不了手术,学习生活很不方便,你们三个人里,推一个人出来照顾她。” 其中两人纷纷往后退,他们不傻,这时“挺身而出”意味着“默然认错”。原地,只留下一个叫罗小衮的。教导主任打量他:“罗小衮,你愿意照顾林知初?” 程笃森还是站了出来:“老师,我来吧。不是我踢伤了林知初,但我是学生会干部……” 可老师已经认准了留在原地的那个呆子,指了指他,说:“就你吧,罗小衮。” 没说“好”,更没说“不好”。罗小衮用他招牌的“天然呆”神情望着老师。

      好几秒后,慢半拍地嗯了一声,表示听见了。人群后的初初打量了他一眼,想起了笔记本上那个名字——罗小衮。 原来就是他。

         温老师还是疼她的,一听说她出事,当天就跑去医院探望,坐在病床边,捧着初初的一张小脸,左端详右端详。  

    初初很担心:“乐团下个月就要去市里比赛……” 老师直安慰她不要担心:“好好养伤,老师喜欢听你弹琴,钢琴席位永远为你保留。” 这句话,让病中的她不知有多安慰,安安心心休养了几天。出事前,温老师说,一回校马上开始准备比赛练习。现在她都上了好几天的课,也不见老师来找她。 初初不放心,放学后转去了文艺楼的琴房。

         自小妈妈便教育她,初初,漂亮女孩比平常女孩更难赢得尊敬。你取得一点成绩,人家便会说,你不过是靠那点姿色。要想赢得真正的尊重,只有付出加倍的努力。所以,念书以来,她风雨无改,六点起床练琴。 离文艺楼还有十几米,便听到琴音零零落落地响起。 熟悉得入髓入骨,正是她最常用的那架琴。

        “不错不错!这段弹得不错!”温老师为薛阮阮打拍子,“好好练,不出三个星期,老师包你能代替林知初上场!”取代初初坐在钢琴前的薛阮阮,正是校花排行榜上的第二名。 薛阮阮踟蹰地问:“谢谢老师给机会……如果林知初康复了,我还能上场吗?” “林知初脸上的伤,化妆根本遮不了,最麻烦的还是她的右耳,我去主治医生那里问了句大实话,医生说,她伤得很严重,就算将来做了修复,听力也会受影响,右耳基本上就聋了……唉,这孩子也是太不小心了,怎么到比赛的关键时刻,给我惹这种麻烦呢?!”温老师敛了敛眼底的惋惜,“薛阮阮,你不要想太多,好好练,比赛最重要!”

        “谢谢老师!”阮阮掩不住眉间的喜色。一个忧心事关自己职务升迁的比赛,一个得意抓住了千载难逢的上位机会,她们谁也没有发现门边的林知初。

       初初没有哭,更不会破门进去傻乎乎地追问。循着来路,她像平常那样,平静地去自行车棚拿了车,平静地推着车出校门,又慢慢地走到一条偏僻的巷子里。这条巷子里没有人,没有人会看见她。

      她放开了自行车,车子哐当一声倒在巷子里,她也没管,闷声不响地走到墙边,一脚,两脚,狠命地踢着墙壁。砖石刮到脚趾,很快血珠就冒了出来,她一脚一脚地踢着,好像根本意识不到痛。在医院里的时候,温老师来看她,抚着她的脸颊说“老师喜欢听你弹琴,你放心,这个钢琴席位肯定为你留着”。

        老师这么说,她就信了,可那原不过是一句安慰罢了。

        “林知初……你哭了?” 这一句轻轻的试探,吓了她一跳,初初回头望去,身后五六米远处,有个男生背着书包静静望着她。初初抬了抬眼皮,没搭理他,扶起自行车想走,车子却推不动,链条卡住了。男生什么也没说,走过来蹲下,一沾就两手黑乎乎,耐心地将那坏掉的链条绕了几绕,竟然修好了。 初初不吃这一套:“谁让你动我的车了?” 男生害羞地捏了捏衣角:“是教导主任,他让我跟着你,照顾你。” 哦,是他,初初想起了他的样子。罗小衮。 “文理分科后,我们是一个班的。”罗小衮挠挠头,“你叫我‘滚滚’就好了,我姐说我长得像熊猫……”

         初初没兴趣听他说这些,推着自行车走过去都好一段路了,一扭头,见这小子居然还跟在后头,默默地,也不算很讨厌。她停了步子,睨了他一眼:“那好,从今天开始,你就跟着我,我说什么你就做什么。听到了吗,熊熊。” 他点头,不说话的样子其实很俊秀。一前一后,两人走出一段路,她才听到身后传来小小的抗议:“哈,是滚滚,不是熊熊。”

        不管是熊熊还是滚滚。 从那天起,校花林知初身后便多了个跟班,呆呆的罗小衮。

       每天七点十五分,他一定准时等在她家楼下,一左一右递上两袋早点,有面包有牛奶,任她挑选。 她跑步累了要喝水,他几个大步就跑去小卖部。她作业本交迟了,他就算被课代表骂死也求着人家帮忙补交上去。

         他生得高大,坐在她的前排,上课时会挡住她的视线。她拿圆规狠狠地戳他的后背:“喂!趴低点!老师的板书我一点都看不到了。”他就真的乖乖地趴在课桌上,再不敢挺直腰板听课。 有一次下课了很无聊,她让他坐在两排开外的桌子上,把嘴张得大大的,她隔着五米的距离往他嘴里扔粉笔头。一次不中,两次,还是不中。扔了五六次,终于有个粉笔头正中他的嘴巴。粉笔的味道真是……她眼见他皱了皱眉,想吐掉它,一声断喝“不许吐”,吓得他把粉笔头给吞了下去。

         她得意地睨了他一眼,问:“好吃吗?” 他勉强挤出微笑,然后因为粉笔头里的化学制剂刺激到咽喉,咳嗽了一个星期。滚滚成了初初的仆人,把她宠得比公主更公主。只要她开心,让他现在跳楼,他也会毫不犹疑地飞身跳下去,咚地砸出一个大坑。 童话甜暖如糖,美丽的公主永远只会爱上英俊的王子,抑或被王子爱上。惊鸿一瞥后朝思暮想,历经水晶鞋舞会、玫瑰花求婚等狗血剧情后修得正果。再不济,公主的名字也要跟国王绑定在一起。从来没有这样的搭配:公主和跟班。

        坏脾气的公主,和她的天然呆跟班。 最先觉得不对劲的是阿嗒,初初最好的朋友。 连日来,阿嗒听到大伙议论,说林知初和罗小衮走得特别近。她提醒初初:“才认识多久,你了解这个人吗?别轻易相信他。”初初没往心里去,正如罗小衮这个名字,也没往她心里去。但八卦却如长了翅膀似的飞走。连年级组长,也旁敲侧击地问班主任小赵老师:“小赵,你们班的林知初和罗小衮,成天在一块啊!他们该不会是……”

        小赵老师想了想,说:“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我看很有可能!这俩孩子天天一起上学,你倒是说说看,他们为什么不可能?” 小赵老师淡定地答:“长相不搭。” 渐渐地,老师和同学都习惯了罗小衮跟着林知初。有时见滚滚一个人在小卖部买东西,旁边的人遇见了便会说:“罗小衮,帮你家主子买零食啊?” 她一个人落单,好事者也会问:“林知初,你那跟班呢?” 她随口就答:“派去买水了。”

         天天跟在校花身边,罗小衮名气大增。没多久,竟有低年级的学妹跑来,向初初打听罗小衮是否有女朋友。学妹那一脸的娇羞样如一记闷棍,突然地,把习惯了滚滚对自己好的初初给敲醒了。她偏着头想了想,说:“这……我也不清楚,我找机会帮你问问他吧。”

         学妹千恩万谢而去,初初始终觉得心里有根刺,怎么都不舒服。这天放学后,她没问滚滚这件事情,因为教导主任又把她叫去了办公室。

         教导主任对她受伤的事情,十分伤脑筋。她家人没逼上来,程笃森和另外一个嫌疑人李理的家人却逼得很紧。程笃森是学生会主席,眼见着高考在即,他的保送资格本来已尘埃落定,因为她这一桩事,给卡住了。程父坚信伤害林知初的不是他儿子,屡屡逼问学校为什么还不查出真凶。而李理,他虽然只是个高二的学生,来头可不小,堂堂静海市副市长的公子,教导主任当然忌惮。

         教导主任让初初再回忆回忆,最有可能踢伤她的人是谁。初初说:“老师,我是真不知道。”教导主任又问:“那你想想,最不可能踢到你的人是谁?三个人当中,我们先排除一个。” 这次,她没有迟疑,电光石火间脑海里就冒出那个名字—— “老师,我觉得有个人最不可能……”她说出了那个名字。

       那个在这三人里,她最信赖的名字。 那天,她从教导主任办公室出来的时候,阿嗒跑来告诉她——罗小衮被人打了,动手的是追过初初的一群富二代,有名的混混。阿嗒还说,他们把他拖到巷子里拳打脚踢,不许他再跟着初初。起初罗小衮没还手,后来不知怎么了,罗小衮不但还了手,还把他们都打了一顿。

       阿嗒夸张地说:“初初,你是没看到,罗小衮打起架来真是不要命!完全不像平时那个唯唯诺诺跟在你后面的笨蛋,居然以一敌五!” 阿嗒平时很看不来滚滚,这种呆呆萌萌的男生,一贯被她视为“做男朋友一点都没有安全感”的类型,可今天的阿嗒是怎么了,她说起罗小衮以一敌五时,眼神里亮晶晶的竟然都是崇拜,节操碎了一地。

       “后来我问其中一个人,罗小衮怎么那样打你们?”阿嗒激动地说,“你猜怎么着?!那人说,那姓罗的小子就是个疯子,他们就开了句玩笑,说不要挡着他们追林知初,他们五个人都喜欢她,还想轮换着当林知初的男朋友呢!那混混也就占点儿嘴上便宜,没想到一直没还手的罗小衮,听到这句玩笑话就怒了,往死里打他们,直到他们发誓绝不去惹你才作罢。” “动静太大,旁边十来米处有个居委会,居委会保安把他们拉开了。这件事情闹得有点大,也不知道会不会报到教务处去,学校知道了肯定要给他记一个处分。”阿嗒忧心忡忡地说完,再看一看初初,呃?这姑娘已经不见了。

       回过神来的阿嗒心情复杂,叹气道:“又是一对冤家……”

         初初寻到校门外那条偏僻的小巷,那群人和保安都离开了,滚滚也受了伤,正坐在小区的石凳上休息,居委会大妈在喋喋不休地教育他,说:“小伙子啊,你们这样打架是不对的,这一次我们就不告诉你们学校了,下一次……”

       大妈一抬头见到初初,了然于胸:“得!这是你女朋友吧?你就是为她打的架?!” 初初红了脸,滚滚也红了脸,连忙说:“不不不,我们不是。” 大妈可不吃这一套,又是一番教育他们不要早恋,不要打架之类的。

         等大妈走了,初初才仔细打量滚滚,他额头上被划了一道口子,虽然贴了纱布,但还是有一大片殷红的血迹渗透出纱布。她感同身受地心疼,却说不出什么关心的话来,只粗声粗气地说了句:“走吧,还坐在这里干什么?” 打完架的滚滚有点心虚,闷声不响地跟在她身后,到了巷口,才发现她把两人的书包都拿下来了,自行车就停在墙角。 初初霸气地拍拍车后座:“上车!我搭你!” “呃?”他是不是听错了? “上车啊!白痴!”初初不耐烦了,“就你那小瘸腿,被打成这样还怎么骑车?” 滚滚乖乖地坐在后座。

       他个子高,她的自行车很矮,他的两脚挨地,遇到上坡的地段没少挨骂:“笨人果然比较重,快点,帮我多划几下!”可他们还是摔了,连人带车,摔了个嘴啃泥。 滚滚手忙脚乱地扶起她,连声问:“没摔疼吧?” 她看着他满脸的焦急和慌张,还有他额角上尚未凝固的血迹,心底生出细细密密的感动:“罗小衮,踢伤我的人其实不是你,对不对?”

         他没有吭声,眸子里一点杂质也没有。他的眼珠极黑,极亮,五官精致,尤其是挺直的鼻子。初初喜欢鼻梁高的男生,她曾偷偷地想过,她将来的男朋友啊,一定要有挺直俊逸的鼻梁,气质卓然。原来天天跟在她身边的滚滚,就是这样一个好看的男生。难怪高一的学妹见了他,会动心。

       她忽然不想帮那学妹问了,肯定地说:“如果真是你踢伤了我,早就抵不住承认了。” 这些日子,她渐渐看清了这个男生的单纯善良。

        有一次他们上学路上遇到流浪狗被车撞了,她不耐地嚷嚷:“快点走,我们要迟到了。”滚滚却不肯走,硬是把那条奄奄一息的狗狗送去了宠物医院,才急急地骑车赶回学校。他当然迟到了,被班主任罚站了整整一节课。初初说:“你傻。”他笑着说:“我是傻,可我救了一条命。”

      他答应教导主任要照顾她,就真的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地照顾了她这么久。滚滚这个笨蛋,他明明知道,有时她故意拿他撒气,有时她摆明了是在捉弄他,可他却从来不生气。好像只要她开心,做出什么牺牲都值得——她就算是一颗铁石心肠也给化了,更何况,他这么老实。她不爱欺负老实人。

         到了他家小区门口,她让他下车,她摸摸右耳:“你看,我已经有助听器了。往后不用你这样跟着接送了。” 滚滚脸上的幸福顷刻凝固,他怎么都没想到今天是最后一次陪她。他傻站了一会儿,艰难地挤出一句:“你的意思是?” “今天教导主任问我,最不可能踢伤我的人是谁。我当时就想到你了。”她笑,是这样真诚,“既然不是你的责任,你也没义务老照顾我。快考试了,往后就各忙各的吧!这些日子,多谢啦。” 她洒脱地说走就走。

         很久以后她才知道,当时,她的自行车离去很远了,只有一个细细的黑点缩小在他的视野里,他还站在原地,满脸绝望。对世界上最忠诚的跟班来说,最恐惧的不是被主人骂得狗血淋头,更不是被打得头破血流,而是他满心以为这一辈子都不会分开了的“主人”,在某天,轻描淡写地通知他——这里已经不需要你了,你走吧。

         不久,一条匪夷所思的传闻,传遍了静海一中。传闻说,当初踢伤初初的人就是罗小衮。阿嗒提醒初初,空穴不来风,传闻会不会是真的?初初正在喝奶茶,噗的一口喷得满书都是。 “怎么可能?我敢肯定不是他!”她大大咧咧地去拍阿嗒的肩膀,“你不也说罗小衮是个老实人吗?要真是他,他早就承认了。” 这回连阿嗒都糊涂了,这些日子以来,她也相信滚滚是真的对初初好,听说他家境很好,也没必要为逃医药费撒谎,但传闻说得就跟真的似的。

       阿嗒皱了皱眉:“真是搞不懂你们,还是别太相信他吧,在事情弄清楚以前。” 初初觉得阿嗒是杞人忧天,这天放学的时候,教务主任却找来他们班,叮嘱她明天跟妈妈一起来学校,她受伤的事情有了重大进展。

         第二天,她和妈妈准点踏进主任办公室,满屋的人已经到齐了。 屋里有程笃森、另一位嫌疑男生李理、罗小衮,还有面色凝重的滚滚爸。 办公室里的气氛紧张诡异。她见滚滚额角的伤口结痂了,关切地问:“还疼吗?”滚滚憨憨地笑了笑,不敢吱声。 教导主任请两位家长坐下,慢条斯理地说:“有同学举报,踢伤林知初的是罗小衮同学。他也已经承认了,我们今天把大家召集来,商量一下赔偿事宜,同时也通知程笃森和李理两位同学,你们的嫌疑已经解除。” 初初连忙为滚滚辩解,希望老师调查清楚。

       主任脸色一沉:“那你是说我黑白不分,冤枉好人?” 初初妈拉住女儿:“要不是您办事负责,我们做家长的真不知道将来找谁赔偿。孩子的理想,就这么毁了……”

        滚滚站在爸爸身边,没精打采地耷拉着脑袋。主任笑说:“这小子闯了这么大的祸,都不敢看我们了。” 初初觉得蹊跷,程笃森只是沉默,倒是他身旁的李理一声冷哼:“原来就是罗小衮干的好事……难怪他那么好心,天天接送,根本就是为了赎罪,就是他害你成了半个聋子。” 半个聋子。

         这字眼刺痛了初初的心。尽管医术高明,她的听力却不可能恢复到从前,眼看着比赛一天天逼近,考音乐学院成了泡影。一直耷拉着脑袋的滚滚,听到“赎罪”两个字,忽然抬头,用他最招牌的,又呆又认真的表情,对初初妈说:“阿姨你放心!我不会丢下她的!” 他说了这句话,满屋子人都用“你看,承认了吧”的表情,齐齐地望向他。初初仍是不信,又问滚滚:“不是你,对不对?” 她望着他的眼睛,在巷子里,他们第一次相遇时,她懊恼愤怒地踢墙,他就是用这一双澄澈如湖的眸子,静静地望着她。 默默望着。

         俊秀清瘦的少年,和艳丽倔强的女生。在巷子里初次相遇时,在他们还只是每天在同一屋檐下上课的陌生人时,她一定想不到,自己直到这一刻,还在维护他,还怕他受委屈。

        “对不起。”他望着她的眼,“真的是我。” 教务处办公室外。 阿嗒一直搓着手焦急地等着他们出来。终于,大门嘎吱被人推开,初初像一阵风似的跑出来,步子飞快。阿嗒追了上去:“怎么了?到底是谁?” “初初,老师查出来是谁没?” “初初?” 一路追到楼下,初初没说是,也没说不是,一路快步走,快得连阿嗒都快跟不上了。担心的阿嗒冲到她面前,拦住她大声问:“喂,你倒是说句话啊!” 阿嗒的不耐烦和火气,瞬间就被浇熄了。

          初初居然哭了。 比男生还能忍的林知初居然哭了,在好友阿嗒面前,哭得像个孩子。不,她本来就还是个孩子,她相信自己的眼光,一旦把他当朋友,就交付了满腔的信任,一点点怀疑都不曾有。 她护着他,直到他亲口承认的前一刻,她还在护着他。只要他说一句“不是我”,她就会相信。她以为老实人不会骗人,原来真正能刺伤人心的,正是那些看上去老实的人。 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乖。”阿嗒揽过好友的肩膀,长长地叹了口气,“我说了,不要那么相信他吧。” 从陌生到默契,从信任到怨恨,只间隔一层真相被撕破的时间。

       晚上,爸爸回来了。 他要签两个字,一是与罗家的赔偿协议书,二是离婚协议。双方家长碰面之前,教导主任还担心出纠纷,哪个父亲见到害自家女儿失聪的男孩子,不想狠狠揍他一顿? 主任特意安排了年轻的女老师在一旁端茶递水,防着一会儿气氛闹僵了。但没想到爸爸痛快得很,利利落落地签了字。

       教导主任放下心头大石,赞道:“我一直觉得林知初这孩子气质好,有家教。先前以为是学钢琴陶冶出来的,今天同时见了两位家长,才知道,原来是言传身教!” 对人情世故懵懵懂懂的她,也能听出这“言传身教”是句大大的恭维话。对,她父母立于人群里,男的斯文儒雅,女的温柔端婉,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

         多年以前,五岁的初初还住在福利院里,也不姓林。那一天是领养日,无父无母的初初踮起脚,混在一群拼命往前挤的孩子中,想要看清楚今天来认养孤儿的家庭到底是什么样的。 她一眼就看到了他们,她现在的父母,男的长身玉立,女的浅笑端庄。那时的妈妈算是美人,她着一件窄身裸色小礼服,面色如月。对,就像月光,悠然的一点微凉。

         签赔偿协议时,他们俨然是幸福的一家。回到家里,大门一落锁,又是另外一番光景。在玄关里,爸爸脱了皮鞋后,发现自己的拖鞋不见了,问老婆:“我的鞋呢?”

         “反正你心里也没这个家,我扔了。”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吵了起来,句句戳心窝。 她怪他不着家。 他说家里有什么好,天天看着她这张幽怨的脸,好像全世界都欠了她的钱。他怪她没有带好孩子,现在孩子耳朵都聋了。他们这些年为培养初初,花了多少心思?十年学钢琴的钱全打了水漂! 初初被妈妈遣到房里去,她戴好助听器,整个人贴在房门上,小心翼翼地听。

        只听见妈妈冷笑:“我不会带孩子?对,我是没管好她!现在她耳朵聋了,治也治不好,考音乐院校也是没指望了!你就没半点责任?你半年不着家,说什么工作忙,你以为我傻?你那小三的肚子也大了吧?说到底,你就是嫌我生不了孩子,想要个亲生的!” 她是压低了嗓音说的,这句话却生生地传入了初初的耳朵里,一字不差,像刀子一样扎进她心里。

         初初背靠着门滑了下去,蹲坐在地上,她强忍着,不敢发出声音。在教务处时,主任夸他们家爽快,利利落落地就签了字。老师哪里知道,十六岁的初初站在一旁,见自己父亲根本没看条文就签字时,心里是怎样的五味杂陈。

         所谓痛快,不过是因为没那么在乎。 她只是他收养的女儿,从五岁带到十六岁,相处的时间不算太长也不短。爸爸关心她,但没到“像亲生女儿一样疼爱”的程度。哪怕是一条宠物狗,养了十年,也多多少少有类似家人的感情吧?但你会像疼亲生孩子一样疼宠物吗?许多父母宁愿卖肾也要救孩子,如果你家宠物受伤了,你会变卖家产,甚至割肝卖肾去救它吗? 亲生骨肉和收养的孩子,说到底还是隔了一层。更何况爸爸外遇的那个女孩,有了他的亲生骨肉。

         初初真是绝望了,比听说她聋了的时候,更加绝望。  

      父母还在吵。父亲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算了,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见律师的时候再说吧!初初这孩子,我也有感情,本来我就想,无论如何,就算我们这个家散了,她去维也纳比赛的话,我也一定要买张机票,我们全家一起去帮她庆祝,圆了她这个梦。但现在……”争吵声戛然而止,大门砰的一声重重地关上,几乎把所有人的耳朵震聋。 初初追了出去,下楼拦住了爸爸的车。车前座上,她为爸爸绣的“出入平安、阖家幸福”的十字绣坠在半空中,摇摇晃晃。她存了点微弱的奢望:“爸,如果我可以去维也纳比赛了,你还能来看吗?跟妈妈一起!” “初初……” “爸,我就这一个要求,爸爸!”她似乎看到了爸爸眼底微细的泪光。她甚至天真地想,或许再求一求爸爸,他就不会走了。

       爸爸艰难地说:“初初,你让爸爸考虑一下。” 可他还是开车走了,她眼睁睁望着父亲的车远去,汇入了滚滚车流中,如所有陌生人那样遥不可及,隔着万水千山。她像是又回到了许多年前,她还在福利院的日子。 那时,她孤孤单单的,没有爸爸,没有妈妈。天地间只有她一个人。 人人都说,林知初眉宇间有一丝挥之不去的傲气。 其实这根植于心的傲气,也是因着内心那一点最不让人知晓的自卑。她一出生就被生母抛弃,这离弃是她心底最深的痛,伴随终生。

         林知初一直不明白,人人都说十月怀胎最是辛苦,生孩子更是从身上割下的一块肉。人人都把亲生孩子视若珍宝,那为什么亲生母亲一生下她,就狠心地不要她了? 那样决绝,连一点日后相认的信物,都没有留在襁褓里。 就那样把孤零零的她丢在马路边的长椅上,连去一趟福利院也舍不得。

         福利院的阿姨说,她是在公园长椅上被人发现的,当时她大约两三个月大,饿了一天,在襁褓里哇哇大哭,环卫工人觉得她可怜就把她送到了福利院。福利院也不想收,院里的名额早满了,抚养费也不够。见她哭得实在可怜,有好心人便说:“这孩子生得好,说不定过个两三年,就给领养走了,花不了院里多少钱,就当积德吧。” 就这样,福利院将她留了下来。 每每有夫妻来认养孩子,福利院都当成是一件大事。孩子们清早就起床,认认真真洗脸,换上最整洁的衣衫,女孩子们扎上最心爱的蝴蝶结。孩子们乖乖地站成两排,眼巴巴地等着领养家庭来。

         最亲近孩子们的管理员叫兰姨。她待他们很好,有时,有孩子撒娇说:“兰姨,我们不要被领养,我们一辈子都留在这里陪着你。” 兰姨就笑,说:“傻孩子哟,我过两年就退休了,等不到你们长大了。如果你们能被领养,那就是真真正正有个家了,有属于自己的爸爸妈妈了。爸爸妈妈会带你们去公园玩,吃最好吃的冰激凌,爸爸妈妈还会给你们过生日,点亮电视里那样的生日蛋糕。爸爸妈妈还会送你们去念书,让你们成才。”

      大抵是没有人可以依赖,初初懂事得特别早,她做梦都想有个家,有自己的爸爸妈妈。 她是福利院里长得最可爱的孩子,大眼睛,长长的睫毛,但一直长到五岁,还是没被人领走。来领养孩子的家庭,多半还是喜欢男孩,希望领一个男孩传宗接代。

         终于等到有一天,阿姨告诉孩子们,明天有个家庭来认养女孩。五岁的初初激动得一晚上都没睡着,眼巴巴地,望着天亮了,自己起床洗脸,把小辫子梳得整整齐齐,又绑上了志愿者捐的黄色蝴蝶结。这是她最拿得出手的发饰。

         一大早,她就搬了张小板凳在大门口等,望着那条大马路,眼巴巴地等。 初夏了,太阳很大,晒得她浑身冒汗,小脸通红。等啊等,等到下午两点还不见人影。瞌睡扰得人昏昏沉沉时,她就唱歌,唱那首在福利院里学会的歌:“小小蜜蜂,嗡呀嗡嗡,飞到西呀飞到东;小小蜜蜂,嗡呀嗡嗡,采不完蜜坠入了风……”

        唱着,唱着,小孩子靠墙睡着了,一觉醒来已是下午四点多。她心知坏了,跑回楼里问兰姨。兰姨说,刚才那户人家来过了,他们开车,从后门进来的,选走了另外一个三岁的孩子。

       兰姨还问她:“初初你跑哪儿去了?阿姨找了你好久都找不到。” 兰姨的话还没说完,初初就哭了,哇哇大哭,她眼巴巴地等了一天啊!她换上了最漂亮的衣服,梳了最可爱的辫子。为什么她就是没有等到“爸爸妈妈”?

        那次,她哭得止也止不住,她一度以为,自己永远都不会有爸爸妈妈了。 所以,当后来她的养母,在一群拼命往前挤的孩子中,优雅地指了指她,说“我喜欢那个小姑娘,她的手指适合弹琴”时;当她在小伙伴羡慕的目光里,牵着“妈妈”的手,离开福利院时——初初感激地想,这个自己往后就要叫“妈妈”的女人,她一定是天使,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

         被亲生母亲抛弃过一次的初初,不会轻易相信人,可一旦相信,就会交出全部的真心,一门心思为对方着想。初初知道,妈妈虽然嘴硬,心里却还是爱着爸爸的。爸爸对妈妈应该也还有感情,如果能去维也纳比赛,让一家人借着这个契机去国外待一阵子,远离那个小三,说不定还能保全这个家。 初初硬着头皮去求了温老师。

       恰好节目里有一段女声独唱,只有钢琴伴奏。这段表演将会吸引所有评审的注意力。独唱者苏小小跟初初合作过很多次,她也给初初帮腔,说大赛前忽然换伴奏,唯恐发挥失常。 权衡之下,温老师决定让两任钢琴手“决战”,谁与苏小小配合得默契,就选谁参赛。

        初初把自己关了一个周末,疯狂地练习。 她翻出苏小小从前的视频,记住歌声里的每一个吐字和停顿。整整两天。练到连一丝抬起手指的力气也没了,才筋疲力尽地趴在钢琴上,昏昏沉沉睡了过去。这一次她几乎把命都融入了钢琴,为了这最后的机会。

      她的音乐梦想,她好不容易得来的“家”,她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这唯一的机会里了,她不能输。

         终于等到周一,等到放学铃声响起。 她如约来到琴房,琴房里空无一人,阮阮和温老师都没到。她心想,也好,趁这点时间再熟悉一下曲子。

        她摁亮了灯,擦去琴键上的灰。 叮。琴键在指下绽放一个奶白色的短音。 温柔而紧促。 她的额头亦笼上一层薄汗,心跳随秒针同频率。五点半、六点、六点半,等到七点半。温老师没来,薛阮阮和苏小小也不见踪影。

         初初坐不住了,打电话给问老师,温老师惊讶地反问:“你还在那儿等?!” “没人通知你?我们找了个场地,已经在彩排了!” “算了,林知初,这次就让薛阮阮弹吧。你是班干部,要为学校着想。”那边人声鼎沸,歌声与伴奏好不热闹,“老师现在在排练!就这样,你先回去吧!” 老师挂断了她的电话。

         她贴在屏幕上的脸颊,蓦地发冷。那冷意自脸颊蔓延到全身,琴房里冷得像千年寒窟。

      她又打过去,温老师这次明显不耐烦了:“怎么又打?我不是说过在排练吗?”温老师推说排练场地太吵,让她过五分钟再打过来。

        这五分钟,是初初最忐忑、不安、痛苦纠结的五分钟。 偌大的校园,经历了放学时的喧闹后,陷入庞大而恐怖的寂静里。 她守在视若生命的钢琴边,百般焦虑。待会儿老师打来,她该怎么说?该怎么说才能让老师回心转意?只要给她一次对练的机会,就有一线希望。 电话铃一响,她立刻接起。从来没求过任何人的林知初,苦苦哀求老师,哀求她能有一次去排练的机会。可在比赛面前,在“至高无上”的学校利益面前,她这点关乎梦想的小执着,更像是高中生的任性。

       温老师说:“林知初同学,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做呢?这次比赛太关键了,不能有半点差错,就算老师有多么看重你,你有多么努力,可摆在眼前的事实就是——你的耳朵不行了!你脸上的伤没有好!在需要高度配合的交响乐比赛里,你不能保证助听器万无一失!老师也为你感到惋惜。从前的你比薛阮阮优秀,更适合这个位置,可是——如果没有发生那场事故就好了……” 偌大的校园,宛若空城。

         放学时的人声鼎沸如南柯一梦,所有人都回家吃着热气腾腾的饭菜了。肚子咕噜咕噜响,初初摁灭琴房的灯,推着自行车,独自从校门口出来。外面云朵低垂,湿漉漉的空气像随时会落泪。一群晚归的小学生,大呼小叫地从她背后跑过,被搅动的气流凝成微弱的风,轻撩起耳旁的发丝。他们呼啦啦跑出老远,最小的女孩背着一把小提琴,艰难地在后面追。 可伙伴们早已跑出老远,淡出她的视线。 小女孩气馁了,把脚下的石子儿踢出老远,委屈地嘟囔。

         不用听,初初也能猜到孩子在抱怨什么。这孩子的童年,与她的曾经是那么相似。她自小便极少有朋友,周末,小朋友们来她家,问“初初在不在,想叫她一起去玩”。妈妈总不许她出声,把她关在琴房里,然后自己去客厅开门,说:“初初不在家呀,呵呵,你们自己去玩吧。”

         她的手指比同龄人更修长,更有力,这是妈妈当年选了她的原因。初初也曾想,如果不是她生了一双适合弹琴的手,是不是妈妈当年就不会选她?她来到这个家的意义,是不是就是为了替望女成凤的妈妈完成钢琴梦?

          如果……她再也不能上台弹琴了呢? 雨滴落下,吧嗒落在初初的鼻尖。这一刻她好想回家,可她其实从来就没拥有过一个家,一切都是她的一厢情愿,她的努力也都落了空。

          雨越下越大,她蹬了几次才勉强骑上车,轻轻地哼起了那首歌:“小小蜜蜂,嗡呀嗡嗡,飞到西呀飞到东;小小蜜蜂,嗡呀嗡嗡,采不完蜜坠入了风……花开呀开呀,从春到夏;蜜蜂蜜蜂,回不了家……” 初初骑出不远,就被从巷子里蹿出的小丑吓了一大跳。

     “生!日!快!乐!”

       滚滚戴着金黄色的假发,黏红色的小丑鼻子,身上穿着特意租来的马戏团小丑戏服,满身金光闪闪的大星星,手里还捧个大蛋糕。她摔下自行车,车子哐当倒在地上。

      “是我,初初,生……生日快乐。”他有些紧张,说话结结巴巴,小丑面具后,他的耳根通红通红的。她竭力压住愤怒,脑海里一直盘旋着老师的那句——从前的你比薛阮阮优秀,更适合这个位置,可是……如果没有发生那场事故就好了。

        对啊,如果没有发生那场事故就好了;如果耳朵没有聋,如果脸上没有疤,就好了;如果时间能倒退回那个下大雨的下午,如果她没有摔倒在泥地里,如果滚滚的一记铲球没有落在她脸上,那就好了。

        那蛋糕精致得很。滚滚眼巴巴地递了半天,只见她眼神冰冷,丝毫没有要接的意思,他轻声说:“你的生日愿望是什么?只要你能开心,我都帮你实现……”

         没等他说完,初初接过蛋糕,抬手砸到他脸上。 蛋糕被砸了个粉碎,雪白的奶油糊了他一脸,一地。

        她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是冷笑,还是泪凝于睫,心极冷极冷,她问:“好!这可是你说的,真的只要我开心,你做什么事情都愿意?!” “嗯。” “那好,如果你去死,我一定最开心。” 他的眸子黯了黯:“你说真的?” “当然是真的,”她冷笑,“我巴不得再也不要看见你!还有,我警告你罗小衮,你别动不动就装可怜,装得好像是你在帮我、照顾我似的,其实这一切都是你害的!如果不是你,我会变成这样?!罗小衮,我真是再也不想看见你了!你就算死不了,也给我滚得远远的!这辈子认识你我真是倒了大霉!我恨不得你去死,你现在就去死!” 初初这辈子都没这么骂过人。

         果然,他没有再吭声,呆呆的小丑失落地伫立在大雨里。蛋糕晕开了,湿漉漉的地上渐渐汇出一条奶油溪流,像一道白色的鸿沟。 这是地震前,他们最后一次说话。 他再没有像从前那样,笑眯眯地回头,趴在她的课桌上与她聊天。他们没有说过半句话,像是从来不曾相识。这是她要的结果。那样的好时节终是逝去了,随着信任的破灭而消失,在冗长绵软的时光里,不堪一击。

        灾难突如其来。 犹如一朵被子弹击断了茎叶的蔷薇,花瓣纷纷扬扬,被抛向空中,每一片花瓣上,都写着难以置信。 那场九级地震到来时,他们学校还在补课,上课的铃声刚刚响过。 老师走进教室。值日生大喊“起立”。沉闷得像是永远不会停下的历史课,昏昏欲睡的下午,同桌的男生在偷偷看漫画书,粉笔头在黑板上拖出刺耳的长音。

         地面便是在这时,忽然剧烈震动了一下。 像是桌椅猛地下沉,心脏咚地落下去,恐怖的坠落感。紧接着,震动越来越剧烈,所有人慌了片刻,满教室的人瞠目结舌,像一群被按了暂停键的人偶。很快,有人醒悟了,大喊:“快跑,是地震!”

         恐惧像瘟疫砰地炸开,大家都站起来往外跑,可哪里跑得动,连站都站不稳。更剧烈的横波震动来了,桌椅像多米诺骨牌,哐当哐当全都倒下了。书散了一地。头顶的灯管来来回回荡得老高,忽然飞出去砸在墙上,砸得粉碎,同时碎了满地的还有黑板,窗户玻璃。尖叫声此起彼伏,初初的同桌呜咽了一声“妈妈”,就钻到了桌子底下。

         那一刻,世界像掉入了无底洞,所有人的灵魂与肉身都往下坠,触不到底。上帝不想给任何人活路。初初眼见着教室水泥横梁落下,正砸在副班长的头上。副班长是多义气的一个男孩,每次都护着同学,把大家当兄弟。横梁把他的头砸得凹了下去,血喷了出来,他哼都没哼一声,就像一截没有生命力的木头,咚地栽倒下去。

        血溅到了她脸上。

        初初愣在原地,那血顺着她的脸淌下去,依稀有热度。她想喊,嗓子里却像灌满了沙砾,粗糙得说不出半个字来。

         等震动缓和,她躲着头上簌簌而落的沙砾,随人潮踉踉跄跄地跑出教室。外面是更恐怖的地狱,所有教室里跑出来的学生都挤在走廊上。这里是二楼,往下的楼梯都塌陷了,电路出现故障,昏暗的走廊里满是烟尘,他们上不去楼上,也下不到一楼。

       孩子们像无头苍蝇,有人四处摸索生路有人从二楼的窗户跳了下去,有人呜咽有人大哭,有人受伤了,有人被水泥砸中昏死在地。初初在尖叫和血腥气里摸索着走,整颗心浸在极度的恐惧里。她一度以为自己坚强,原来在这个时候,也只是害怕得想哭。 脚下的晃动停止,正当大家庆幸地震停了,不知谁先醒悟过来,大喊“快往高处跑,可能会有海啸”,当年日本九级地震后,海浪卷走数万人的情形还历历在目。

         人群炸开了锅,所有女生都是边哭边跑,有人哭着喊妈妈,有人喊老师。可这时,哪里还见得到老师们的影子,各人逃各人的命去了。

        混乱中,她记着楼梯间的方向,跑到那儿,果然,楼梯塌陷了一个五六米的大洞,露出狰狞的钢筋。距离太远,一时谁也跳不过去,都被困在这儿。初初也被困在人群,这一次,她真有点绝望了,呆呆地打量着那个巨大的洞。

         这时,她的左手忽然被人紧紧地攥住。 她一扭头,是滚滚。初初挣脱他的手:“你干吗?” 他不知从哪里弄到了救生衣,三两下就给她穿好,扶着她的肩膀,说:“别怕,跟我走。”

         她从没见过他这么冷静的表情,也没打算原谅他。可这一刻由不得她,小小少年带着她,往相反的方向跑。那是他们第一次牵手,他的手很凉。

         后来获救的她,在一本书上看到一句话,忽然就想起了那天牵手的感觉。那一刻他的手明明很凉,她的心却暖了一下,像是安定了。

         那书上写的是:执此冰冷之手,让我们一起孤立无援。

         他们逃到最偏僻的楼梯口,楼梯也豁了一个大洞,从二楼到三楼的楼梯,完全是架空的,只留了个架子。

         三楼是实验室,一般没人,四楼是教学楼的最高层,全是高三生。滚滚大喊“有人吗”,很快,四楼的楼梯边冒出几个脑袋,是高三年级的学长。学长们从顶楼垂下救生绳索,一次只能上去一个人。

         滚滚正帮她扣绳索,就听整栋楼的同学们开始惊叫:“海啸!海啸!” 天边涌现高如城墙的巨浪,带着席卷一切的气势奔腾而来,所有人都慌了,哭叫声,脚步声此起彼伏。

          一时间,走廊里挤成一团,滚滚怕人多了抢绳子,赶紧把初初往上推,催她快走。 巨浪逼近的速度极快,她见滚滚连救生衣都没穿,一把攥住滚滚的手:“我们一起吧!” 她紧盯他的眼睛。 这是她最后一次这样近距离地看他的眼睛。从前那个“懦弱的可怜虫”滚滚,他的眼睛干净得没有任何杂质。

          “你先上去。”他把她往上推,生死之刻安慰她,“海啸算什么?我会游泳!” 海浪越逼越近。 学长们催:“快,快点。” 再不上来就来不及了。

         初初哭着喊:“蠢货!你哪里会游泳?!” “我真的会!我会狗刨,狗刨最管用了。”他故意挤出轻松的微笑,还学狗狗那样刨了几下。后来他这句话和表情,一直烙印在初初的记忆里。她无须去记,像父母的名字一样毕生都不可能忘记。

         上了四楼后,学长们垂下绳子再来救滚滚,巨浪已经近在咫尺。 海浪逼近时,足足有十米,高过三层楼。她趴在楼上拼命对滚滚大喊:“笨蛋,跑啊,快跑。”可她知道,根本无处可跑。

         怎么办?怎么办? 海啸雄浑恐怖的怒吼,让他们都听不到彼此的声音。为了安慰在楼上的她,他又学了几下狗狗刨水的模样,故意学得又滑稽又搞笑,像当初那个从巷子里蹿出来的小丑。

         大浪在即,生死之刻,他慌张地回头看了一眼快要卷到头顶的浪尖,对着四楼的她,忽然哼起了一首歌。他唱得很大声,她听不清,只认出那唇形,居然是那首歌—— 小小蜜蜂,嗡呀嗡嗡,飞到西呀飞到东; 小小蜜蜂,嗡呀嗡嗡,采不完蜜,坠入了风; 花开呀开呀,从春到夏;蜜蜂蜜蜂,回不了家……

         这是福利院的小阿姨给孩子们编的歌,独一无二,只有那家福利院的孩子才会唱。他怎么也会?初初呆住了,她忽然想到了……难道,难道……

        海啸袭来的巨大气浪,让所有人都扑倒在地。连哭声和尖叫声都没了,世界只有震耳欲聋的海潮声。滚滚瞬间就消失了,海潮过境之处,一切被夷为平地。 她望着眼前这片波涛滚滚的汪洋发呆,脑子陷入恐怖的麻木。她没有办法思考,她宁愿再也不要恢复意识——意识到已经失去了他。从前有个叫滚滚的男孩子,一直被她嫌弃、鄙视、可怜、瞧不起,她只当他是个小跟班。

        她也曾负气地说着伤害他的话,她说“你怎么不去死,你死了,我就可以再也不用看到你了”。她说这句话时,只为了出出气,十几岁的孩子都以为人生还很漫长,往后还有几十年的时光,哪会那么快就要面临死亡。 那原不过是一句气话。

         全市数万人丧生于这场海啸。 昨天还跑过的街道,面目全非。家用车和屋顶被冲得到处都是,气温骤降,天空落下悲伤的大雪,湿漉漉的地面倒映出救护车灯的红光。她裹紧毛毯,在废墟里翻找搜寻。她哑着嗓子,一遍一遍地呼喊:“喂,你在哪儿?罗小衮,你回话啊!” 始终没有声息。

         伤者的消息从四面八方而来,没有滚滚的消息。校外的海面上,曾漂浮起数千具遇难者遗体,都是被海浪卷走的市民。他们伴海而生,又随海而去。 全校多名学生,在九级地震和海啸中遇难。

         一个月后,在临时教学区复课,滚滚的名字还是位列“失踪者”的名单。但所有人都明白,他几乎没有活下来的可能。学校为失踪遇难学生设了专用纪念堂。她去献花时,意外地遇见了兰姨。兰姨的孙女也在静海一中,这次没能逃过一劫。 问到初初来祭拜谁,兰姨提起了一件往事,让初初像被人兜头敲了一棍子,失魂落魄地回到家。

         爸妈不闹离婚了,那小三的肚子是假的,她拿走了爸爸用她的名字开户的存折,取了钱,走得无影无踪。爸爸对妻女存了一份内疚,震后一直在家里,对她们母女俩很好。

         初初从学校回来时,妈妈正在厨房里炒菜,爸爸在摆筷子。她径直进了房间,关上门,在书桌抽屉里翻了一会儿,就是找不到当年的那件东西。

       收哪儿去了呢? 她翻出床下的铁皮盒,果然,它在这儿。志愿者捐给福利院的这个黄色蝴蝶结,是五岁那年的她,最拿得出手的发饰。

         初初走到镜子前,把那朵蝴蝶结往头上比了比,真是好土的一个蝴蝶结,颜色艳丽得俗气,现在戴到学校里去,一定会被大家笑掉大牙的。

         她望着镜子里戴着蝴蝶结,傻里傻气的自己,笑着笑着,鼻子一酸。十一年前,五岁的她正是戴着这个蝴蝶结,搬了张小板凳,眼巴巴地在福利院门口等“爸爸妈妈”。

         她的小算盘打得啪啪响,心想,如果她第一个在这里等到“爸爸妈妈”,装得好乖好乖,“爸爸妈妈”就一定会最喜欢她,把她挑走。她不知道的是,兰姨说,那户人家其实早就来过福利院。六一儿童节联欢时,他们全家都来了,混在志愿者当中,暗暗观察这些孩子。

         那天的儿童节表演会,初初独唱了一首《小蜜蜂》,甜甜的笑容让人心生怜爱。尤其是那户人家的小儿子。那小男孩,也只有六岁,他说:“妈妈妈妈,我喜欢听这个妹妹唱歌!我们收养她吧?” 他爸妈也觉着,这唱歌的小丫头很可爱,但领养孩子事关重大,他们想再考虑两周,两周后再来看看孩子们。

         两周后,到了约定的日子,不知情的初初一大早就跑到门口等。结果那户人家的女主人却改主意了,说,还是想收养个男孩,给她亲生儿子当兄弟。

         兰姨明明知道初初还在门口傻等,不忍心告诉孩子真相,于是就没有叫她回来。倒是这户人家的儿子很生气,怪妈妈临时变卦,没有认养妹妹,妈妈不信守承诺。

        领养手续很快办妥,领养人一家都上了车,准备走了。那小儿子忽然喊停车。小男孩跳下车,轻轻地,走到守在门口的初初身边。

        初初一晚没睡,一旦睡着,便睡得那样沉,歪着头几乎要坐到地上,眼角隐隐闪着失望的泪光。 当时的他,也不过六岁的孩子,却忽然觉得这个妹妹好可怜,她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他走过去,细细打量她的脸,记住了她五官的模样,还有她左眼下那颗小小的泪痣。

        他歉疚地轻声说:“对不起,我妈不肯收养你……不过,等我长大了,我会回来找你的。我会像对亲妹妹一样对你好,给你买最漂亮的生日蛋糕,别人欺负你,我就帮你打他,你欺负别人,我也帮你打他……对了,我还会演小丑,老师说我演小丑的样子,最能逗人开心了!”

        “滚滚,你还在干什么?我们要回家了!” 汽车在远处鸣笛,爸妈催他快走。 她歪着头睡着了,什么也不知道。浓密的睫毛垂在眼底,像个可爱的洋娃娃。他呆呆地看,终于恋恋不舍地起身,拍拍裤子上的灰,郑重地,像个小男子汉那样承诺:“我叫罗小衮。等我学会了《小蜜蜂》,将来也唱给你听,好不好?”

         十年后,在静海一中的新生入学典礼上,滚滚一眼认出了她。

         她改姓林,名字里仍然是“知初”。在他眼里,她还是当年那个扎着小辫咿咿呀呀唱歌的初初。他接送她放学,给她买最好吃的蛋糕,别人欺负她,他帮她打别人,她欺负别人,他也帮她打别人……他吞粉笔头、扮小丑,只要她开心一笑,让他怎么耍宝都无所谓。他终于唱了那首《小蜜蜂》给她听,在生命的最后一刻。

         十年前小小的男子汉,兑现了他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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