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说无常

作者: 佛子净信 | 来源:发表于2017-08-05 06:21 被阅读0次
    略说无常

    诸佛子,对“无常法”要建立正知正见。何为无常?一切现象因其因缘聚合而生,生而即灭,没有一点存在安住的时间。是为无常法印。

    要建立正确的无常见,须破坏两种有常见。一者究竟常见,二者暂时常见。

    如何是究竟常见?认为,世间有无常的,亦有恒常不变的,如:精神上的我,神明,灵魂或是物质的原子、能量等等。此是世间两种最常见的邪见。一为物质守恒,一为精神守恒。要破斥物质守恒论很简单,因为他无法解释物质与精神的关系。比如一个人看到了漂亮的风景,产生了一个愉快的感觉。这种感觉如果是由物质转化而来,则有一部分物质转化为精神,则违背了物质守恒。如果不是由物质转化而来,则无法解释精神的心法从何而生。同样,精神守恒也是有过失的。因为一切精神现象,都是基于物质所生,或依色生心,或因声香味触法而生心。如果精神守恒,则应该从过去无始以来都恒常存在,至未来无终之后亦不变化,不依止物质的因缘而存在。因此也没有一个恒常不变的精神。

    破除了第一种邪见,还要破除第二种暂时的有常见。有人会说,一切终归无常,终归于坏灭。但是一切都有其存在的时限。比如说,我拥有生命,时限50年;或是我拥有权利,时限10年等等。持这种邪见的佛子,会有这种过失:即世间享乐,虽然终会坏灭,但却是在有限的时间内可以受用的。这样便很难断去爱取心的系缚。事实上,当因缘相聚时,一个现象就生出了,同时这个现象也就灭去了。是同生同灭,没有持续任何一丝一毫的时间。同时下一个瞬间又有一个相似的因缘生起,就又生起一个相似的现象,同时又灭去。就像交流电灯,在一瞬间闪灭多次,在我们眼里就像一直亮着一样。无常法的真谛是诸法缘起,刹那生灭,无一毫许常可得。

    佛子应经常如理思维无常。其功德不可思议。其一,以究竟无常的正知正见故,必定远离欲爱,离诸恶业。

    其二,必定能断行蕴之系缚,通达无我无为法。何以故?以一切法缘起生灭故,所以必然没有所谓“变化”或“所做”之概念。比如说一个人从a地走到地,事实上并没有人走,也没有人从a到了b,也没有一个所谓的“人”。只是一系列因缘作用下生灭现象的相续而显现的相而已。是故,无我无人,无作无受。是故佛子应常观察无常法,佛在《涅槃经》里也赞叹无常观:一切迹中,象迹最胜,一切想中,无常想最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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