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薛兆丰经济学讲义》第55~57讲。
用三句话总结
1.通过征收拥堵费来解决马路拥堵问题;
2.容易被误解的公用品和私用品;
3.灯塔该谁来维持。
昨天提到过,解决马路拥堵的解决办法就是对马路使用进行收费,根据需求第一定律,价格提高,需求会下降,那么马路自然就不堵了。
但现实为什么没有这么做呢?到底是谁错了呢?
现实之所以没有这么做,最主要的原因是大多数人接受不了,认为这么做对穷人很不友好,开车到马路上还要收费。
而接受不了的理由是,马路收费了之后,钱用在哪里?
但其实这并不是关键问题,关键在于收取了拥堵费之后,通过这种方式降低了需求,因为会去考虑是否值得付出这个拥堵费,如果不值得就不开车上路。至于这钱用在哪,其实是另一个问题。
容易被误解的两个名词,公用品和私用品。
为什么说容易被误解呢?
因为一看到这两个词,就会下意识认为公用品就是公共提供的东西,私用品就是私人自己提供的东西。
但其实是不对的,属于望文生义的情况,在经济学上公用品的定义是一个人用的同时别人也可以使用,私用品就是一个人用的时候别人就不可以使用。
比如,科学定律,就是一种公用品,你可以用这个规律,别人也同样可以;音乐厅就是一种私用品,你占用了这个位置,别人就不能坐在那里。
在了解完公用品和私用品的概念之后,开始说说灯塔该谁来维持。
灯塔你用了,别人也可以用,从这个来理解,灯塔是一个公用品。
对于公用品,大家会觉得应该免费,维持灯塔的费用应该是政府出资。
真的是这样吗?
现实是有些灯塔是私人的,而之所以有人会去建立灯塔,是可以通过灯塔让船停在私人的码头,而停在私人的码头是需要收费。
另外就是公用品并不能以此作为理由免费,因为公用品本身是需要消耗资源,比如,灯塔运行本身是需要消耗电的,日常运行是需要人维护的。
从这几讲我认识到,经济学有的理论和现实是存在差距的,并不是经济学认为是对的,现实生活中能够应用,因为会存在各种因素,比如,人们对于拥堵费的观念,使得拥堵费无法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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