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题目的你,一定会认为,这是“厚黑学”,或者是叫人说谎的一门技巧。
其实,不是。
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说过谎话吗?
我敢说,在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未说过谎话的人,换句话说,就是每个人都说过谎话。
但是,对于一般人来说,说谎话,不等于恶意欺骗。
有时候,我们会说一些善意的谎言,比如,我们当医生的,就不能直接告诉病人,你得了癌症,这会吓死病人的。医生是善意的欺骗。
有时候,一个小小的谎言,就能省去一大堆的麻烦,比如,你不愿意把最贵重的物品(比如金钱)借给别人,直接告诉他,你没有。这是善意的谎言。
但毕竟直接说谎,不是一件好事,特别是,我们在正式的场合、面对严肃的工作和生活问题,你其实是不能说谎话的,一旦说谎,你的人格就会遭到贬损。
我们几乎每个人都知道“狼来了”的故事,这个说谎的孩子,不是善意的谎言,而是恶意的欺骗,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
当你又不想告诉别人实情,也不想说谎话时,该怎么办呢?
最近读到一本书,就是专门针对这个问题而写的。这是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迈克尔·桑德尔的书,名字叫做:《公正:该如何做是好》。
在这本书中,桑德尔说,作为一个不说谎的人,遇到实在不能实话实说的情况,你可以给对方一个“误导性的事实”。
桑德尔在书中,举了克林顿一个真实的例子,来说明什么叫误导性的事实。
克林顿在竞选总统的时候,被问到是否使用过娱乐性的毒品。克林顿的回答是:“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我绝对没有违反过美国关于毒品的法律。”
这个回答一点问题也没有,你完全可以理解成克林顿的意思是说,他没有吸过毒,没有贩过毒,也没有携带过毒品,凡是犯法的事,他都没做过。
但是实际情况是,克林顿在英国吸过大麻,不过,这当然没有违反美国关于吸毒的法律。
这就是所谓说谎话的技巧,换句话说,就是用误导性事实,来掩盖你所说的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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