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内,治家理念和家庭生活规则主要是由女人决定的。婆媳是两个家庭的人,观念会不一致,因此她们之间就会产生矛盾。
怎样解决矛盾呢?责任范围划清,谁的家谁治理。这样互不干扰,矛盾自然解除。这就要求新婚夫妇能够离开父母独立生活,不依赖父母,自己承担起家庭责任;父母放手让他们自立,不过多干涉。
婚姻是神设立的,儿女大了应当结婚,他们离开父母,建立自己的家庭是正常的,并不等于他们不爱父母了,父母不应因此耿耿于怀,而是应当为他们的独立高兴。这样,父母对孩子的责任也算完成了。
加拉太6:5“因为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
“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创2:2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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