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那么短,我就愿意当那种盲目又热情的傻瓜,永远年轻 永远热泪盈眶。
你有没有后悔过喜欢过他?有没有午夜梦回想起那段爱他爱的声嘶力竭天崩地裂的时光而深感“就当是我这段青春喂了狗”,有没有觉得如果当时没有遇见他,你的人生会少了很多苦涩?
是啊,他可真是个混蛋,说是不想恋爱转身就牵起了别人的手,说你是个好姑娘却还是让你一个人走,他让你感觉,我们或许可以走到一起,但这种感觉最后还是无疾而终了。直到有一天,他有了女朋友,你才惊觉,哦,你是个很好的姑娘的意思是 你很好,但是我不喜欢你,或许,你可以成为一个好的备胎。你身边的人都劝你别执着别一棵树上吊死,他没你想象中那么好,你们根本不合适。他是个混蛋,谁说不是呢。
你看啊,如果没有遇见他,你根本不会每天一睁眼就兴奋得像个傻瓜梳洗打扮就因为 今天 可能 会 遇见 他;如果没有遇见他,你不会有任何小情绪仅仅只是因为他的一个小举动,他和某个漂亮女生说了几句话;如果没有遇见他,你可以尽情享受着别人对你的爱,而不是一个劲把你的爱统统双手奉上给他;如果没有遇见他…
可是重来一次的话,好像还是会喜欢他。小心翼翼去喜欢一个人,很乐意参与他的小世界,听到他的名字而有的激动,路上遇见他 装作没看见却竭力维持形象希望他看到自己,在人海中一眼就能瞅到他的超能力,每晚聊天到深夜即使困的睁不开眼还是笑着回复的蠢样,努力学习照顾一个人的心,这些都是美好的存在啊。喜欢他的那段日子里,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变成更好的人,可我真的好喜欢那时候的自己,不顾一切反对,就只是凭借一腔热血盲目又热情的去喜欢一个人,他在闪光灯的照耀下美好的不成样子,我也愿意在闪光灯闪烁的时候努力撑着脖子跳起来而不是蜷缩在角落里看着这些光鲜的东西。喜欢他的时光里我每天都保持着充沛的热情,做一切可以让我靠他近一点的事情,于是我学会了制作电子表格,学会了手机记录纪念日定时提醒,学会了参与社交活动认识很多人,学会了尽力做一些事情就算可能结果不尽如人意,学会了化妆,学会了穿衣打扮,学会了做饭…即使后来我发现自己不能再喜欢他了,这些能力还是存在在我的身体里,这是作为我喜欢他而得到的,也是他给我的最好的礼物。
蔡康永说,爱一个人这件事是美好的,至于能得到多少回报已经不重要了。可是真的很抱歉,我的爱也是需要回应的,我不能一个人演独角戏。那个人就像泰坦尼克号,我就是海里小小的一块冰块,就算我天天去健身房锻炼身体没日没夜充实自己,我也不能变成能撞毁他的大冰山,于是,我转身化为海水,陪他乘风破浪,直到有一天,他会遇上属于他的大冰山,而那时候已经化为海水的我,内心应该也会是温柔的美好的吧。
我那么喜欢你,可我不再渴望在一起了。喜欢你,是我做过最好也是最成功的一件事,谢谢你给我喜欢你的权利,也谢谢你终于离开我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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