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人类,已经演化到了某一个地步,这个地步最明显的特征之一就是:每天都离不开娱乐。娱乐是日常刚需,并且已经成为一种强势文化,不断吞噬和改造着其他类型的文化(尤其是传统文化)的领地。那些曾被我们定义为“贵族阶层富极无聊、荒淫堕落”的生活方式,已然成为我们大多数普通人每日上演的生活方式。我们对这种生活怀有依赖,甚至越陷越深。
娱乐的进化可能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现代生产生活过程给人带来的压力和焦虑,我们需要去发泄和排解,娱乐是其中一种途径。这种途径未必“有效”,事实上它只具备暂时缓解或转移注意力的作用。这种作用与药物相似,人们不得不通过一点一点增加剂量来保证其“疗效”。其二是科技和媒介的发展,传播能力的提高。技术上的可能性,也同样促进了娱乐发展到今天这种程度。
传播学有一本很有名的教材,美国人沃纳·塞弗林和小詹姆斯·坦卡德写的《传播理论——起源、方法与应用》。其中谈到“知识沟假说”问题时,援引了一位叫Tom Weir的研究者的一篇论文“The Continuting Question of Motivation in the Knowledge Gap Hypothesis”(1995)中的一个图型(见下图):
(图片系笔者拍摄)很容易发现,这是一个仿照“马斯洛需求金字塔”勾勒出来的模型,称之为“信息寻求行为等级图”,此处就其金字塔朝向读者的这一面稍作解释。
该图是按照信息索取的急切程度排序的,从下往上呈减弱的趋势。第一层“存活和安全”,例如生存技能,或者当你吃官司的时候,你会迫切地想了解相关的法律。此时人对这方面的知识极为渴望。第二层“维持与营养”,主要是以维持现状为目的的信息,如延年益寿之类的健康常识。第三层“知识追求”,这个可以广泛地理解为接受教育等等。虽然不是必须的,但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有文化。第四层“充实与发展”,这就是像简书平台里大多数用户所渴望的那样,希望自己能多点阅读文学、哲学之类的经典书籍。第五层“随意浏览”,比如等车等航班等面试的时候,找本杂志随便翻一翻,这种情境下对信息的渴望最弱。
这个等级图最有价值,也最触目的一点在于金字塔的侧面,从下到上贯穿的对娱乐信息的渴望。也就是说,娱乐信息几乎不分“急切层次”,一概有供必求。从这个简单的图形就可以非常直观地看出,娱乐对于我们的生活而言,几乎跟钱一样,是一种万万不可缺少的内容,大概也可以称为是一种另类的“硬通货”。当然,Tom Weir提供的这个图也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个立体的方锥型似乎在暗示着这个模型还有另外两个面,但它并没有说明隐藏的部分到底是什么。这是个题外话。
由以上1000字外加一副图片的信息量中,读者应该已经明白娱乐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不过娱乐的种类可谓多种多样,“娱乐”不过是一个粗浅的总称,不同的娱乐产生不同的效果,虽然它们大抵都是“娱乐的”,但对这一概念进行辨析和分类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探讨其他问题。对现代娱乐以及相关现象的研究,不得不说,外国人早已把我们远远甩在后面。但是在“娱乐的各种类型”这个特定的课题上,中国人的认识领先世界两千年。
这其中,有一个常用的成语非常值得一提——声色犬马。此词出自东汉班固等编纂的《东观汉记》中的一句话:“声色是娱,犬马是好。”今天,所谓“娱”和“好”实际上已经分不清了,二者合而为一。两千年前中国人在史书中写下的这个词,其概括性之强,见解之超前,令人惊讶,因为这四个字里面,每一个字都指代一种娱乐,我们可以就声、色、犬、马这四字来分析娱乐的四种主要类型。
a. 声
“声”这个字,在此成语中,原意是指歌舞等靡靡之音,这是中国古代贵族的一种典型娱乐方式。“声”当然并不单单指声音,按照现在我们的说法,其实就是迎合感官享受的娱乐。比如说,好看的图画、美妙的音乐、优美的舞蹈,甚至好闻的味道,好吃的食物,质感舒适的器物等,都属于“声”这一层面的娱乐。
“声”系娱乐所涉及的精神层次,相对而言比较浅,主要停留于生理的、感官的满足。其中特别需要指出的就是“吃”。吃在今天也是一种非常流行的娱乐方式,吃出品味,吃出文化等等各种各样的“借口”。“吃”借助现代传播手段而超离了温饱的基本要求,层出不穷的“网红菜”成为人们竞相追逐的对象。“食文化”确确实实已经成为一种文化,但它与所谓弘扬传统、提高生活质量关系不大,到处“觅食”满足口舌快感,只是一种娱乐,吃货不过是一帮现代潮流里的“娱民”。
b. 色
“色”的原意就是女色。不过,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色”绝不限于女色,关于这一点,此处不展开讨论。“色”就其最本质而言,与“声”没有太大区别,主要是从生理层面出发,满足生理欲望。但就人类而言,与性有关的一系列活动又的确可以单独列项。因为与动物比,人类的性活动,不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
“色”的元素早已经广泛地存在于我们日常生活娱乐当中,网络的美女主播、车展上的美女车模、拳击台上的美女举牌员等等,这些都是“色”系娱乐的表现方式。“色”系娱乐与其他的娱乐相比,最特殊之处在于其禁忌性。“色”往往被公共道德和法律所限制,在与舆论博弈的过程中,“色”系的娱乐元素一方面走向地下化,另一方面则走向符号化(所谓“符号化”,就是通过比较抽象的、唤起联想的方式对受众进行性挑逗)。
c. 犬
“犬”就是养狗。此处养狗不是为了看家或牧羊,而单纯只是为了玩,其实就相当于今天的饲养宠物。在这几种类型当中,“犬”系是层次最丰富的,它涉及人类比较复杂的感情。这些感情来自于人们的一些生存本能,也来自于家庭环境中养成的某种情感结构。
首先,“犬”系娱乐具有互动性。不管是玩狗玩猫玩鸟或者养花养草,动植物或多或少都会给主人一些反应。无论是实时的姿态动作,还是一段时间内的成长状况。从这一方面讲,“犬”系娱乐的“玩点”一般可能被表述为“萌”,或者“治愈”,这是它得以成为一种“娱乐”的要素。从这种娱乐的心理出发,养育孩子在今天实际上也带有娱乐成分。
其次,“犬”系娱乐带有扮演性。养动植物是在扮演家长的角色,玩过家家的游戏同样如此。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总是有一种突破现实社会角色的愿望,希望体验另一种生活,或者另一类人的心理,这类娱乐正是用以满足人们“扮演”的欲望。从这一点可以推知,那些角色扮演游戏,均属于“犬”系。而在网络上阅读精彩的小说故事,同样属于“犬”系。
到了“犬”系这一层,如《东观汉记》所言,已经是从“娱”上升为“好”了。两者的区别在于,“声”与“色”都有可能被认为是一种必需品,“声”是人们繁忙工作之后必要的放松,而“色”则更可理解为是为了传宗接代,但“犬”却不是必需的,它仅仅是为了好玩。因此有条件的人才玩得起,相对于前二者来说,也更加小众化。
d. 马
“马”在这个成语中就是玩马的意思。表面上看起来跟养狗一样,其实有区别。只要经济条件允许,狗谁都可以养,但是马就不是谁都玩得了了,若是心脏功能不行,马也能玩死人。因此,“马”系娱乐是一种刺激性极强的娱乐,需要特殊的主客观条件和澎湃的挑战欲望才能进行的娱乐。
部分户外体育活动,以及攀岩、滑翔、蹦极、冲浪等等的极限运动,都属于此类。赛车也属于这一类,在电脑上玩赛车也同理,因为它们本质上追求的都是速度与激情。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赌博和吸毒,此二者之风险和刺激程度,绝对可以归入“马”系娱乐类型。
“马”系娱乐一般需要特定的场地和道具,所以比“犬”系又更加小众化。其特殊的形态也决定了,“马”系娱乐最容易使人沉迷,往往也会带来许多不良影响。
在实际分析中,这种分类方式可能是过于武断的,很多具体的娱乐活动都包含着以上的两种或多种类型。比如说,玩一款赛车游戏,游戏的音效画质极好,临场感极强,这是属于“声”的层面。游戏中驾驶员身边坐着身材火辣的摩登女郎,则又涉及了“色”的层面。赛车游戏中玩家可以扮演肇事者,被警察追捕,则符合我们上述所谈及关于角色扮演的“犬”系。不过,总体而言,赛车游戏的本质和关键“卖点”就是人们对速度和强烈刺激的追求,因此,它基本还是应该归为“马”系。
另外,由于其他文化品类的影响,娱乐本身也混入了丰富多彩的“异质”元素,它们未必都是为了满足欲望、宣泄和刺激。例如集邮,或者收藏名画古董,可能与藏家对相关的艺术、历史、文学等知识的了解有关。但是这类娱乐不属于大众娱乐,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精英阶层的娱乐,不具有普遍性。总而言之,“声色犬马”这个成语完美地概括了娱乐的四种主要类型,为“娱乐”这个十分笼统的词汇做了精简有力的注释,可谓是中国古代文化中极具学术价值的一大理论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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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