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妈的手电筒

作者: 霞飘雪 | 来源:发表于2017-08-27 22:09 被阅读0次

    我家姑妈初长成少女时即成了村镇有名的大美人。约一米七高挑的身材,凝脂白玉的肌肤,双眼皮突出明亮的大眼睛,圆润的鹅蛋脸,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发,纤纤细腰,活脱脱是《红灯记》里的铁梅,家人们和村里老邻居都这么说。

    姑妈结婚生孩子后,有一天抱着表哥去打针,走在路上,远远的,人们见了都窃窃私语,这是哪家的媳妇?看这气质是城里的女知识青年下乡嫁人留在农村了吧。

    姑妈大我三十岁,在我六岁那年,姑妈三十六岁,我初懂世事。有一天,我一直看着姑妈,撒娇地在姑妈身上摸着她的脸、脖子和头发。等姑妈回去之后,我纳闷地一本正经问妈妈,为什么我觉得姑妈和别人长得不一样?我喜欢看着姑妈,觉得她好看。妈妈笑了,说,你姑妈本来就长得美,年轻时更漂亮!

    姑妈出生于物质匮乏灾荒不断的一九五八年,生后三年自然灾害,在农村艰苦顽强地活了下来。作为长女,没有上学读书的机会,十岁开始到公社出工分担养家大计。

    奶奶生前常说,活下来的六个子女中,爷爷最疼爱的就是姑妈,吃饭时其他人都坐板凳,姑妈从学会坐开始,爷爷的腿就是她的板凳,爷爷的酒杯就是姑妈的酒杯。

    我们家的人无论男女都爱喝白酒,五十岁之前姑妈也曾是每顿饭必有酒。小口的白瓷酒杯,斟上浅浅的小半杯透明无色烈度白酒,慢慢地仰起脖子细细地抿一口,再缓缓地把酒杯放在桌上。美人饮酒,静态是一幅画,动态如一出戏,酒杯起起落落皆是韵味。有时喝上了头,姑妈的白皮肤便泛起红晕,粉粉的,先从脸颊,再漫到整个脸、眼睛、耳朵,连脖子根都染成了红色。

    姑妈十七岁那年,爷爷为她订了一门婚,是爷爷好友的儿子,邻村的。我们就统称他为李先生吧。合作化时期,两村在一个大公社,爷爷是生产队的队长。公社里缺会计,爷爷说让李先生来试试吧,这小伙子机灵,帐肯定不会算错。于是,上过几年学的李先生开始在公社里实践运用起他的所学来。据姑妈回忆,年轻的李先生长得白净瘦高个,脑子转得很快,说话稳重实在。

    订婚之后姑妈和李先生互通往来。姑妈貌美活泼,李先生温柔细腻,两人情投意合。在那个年代十七八九岁结婚是常事。为什么订婚之后没有马上完婚?也许是家里弟妹尚幼负担仍重还需要刚成年的姑妈继续效劳吧。

    一九七七年举国沸腾的是恢复高考了,全国各市各县各村各旮旯的有志青年都激动地跃跃欲试。几乎每个公社都有人去报名高考。爷爷说怎么样,咱们公社也选个人去考考看看。选谁呢?都是整日在水田里摸泥巴的榆木脑袋。李先生咋样?爷爷提议,我看他去考还有点把握。李先生的爸爸首先反对,不行,不行,我们家穷,缺劳动力,他一走就更缺了,再说也交不起报名费杂七杂八的费用。爷爷拍板,老李,你要说这些就白担心了,李先生是我的女婿,也是半个儿子,只要你同意他去高考,我明天就卖了半袋米去给他交报名费。一时的艰难总是可以过去的,李先生要是真上了大学有津贴,毕业了也有工资拿,你还愁家里穷不够劳力吗?只上过几年私塾的爷爷用他所了解的一点远见卓识说服了李先生的爸爸。

    李先生辛苦又幸福地备考着。

    李先生幸运地考上了大学。

    李先生满怀两家人的期望上大学去了。

    姑妈仍然两腿站在粘糊糊的水田里插秧。田埂两边的绿草一如往常每到初夏就开始疯长,河沟里的水永远只比厚厚的淤泥高一寸,总是繁忙劳碌的庄稼人只能一直在土屋稻草房子里转悠。姑妈再也没有在收工之后去大队部陪李先生算账,现在李先生拿的不是算盘,学校里应该时刻握着笔吧,他成了文化人。

    好在,姑妈还有一份盼望,李先生会把读书发的生活津贴省下来给姑妈买礼物寄回去。

    玉珍,我去帮你领包裹啦,快来看,让大伙瞧瞧是什么新鲜东西。

    公社书记骑着自行车隔老远就大喊道。满怀心事又兴奋的姑妈赶忙把白莲藕似的双腿从泥水里拎出来,在众人羡慕好奇的眼光注视下,先去堰塘洗干净双腿双手,再急急地跑到公社书记的自行车后座边慢慢地打开包裹。有时是围巾,有时是头纱,有时是时髦的带小花的的确良衬衫……收到的确良衬衫是姑妈最高兴的时候,姑妈不识字,没有通书信,突然就收到了心上人寄来的“洋气”新衣,甜蜜的滋味姑妈在此刻是体会尽了。

    李先生上大学第二年后给姑妈寄礼物的次数少了,寒暑假偶尔回来一次,说学习忙,没时间去买去寄。后来渐渐没有了。当人们已经习惯了每次姑妈去拿礼物时欣喜的笑脸,猛然有一天想起,才意识到这一幕已经好久没有出现了。

    李先生的爸爸跟爷爷说,大学里有个安徽女同学在追求李先生,老哥们,对不住,你家的恩情我们不会忘的。

    爷爷叹了口气,沉默无语。

    爷爷叫来姑妈,说去把李先生请来吃顿饭吧,兴许这是他在我们家吃最后一顿饭了。

    姑妈气性极高,拧着劲不去。

    爷爷说,珍呐,是爹害了你。这古往今来戏本里唱的,没有哪个老丈人会出钱出力真心帮女婿,因为女婿飞黄腾达之后大多会抛弃糟糠妻,到头来是女儿受苦。怪爹。但爹也是不忍心,他这么聪明的人,不能老待在农村无出头之日。做人要对得住自己的良心。

    姑妈磨蹭拖到天黑了才去叫李先生。

    暴雨过后的农村土路到处是水坑,没有月亮,水汪汪的窝跟路面一样淹没在漆黑的夜里。

    姑妈气冲冲地走在前面,李先生打着手电筒小跑地在后面追着:珍,你慢点,跟着手电筒的光走,别陷到水窝里去。

    李先生大步赶上姑妈,拉住她,咱们慢慢走有话好好说吧。然后,俩人都没话了。

    李先生把手电筒伸到姑妈那边,为她打着光,整个手电筒的光都照在姑妈的脚下,从上而下,由粗粗的一束到细细的一线,暖黄的灯光在黑暗里照亮了姑妈的路,却没有照亮她的人生。这一路,姑妈的鞋干干净净,李先生满脚淤泥。姑妈知道这是她这辈子在李先生这里得到的最后的骄傲,抑或叫幸福。

    李先生对爷爷深感抱歉。老人家洞穿世事,解不开心结的永远是年轻人。

    吃完饭,李先生要回去。爷爷体面告别。进屋叫姑妈相送,姑妈再次拒绝。僵持了半个时辰左右,李先生为了给大家找台阶下便以要回去收拾返校的行李为由走了。

    待他走后,奶奶收拾屋子说,珍啊,李先生的手电筒落这里了,你赶上去还他吧。

    于是,姑妈只好去了。泥泞黑黑的土路,李先生一个人走,走得很慢很慢,姑妈的大长腿几下就赶上了。

    李先生没想到姑妈会跟上来,愣在了原地。

    姑妈恨恨地说,我来是为告诉你,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从今以后,我们的人生各不相干。说完,就跑回去了。手电筒忘了还。也不知道那个雨后的黑夜,李先生是怎样艰难地走回家的。我想他无论多么难,都不如我姑妈这一生的路走得艰难。

    之后,姑妈用过两次那个手电筒,它明明灭灭的地闪了几下黄红的亮光,就彻底地不亮了。姑妈把它放在抽屉里,时间长了,手电筒的内壁长满了碎碎的锈。

    十几年后的一天,姑妈去市场买菜,看到发福后的李先生搀着他的老母亲往医院门口走。姑妈一眼认出了李先生的妈妈,那也是她曾经叫过妈的人。李先生低着头,没有看到姑妈。姑妈叉到大街边的一座房子,靠着墙角蹲下来,看着他们慢慢地走进医院。姑妈蹲着望向他的背影流出了眼泪。

    姑妈说不想让李先生看到她,她老了,虽然皮肤还白皙,但额头上有了皱纹,脸蛋也松弛了,是彻头彻尾蓬头垢面的农村妇女,而他,成了大城市里的大医生。

    姑妈还想要一个手电筒留作纪念,但她不再是二十年前的李铁梅。此后,他们再也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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