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前一段时间很火的,许多人都在讨论的“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再听了诸多观点之后,我也来凑个热闹,谈一谈我对此事的感受。
事情的经过大家应该很清楚了吧,是一位女乘客因为坐过了一站而与司机殴打,导致了公交车坠江,也因此结束车上十几个人的性命。
听到这件事后,你会认为过错方是谁?是女乘客?是司机?还是无关的群众?我在之前写的文章中也提到过,一件事情的发生,其中的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一点问题。而反观这件事情呢?
在我看来,女乘的行为,是这起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她的过错,就是不该因为坐过了一站这样一件小事而殴打掌握了一车人性命的司机,她这样做,打扰了司机开车,也因此,其他无辜的乘客也为她的行为而赔上了自己的性命。
那司机呢?女乘客打司机,听起来司机像是受害的一方。可是,司机他需要很清楚,他目前承载了十几人的性命, 因此司机的行为需要谨慎,再谨慎。而这件事情中的司机,虽然他是受害者没错,但是,他可以向别人求助,也可以先把车靠边紧急停车,解决完问题再继续开车。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可是为什么他偏偏选择了这种方式,然后造成了这个结果?可能有许多的因素,但是不可否认,司机的行为是导致这场事故的直接原因。
那剩下的哪些无关乘客呢?从理论上来说,这件事情是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他们难道不是在车上?他们难道不懂司机开车时受到干扰是多么危险的一种行为?是,女乘客的行为是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他们也完全没有必要帮助女乘客与司机解决私人问题,可是问题是他们也在车上啊,与女乘客发生矛盾的那个人是司机呀,在公交车上,司机掌握着他们的性命啊,一个不小心,就可能导致全车人丧命。事关性命,难道他们也不会插手阻止一下吗?非无能,是无关,但是这是事关性命,且这是违背了公交车秩序的基本原则的行为,公共场所秩序不需要我们一起维护吗?我认为,其他乘客的这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行为是这件事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一件事情的发生,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一些问题。且一些规则说没明说,但这是原则问题,虽与我们无关,但这或许就是你认为的无关,导致了一个不理想的结果。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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