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忽然发现自己有了超能力——能一语成谶。
曾参加一个车友会举办的活动,与那些驾车人聊起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他们满腹的牢骚,对机动车撞行人要负全责的规定很不认同。
我这个不会驾车又总感觉阮囊羞涩的人忽然来了灵感:哪天实在想发财,我就跑马路中间找个车撞一下!
车友们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纷纷建议,要撞就找宝马或者奔驰!
当然,玩笑过后,就把这个“发财计划”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某一个夏末秋初的早晨,空中飘着小雨,我打了伞出门去上班。
接我的车每天早晨在钟楼北桥北侧等着我。与往天一样,我在路南侧的人行横道上走一段之后,要向右拐,穿过马路去上车。
记着有句教小朋友的歌谣:过马路,左右看,要走人行横道线。交通安全知识都是告诉过街行人要先看左边,走到马路中间再看右边。我看看左边,汽车断了流,有两辆自行车离我也挺远,可以横穿马路了。
就在我转身踏上马路的刹那间,耳边传来几个人的惊呼:哎呀!几乎同时,感觉自己的腰被猛地一撞,等我反应过来,发现自己已趴在地上,手中的伞也滚到了一边,眼角余光扫到了一只三轮车轮胎。
我爬起来。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子站在倒地的三轮车旁,吓呆了,操着南方口音连声问:你没事吧?
能没事吗?左膝盖的血已流了下来,右膝、手臂、手指也擦伤了。右脚的鞋带断了。再扭头一看,发现自己的衣服上溅上好几个褐色的点子?什么东西?
哦,女孩子大概是给饭店进菜的,几捆菜散在地上,菜旁边立着一个塑料桶,桶盖松动了,有褐色的半流质的东西正在往外淌,是大酱!
女孩子骑车靠马路左侧逆行,还用一只手撑着伞,来不及刹车,自然就与我亲密地接触一下了。
有两个行人撑着伞在向我们靠拢,大概以为可以免费看一出好戏了。
女孩子可怜兮兮地还在问:“你没事吧?”
我活动活动腿,感觉没有伤筋动骨。
“算了,你走吧。”
我可不想搞街头义演。
女孩子如获大赦,把散落的菜收拾起来,骑上车,又一手撑伞一手扶车把上路了。
到了单位,同事们都埋怨我,不该就这样放那女孩子走了,怎么也得让她赔点医药费啊。
我怎么想也没后起悔来,想想一个打工的女孩子,也怪不容易的。再说,谁让我相信所有的人都会遵守交通规则右侧行驶了呢,也不看一眼身后就转身。
一整天,看着伤腿上不断渗出的血,却恼不起来,还有点高兴:幸好不是汽车撞的!
幸好不是汽车撞的——天!忽然想起自已与那些车友聊天时说过的胡话。
得马上与他们联系,发布通告:
我终于撞上了!
——不过,很高兴,不是宝马或奔驰。
图片来源于网络02.
去年冬初的某日,我在北京的街头再一次遭遇“车祸”——被一辆快餐店送外卖的电动车刮了。
当时正在488路公交车站点等车,眼看着车进站,我左手握着手机,右手去包里掏公交卡,同时身体随着车子的移动向前移动,就在我靠近车门的一刹那,感觉自己的左手臂被拉了一下,手机应声落地。
我弯腰拾起手机,赫然发现左腕上的绿玉镯子断开了,缺了一小截!手腕有几块刮伤。
是一辆电动车逆行从我和公交车之间驰过,车把手挂住了我的手镯。
撞我的男孩子很年轻,骑在电动车上停在前面等我,我追上去问他怎么办,他板着脸问我怎么办。
我们俩都不知道该怎么办,路人建议我报警。我拨通了110,接线员听我简述了情况后帮我接通了122。
在等交警的过程中,肇事者商量说找地方帮我把镯子粘上。玉碎了,粘上也是残次品了啊!我不同意,让他赔款,他不想赔,我们俩就僵持,直到警察来。
警察判定对方负全责,并扣押了他没有挂牌照的电动车,然后让我们自己协商解决。
警察走了,我的心中有些恐惧,男孩子打电话让他的领导来。我不知道他们会怎样对付我。我无人可求助,只能自己面对。
好在他的领导也是个比较老实的年轻人,没跟我胡搅蛮缠,而是好言好语跟我商量,让我原谅肇事者。
虽然交警临走时告诉我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走法院,但我不想把事情闹得太麻烦。而且,看那肇事者与我女儿年龄相仿,我也有点儿心软,他站在路边一支接一支地吸烟,虽然不太想承担责任,但最起码没有逃跑,没有跟我大声吵闹,没有惹我更不愉快。
最后,我决定得绕人处且绕人,同意了他只赔一千元的标准。
临别时,我叮嘱他以后不要再逆行,要注意安全。也不知道他是否能记住。
回到家,给我心爱的镯子的遗体照了相留念。真有点儿心疼。黄金有价玉无价,前四五年就曾有朋友说我这玉镯当时升值估计怎么也得值个五六千元了。现在玉价上涨幅度这么大,这镯子该值多少钱了呢?
晚上,躺在床上,回想那年轻人车被扣时的难过样,我的心又有点不忍,后悔自己报警了。
可是,当时,心里真是被恐惧攫住了,怕他放赖,更怕他打骂我,我无处可逃,无人可求,只能寄希望于交警给我带来安全感。
不知道这年轻人前世与我曾有什么龃龉,今生我俩要以这样一种方式来互相偿还宿债。
想想不由得又庆幸,还好只是一个电动车撞了我。如果,当时撞我的是一辆轿车甚至更大的货车或公交车,后果会是怎样的呢?
不敢想象!
如此一想,心情便好起来。
没有被奔驰或宝马撞上,这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你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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