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名女律师在庭审后被人当街用榔头袭击,所幸暂无生命危险。令人寒心的是,事件报道后竟然有不少人为行凶者叫好,对受伤的女律师进行冷嘲热讽,这些人莫不是疯了吧。
有人说行凶者是被律师逼入绝路,行凶属于奋起反抗。请这些人好好用用脑子,律师只是代理人不是黑社会,律师手中最大的武器有且仅有法律,如果说能被律师逼入绝路,是不是该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违法了没有。
还有人说律师不应该帮房地产商打官司,代理“坏蛋”就应该被打。这简直是典型的混蛋逻辑,你去问问杀人犯,每一个人都能说出被杀者的“错误”,难道你认为他们都是英雄不成。用暴力解决问题,是野蛮社会的规则,依法维权才是文明的标志。
竟还有人说律师是“吃了原告吃被告”。这就真是愚昧、无知再加无理取闹了,律师只代理一方当事人,收费也只能向自己代理的当事人收取,怎么可能做到原被告通吃。再者说,你请律师难道会准备两份律师费给对方律师一份?
行凶者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两者的量刑会有区别。不知道行凶者会不会请律师,也不知道他会要求他的律师是站在公平正义为他辩护,还是站在最有利于他的立场进行辩护。也许这个时候,他才会明白律师的作用,理解律师的工作。可惜,这是以他的自由为代价换来的,那写为他叫好的人,除了在网上叫唤,断然是不会帮他的。
当律师的安全得不到保障,要么就提高收费提前给自己做好保障,要么就只接一些无风险的案件。慢慢你就会发现,你的案子要么请不起律师,要么律师不代理,你只能凭感觉去搜集证据、写起诉状、一遍遍往法院跑,把原本很简单的事情变得复杂,把可能胜诉的案子打输掉。那个时候,你很可能也不会意识到律师不愿意帮助你的真正原因,你很可能再次拿出键盘在网上敲出“律师眼里只有钱”这样的词语。这一切,怨不得别人,只能怨你没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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