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生命中,只有她而没有他。我叫她妈妈,而对于那两个字,我就像得了失语病一样,从不会叫。
那次老师叫我读课文,我读到中间就停了下来,因为我看到那两个字。我没有接着读下去,引来了老师和同学的嘲笑和议论,我疯也似的跑回了家。一进门,我就冲着她喊:“为什么我们家没有男人,我为什么连张嘴叫那两个字的权利也没有?”面对我将近疯狂的逼问,她一句话也没说,坐在沙发上独自流泪。每次都是如此,我决定不在问了。
这样的环境虽然没有使我心理扭曲,但也使我变得敏感脆弱。她给了我相当优越的生活环境。她是一个女强人,在公司里叱咤风云,掌管着一个大公司。而对于我,她卑微的像个小丑,任凭我恶语相向。
我们就在这样中各自生活,我在慢慢成长,她在慢慢衰老。
有些东西,无论是有意掩藏还是无意遮蔽,总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大二那年,爷爷从家里打来电话,说她得了癌症,晚期,时间不多了,希望我回去陪她度过最后的时光。我请了半个月的假回去了。一切恩怨在生命面前都会变的不值一提。更何况我们是母女,血浓于水。
来到她住的医院,她的主治医生建议我马上做个检查,因为这种病是遗传病。做完检查后,医生惊讶的说:“太不可思议了,你的身体里没有发现这种癌细胞,健健康康的。”也许听到这我应该高兴,但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隐隐约约觉得有一个惊天秘密等我去发现。
我走进病房,问她:“为什么我没有得这种病?”她把脸别向一边,眼泪从她脸庞滑下。这一个表情,我曾经看了多少回,看到我对她的眼泪麻木。我说:“别拿眼泪欺骗我,你的泪已经不具有让我怜惜的价值了。我想要真相。”“真相就是你不是我亲生女儿。”听到这一句我并没有太大的震撼,生活已将我的心削得相当尖锐,再加上我已经做好各种心理准备。“还有呢?”我就像剥洋葱一样把她的伪装一层层剥下来,直逼她破碎的心灵。她亮牌了。
尘封二十多年的秘密终于被揭开,就如落满灰尘的书页被弹去时间的沉淀之后清晰可见。
她那时是那么优秀,脱俗,就像一只出水芙蓉,任何雕饰对她来说都是多余。就是因为这样,她给人以很清高的感觉。她不喜欢嘈杂的环境,可那次朋友生日要去酒吧,她还是去了。朋友们在忽明忽暗的闪光灯下扭动着身体,尽情释放着张扬的青春。只有她一个人坐在吧台边不停的喝酒。一个男人过来,戏谑的说:“小姐,陪我喝一杯啊?”她眼也不眨的说:“离我远点。”这个男人又靠近了一点,“有个性,是我想要的女人。”听了这句话,她把手中的酒泼到了他脸上。就在这刻她看了他一眼,那是一张怎样帅气的脸。棱角分明,嘴角上扬,带着坏坏的笑,眼神里却透露出一丝忧郁。那一刻她脸红了,紧张的往外跑,只听后面传来一句“你会喜欢上我的”。
那一天之后,她在也忘不了那张脸。可是她不敢相信,大学里有那么多男生追她,她都拒绝了,怎么会对一个小混混心动呢?也许就真应了那句话: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第二天,那个男人就骑摩托车来找她,弄的全校沸沸扬扬。可她却看也没看一眼,就从他身边走过。女人就是奇怪,即使面对爱情,也要伪装的很高傲。他就那样一直跟在她身后。突然她扭头,说:“你有完没完,离我远点,别打我的主意,我就是喜欢上谁也不会喜欢上你。”那男人笑着说:“我会让你喜欢上我的。”“不可能的”留给他的是一个美丽而孤单的背影。
第三天,第四天,连续几天,他都骑着摩托来找她。终于在数不清的多少天之后,那辆摩托上才多了一个人。他载着她,像风一样穿行在车辆之中,那是她从未有过的刺激与快乐。速度,接近于死亡的速度,却因为搂着的是他的腰,她没有一点害怕。看着身后的交警,他俩放肆的大笑。
在不断的交往中,她发现原来他读过那么多的书,比那些象牙塔中自以为是的家伙们强多了。他们在一起,无话不谈。同样喜欢周润发,喜欢张国荣。电影院是他们约会的最好地方。看完电影后,他就把她送回家去,从未越雷池一步。她搂着他的后背,撒娇的说:“以后你的摩托车上不许再有别的女人。”他拍拍她说:“放心。”
有一次下大雨,她得了感冒,给他打电话。他很快就带着药冒着雨来到楼下,在雨中大喊她的名字。她透过玻璃看到他,立马跑下去,心里想着:这辈子再也不会有人像他这样爱你了。
时间在眨眼间流逝,她毕业了。
生活也许真是一盒巧克力,你不会知道下一步会得到什么。
那一天,她不会忘记。他无情的说:“我们分手吧。”她追问:“为什么,你说过的,一辈子。”“我的话你也信吗?我只是个流氓。跟你我只能骑摩托,跟她我可以开宝马。”他指着照片上的女人说,“她爸爸是大老板,我们要结婚了。你和我到此为止。”他走了,留下她一个人在原地哭泣,任泪水模糊了双眼。
一个月后,她在门口发现一个女婴,附着一张照片:就是他拿的那张。还有一个纸条:这是我和他的孩子,我要走了,而他......希望你能照顾好她。家里人极力反对,但她决定抚养她。既然不能爱他,那就爱他的孩子吧。
第二天,报纸上登了一则消息:某某富千金服毒自杀。她没想到那个女人是以这样的方式走了。而他呢?他去哪了?她一直想找到答案,可家里人以断绝关系威胁她,不许再和他有任何来往。
二十年后,报纸上登了一则消息:一杀人犯在狱中用二十年写了一本诗集,是送给一个叫冷月的女人的,并留下一封信,之后自杀。她去领了这本书。看完信后,她泣不成声,他一直是爱着她的。只不过他为了朋友出头,被卷入一场杀人案中,判了刑。而他不想她受苦,就骗她说去娶富千金了。但确实做了一件对不起她的事,就是那个未见面的女儿。
当她讲到这时,我泪流满面。医生让她休息,我走出了病房。我在医院外哭的天昏地暗。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一直陪在她身边。我想为我以前的所作所为赎罪,也想替我的父母还债。可是病魔连赎罪的机会都不给我,她走了。
举行葬礼的时候,我把男朋友叫来了。我坐在地上,望着她的遗像,深深的自责。男朋友搂着我的肩膀,给了我最温暖的拥抱。“我真没想到,她是这样伟大。把我---情敌的女儿养大,还要忍受我的冷言冷语,你说我多混蛋。她用她的青春和幸福来祭祀她的爱情。”我在男朋友的怀里哭着说。“一切都已经过去了,要坚强的生活,别辜负了她。你就是她对你父亲的爱,你受伤了,就是她的爱受伤了。所以要好好的。”
妈妈,我多想再叫一声。可是,我哪有叫她妈妈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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