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木叶山
接上篇:第三次是在公元二世纪中叶,东汉后期。这时鲜卑族出来一个著名的首领,他的名字是檀石槐。史书中说他“勇健有智略···施法严、平曲直、无敢犯者···”部落因此畏服,推举他为鲜卑大王。
他励精图治,富国强兵,军令如山,转弱为强。不久,他利用匈奴内部之乱,用军事力量,控制了两河以西,原匈奴占领了的广阔区域。并在高柳(今山西省的高阳县)以北三百余里的弹汗山(今商都县附近)建立牙帐。
他依靠强大的军事联盟力量,南抄汉边,北拒丁零(回鹘),劫夫余,西击乌孙,尽占匈奴故地。这时匈奴自冒顿立国,到公元216年,传单于至邺,历五十六任,四百余年而解体,才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闲话少叙,却说这檀石槐为了加强统治,把他所夺取的土地,划分为东、中、西三部。从右北平以东到辽东,共二十余邑为东部,从右北平以西至上谷,共十余邑为中部,从上谷以西至敦煌,共二十余邑为西部。每部各设大人统治,总归鲜卑大王檀石槐所辖。这也是鲜卑族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
今天赤峰的两河(老哈河、西拉沐伦河)流域,那时尽归属鲜卑族东部大人所辖。这檀石槐所建的牙帐,是依靠军事联盟维系的临时性地方政权。由于民族复杂,缺少统一的经济、政治基础,檀石槐一死,这个军事联盟立即土崩瓦解。
西部鲜卑叛离而去,东、中部鲜卑,内部纷争不断。由于纷争,又分化成了几个小的鲜卑势力部落。魏武帝曹操大败乌桓后,其领地均被鲜卑人占领。此次后,两河流域均为鲜卑人所属。
魏晋、南北朝时期。居于东部的鲜卑部落,在曹魏初年,被轲比能所兼并。当时除了西部鲜卑外,漠南地区,原属于联盟中的东、中部再度统一。但这种局面没有维持太久,轲比能被刺身亡后,联盟遂即瓦解。
几十年后,东部鲜卑崛起,又分化出三大势力集团。这新兴起的部落,分别为宇文部、段部和慕容部。
宇文部居住在老哈河上游的紫蒙川一带,就是今天的辽宁省朝阳地区的西北至赤峰的宁城一带。他的南部和东部,分别是段部和慕容部。三部之间有隙,以相互之间掳夺人口、财物为目的的战争不断。
西晋咸和八年(333年)鲜卑慕容部首领慕容廆亡后,他的儿子慕容皝嗣位。慕容廆在世时,曾被西晋封为辽东公,他曾立他的三子慕容皝为世子、授左贤王、封为望平侯。
这慕容皝自幼雄俊刚毅,富有谋略,崇尚经学,擅长天文。弱冠时,因随父军功,被晋明帝授为将军。
慕容皝嗣位后,他的同袍哥哥慕容仁、慕容昭恐其弟难容,便欲推翻他,慕容皝知晓,先诛杀了慕容昭。
慕容仁闻慕容昭被诛,遂反。从平郭城(今辽宁熊岳)起兵,攻打辽东诸城。慕容皝遣大将慕容幼、司马佟寿率兵讨伐他。结果大败,二将被俘。镇守襄平城的王冰、将军孙机投降,镇守玄菟城的校尉封抽、护军乙逃、辽东相韩矫、太守高翊等弃城而逃。慕容仁很快占领了辽东的全部土地。
这时宇文部的首领宇文逸豆归、和段部的首领段辽及鲜卑散部、乌桓散部都支持慕容仁,暗中结盟。
慕容皝在黎昌郡棘城(今辽宁省义县),见情形危机,遂命司马封弈出马攻打鲜卑、乌桓散部,自率兵攻打辽东。封弈领命后,率兵在白狼山,打败了鲜卑酋长木堤,又在平冈,打败了乌丸悉罗侯。二酋首被擒,慕容皝命将其斩首。自此,鲜卑和乌桓散部之地,尽归了慕容皝所有。
慕容皝兵至辽东,命其先攻打襄平(今辽宁辽阳),襄平叛军守将刘程携城归降。慕容皝将城中大姓迁回了棘城。
这时段部首领段辽,兵分两路向慕容皝领地杀来,一路自率兵出徒河(今锦州),一路是其弟段兰兵出柳城(今朝阳),结果两路被守军击溃。
十余天后,段兰等再次包围柳城。慕容皝闻报急遣大将慕容汗、封弈率兵去救,结果慕容汗持勇轻敌,被段兰打败。
段兰又进攻柳城,二十余日,守将石琮,乘其疲惫,夜袭成功,段兰大败而逃。
慕容皝又命大将慕容汗、封弈率兵去讨伐辽东,几经数战收复了玄菟城等城,唯平郭不克。
这时晋成帝遣使徐孟、闾求等来到了棘城,封慕容皝为镇军大将军、平州刺史、大单于、辽东公。
东晋咸康二年(336年)正月,慕容皝亲率大军,从水道攻破了平郭城,慕容仁被擒后赐死。留下慕容汗镇守平郭,自率大军回了棘城。
同年六月,段部首领段辽,和宇文部首领宇文逸豆归,组成联军,两路夹击慕容部。段部遣将李咏入寇武兴(今河北迁安)准备夜袭,正遇天降大雨,遂命军回。武兴都尉张萌知晓,冒雨追击,擒获李咏。段兰兵屯曲水亭,集数万骑,准备攻打柳城。宇文逸豆归入寇安晋(今辽阳市西)。
慕容皝率领五万步骑迎击,在柳城扎下了行辕。段兰、宇文逸豆归闻慕容皝亲来,望风而逃。慕容皝命封弈率轻骑追击,结果把联军打的大败,缴获了资粮无数。
慕容皝见二敌无功而返,料敌必会再来。遂命封弈、慕容汗在来柳城的要道,马儿山两壁,伏下重兵。果然不出所料,段辽的骑兵果然来到,封弈、慕容汗两路夹击,段部死伤无数,敌将荣保、刘斌战死,慕容皝大获全胜。这正是:
白驹过隙转日轮,时代变迁永更新。
人间都是风尘客,轶事总归旧烟云。
巍巍青山依然在,滔滔辽水延世存。
今人不见古时月,古月悠悠照今人。
(原创)
接下篇:赤峰历史风物:两河的历史(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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