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喜欢了男孩七年。
女孩脑海里、睡梦里都是男孩。
但她就那样傻傻的喜欢,不靠近、也不远离。
看着男孩身边的女孩来了又走,一个接着一个,也看着自己从17岁的少女,变成了24岁的姑娘。
后来,女孩去了日本,但心却一直留在原地,留在男孩的身上。
每次同学聚会,女孩都会漂洋过海的赶回来,只为能见到男孩一眼,哪怕是一眼,女孩也觉得充满了意义。
但男孩却不似之前那样,开始故意躲她。
她在,他就不在。
女孩的心几乎都碎了,她足足喜欢了他七年啊,已经到了快逼婚的年龄,可她有的仅是一场悄无声息的暗恋而已。
她微信他,为什么躲我?我需要一个理由。
男孩倒是很痛快:我们不可能在一起,索性也就别靠的太近。
想起王尔德《夜莺与玫瑰花》的故事。
夜莺爱着男孩,而男孩却炽热地爱着一个很美的姑娘,夜莺用自己的鲜血浇灌出一朵寒冬的玫瑰,男孩拿着它给了自己爱的姑娘。
对不爱你的人而言,你的喜怒哀乐,甚至是生离死别,都与他无关。
我也喜欢过一个女孩,四年时间。
和喜欢我的那个女孩一样,我四年如一日地单恋着。
活动课时间,偷偷看他喝水、吃苹果;走路故意从她的身边走过,只为闻一闻她身上的味道;会为她的丁点的不开心自己难过的要死,……
那是怎样小心翼翼的喜欢呢?
觉得她的一举一动都是完美无缺的,她的一个眼神、一句话语都会被奉若珍宝。
高考前,我洋洋洒洒写了上万字,向她表明心意。
女孩只是撕下一张作业本的纸,在反面写了一句:你做的一切我很感动,但真的对不起,我并不喜欢你。
可是,对于一个刻在心上的人,忘记是需要时间的。
念大学后,不在一座城市,我还是忘不了她。
去旅游,我会寄明信片给他。
可生活已经没有了交集,写在明信片上的寄语,也大多空泛单薄,是最寻常的祝福了。
有一次,我去一个景点,山顶上有一个许愿台,你可以在那里写个便签。
写下的字字句句,会被高高挂在一棵大树上。
我看见一个女孩子,蜷曲在大树的角落里,一边写信,一边小声抽泣着。灯光昏黄,四周安静极了,只有笔沙沙作响和她隐隐约约的抽噎声。
我突然觉得,自己的一往情深,不过是导演给自己的一场爱情闹剧。
那个女孩于我而言,更多是自己无处安放青春的一种寄托。
也许我只是需要在那样的年纪,那样的时节,需要喜欢一个那样女孩而已。
该有的情绪已逐一经历,没有理由继续沉溺于过去,迟迟不愿离开了。
爱情从来不是一件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事。
等一个不爱你的人,就像在大海等一辆驶来的火车。
错了地点、等错了人,还要痴痴的守在那里。
我很羡慕我的一个朋友,爱的时候热情奔放,被拒时也会哭得撕心裂肺,但她能很快地从伤痛中走出来,诚意十足地投入下一段感情。
这世间的爱情多的是一往情深,少的是殊途同归。
只有让该过去的过去,该到来的才能到来啊。
就像只有你将田地里的野草清除干净,那些稻谷才能迎着阳光茁壮的成长。
只有爱着,并且在一起,你们才能走到最后啊。
就像《红楼梦》里的绛珠草,只有经历人世的爱恨情仇,才能用眼泪还的清前世的情缘。
道哥:一个从体制内蹦跶出来的骚年,文字走心不走肾,著有《寒冷的城市》、《宝贝,你好》等书。拾笔再写文,愿以此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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