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家长对当前乘法和除法算式的读法有点迷惑,因为我们的新教材的要求和原先老教材有所变化:
一.现在乘法算式的读法只有一种,那就是顺着读“乘”,不读“乘以”,也不倒读。
乘法算式原先有“乘”和“乘以”两种不同的读法的。那是因为我们原来对乘法算式有更复杂僵化规定:有乘数和被乘数的区别,被乘数(乘号前面数)是标准数,乘数是标准数的个数。如5x3这个算式,“5”是标准数,也就是相同加数,“3”是相同加数的个数,这个算式过去只能表示3个5,不能表示5个3。现在教材简化合并了这两个意义。5×3既可表示3个5,也可表示5个3,可以说“一式可两义”。3个5既可列成5×3,也可列成3×5,可以说“一义可两式”。
“一式两义”、“一义两式”这样减轻孩子一些没有价值的学习思维量,也更加灵活,所以对于被乘数和乘数就没有那个区别的必要了,而乘法算式统一正读作“乘”。
二.除法算式仍然保持“除以”和“除”两种读法。
除法算式的两个算数是不可逆的,一个被除数,一个除数,“除”在这儿实际上是“分”的意思,被除数可以理解成“被分数(总数)”,除数可以理解成“分数”(分的一份数或分的份数),两个数交换它们的位置,算式的意义就会发生根本的改变,被除数是整体,它的位置不能随便放。所以除法算式的读法一直没有变化,正读“除以”,逆读“除”。如6÷3=2,既可顺读6除以3等于2,也可逆读3除6等于2,这个不能和乘法那样搞个简化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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