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不能退,尚未完

作者: 警营网风 | 来源:发表于2018-11-16 11:29 被阅读17次

                   

              不能退,尚未完             

                                        文/网风

    今天下午,关于“阴阳合同”查清的信息刷爆了朋友圈,文中说“今年6月初,群众举报XX`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后,……”,我个人理解这里的“群众”应该是有所特指的。尘埃落定,我这个吃瓜群众终于暂时不用为那位“实话实说”者担心了!在他与某著名导演开撕的那几天,真是为他担心,断断续续4个多月,因为某导演和某兄弟二人乃至某个领域的各路大神的卷入,事件的起伏颇有些惊心动魄的味道。

    某人在一书中说:“知识分子的知识不是以读书的数量来计算的,读书破万卷的一般人,多得很。知识分子应该是用心读书的那种,读出来的知识渗进骨子里。所以,真正的知识分子该有一副傲骨,不善趋炎附势。这使他们当中绝大多数显得个色,总是鹤立鸡群,混不进人堆里。”他说的句话,除了“个色”这个词我不甚理解,其余我感觉尚懂,我也想做一个知识分子,可惜“懂得”与“做到”相去甚远。

    有道是看热闹的不嫌事大!有人很快就算出了某女星这次应该拿出的钱数,8个多亿,老天!贫穷的确是极易限制人的想像,我在写这篇小文时,仍没忘记计算,如果用百元钞票捆在一起,这8亿多的人民币不知道能堆多大多高?我粗略算了一下,以我现在的工资,不吃不喝也需1万5千年上下。同时,我也开始在内心里暗暗嘲笑某国搞得所谓“某某战”,那个傻蛋,就你那点手腕和手段,我们派上一帮“戏子”就足以迅速把你搞定!由是我开始推断,当初因为“反转基因”事件,有人拿2个亿去堵某人的嘴也不是没有可能。

    某人又说:“我们恨贪官,又拚命报考公务员;我们骂垄断,又削减脑袋往高薪单位钻;我们讥讽不正之风,自己办事却忙找关系。总之,我们愤怒,不是因为觉得不公平,而是觉得自己处在不公平中的不利位置,我们不是想消灭这种不公平,而是想让自己处在不公平中的有利位置。这种骨子里的自私,才是我们真正该反思的。”读完这段,我也不由自主地脸红起来。

    这一回,“实话实说”的终于等来了“诚恳道谦”,而不是原来掷地有声、冰冷无情的“严正声明。”我们是应该感谢某导演的“助攻”呢?还是该感谢某部门的“务实”呢?要说某女星也够“背运”,那么多同道在偷税漏税的道路上如鱼得水,偏偏她却成了打击的“靶心”和“代言人”,还要拿出这么多的钱去填补此前犯下的错误。“尽全力克服一切困难人,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就差没说要贷款了,不知道“地主家有没能余粮”?要是没有,发这封道谦信需要多大的勇气啊!不过,人生不确定的因素太多,树大招风也绝不是虚言,想来,作为小老百姓的我等还是有很多幸福的“切入点”的。

    有朋友微信询问我,这么大数额,为什么不让某女星去坐牢呢?好吧,我再照本宣科一次。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有人说,事情都查到了这个地步,某女星“诚恳道谦”又有个毛用?我觉得不是这个道理。“诚恳道谦”是一个态度,也不必一棍子把某女星“打死”,即然某部门是“初查”,这“初犯”也就见怪不怪了。《左传》里不是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吗?往小了说,某女星勇于认错勇于担当,至少证明她对将来的事业还充满了期待,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她与那些她此前想依靠的游走于“潜规则”中的幕后大佬们划了界限的决心。丢车保帅要不得!如果再有下次,就不是认缴认罚这么简单了!往大了说,某女星此举对整个演艺界也有积极的意义,无疑给许多尚不够诚恳的“同道”们敲了一记警钟!同时也在提醒相关人事情远不会“到此为止”,不知是否含有对“实话实说”不屑的成份。依法治国需要落实到各个领域和方面,让更多的人从“潜规则”中醒来符合“治病救人”的道义。只是诚恳需要一个持续的状态,瞒天过海风险必将越来越大,保不准哪天又出来个喜欢“实话实说”的小张或是小李来!

    崔永元:不能退,尚未完

    因为不可能接触“实话实说”者本人,尽管在凑热闹的情绪驱使下也关注了他的微薄,但终因网上信息的杂乱,导致无法准确推断他的所作所为是否符合“仁义”?曾经有朋友还为他做非转基因农业与了我发生过争辩,大意是说他也是一个个人主义至上的人,当时令我无言以对。

    前几日读书,刚好读到一段话:“为己是学者之本也,为人是学者之末也。学者之事必先为己为我,其为己有余,则天下事可以为人,不可不为人。”就是说,一个人在最初的时候应该为自己,在为自己有余的时候,就该为别人,而且不可不为别人,现在想来很有道理。好像十九世纪的易卜生在晚年曾给一位年轻的朋友去信也说过类似的话:“最期望于你的只有一句话,希望你能做到真正的、纯粹的为我主义,要你有时觉得天下事只有自己最重要,别人不足想,你要想有益于社会,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成器。” 《论语》中也有记载,说孔子的弟子子路问孔子说:“怎样才能做成一个君子?”孔子先是回答“修己以敬”,接着又说 “修己以安人”,最后说 “修己以安百姓。修己以安百姓,尧舜其犹病诸?”孔子这一席话,也是以个人主义为起点的,说是培养、训练、教育好了自己,再去为百姓,培养好了自己再去为百姓,就是圣人如尧舜,也很不易做到。由是看来,其人即使从事了非转基因农业企图为个人谋企利,综合来说,这也并不影响他几乎达到了孔子所说的“君子”的标准。

    某人还曾经说过:我不会讨人喜欢,我从小就不会讨人喜欢,后来我知道了如何讨人喜欢,我决定就不讨人喜欢。生活中,我也是一个不太讨人喜欢的人,只是在勇气与担当等“仁义”的方面离某人的境界尚有不小的距离。做为吃瓜群众,做为沉默的大多数的我们,已经开始慢慢喜欢如某人这样习惯“实放实说”的人,但奴性使然,我们仍然没有勇气“叫板”生活中存在的一些“潜规则”,即使是遇上某人所遇上的类似《手机2》的风波,我们也未必见得就敢于与强有力的“对手”过招,这不能不说是我们的悲哀!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终究不会缺席,民心所在,必将是道义之所在。

    2018年10月3日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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