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究竟是时代变了,还是人心一直如此……
抱璞曲谨
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三十多年了,是爸爸亲身经历的事情。
这件事情起源于姐姐的义母(我们这里称为“干妈”)。姐姐的干妈姓李,我叫她“李婶”。
李婶家原是县城里面的大户人家,临近解放时,一家人要跟随国民党逃亡,可李婶当时还不满周岁,怕路上有闪失,就托付给一个可靠的下人,其他人踏上了逃亡之路。
他们家的房产必然被共产了,房子有分给个人的,也有的被单位占用的。进入七十年代末,李婶与海外的亲属联系上了,特别是与大姐一家联系较多。
大姐留学美国,后来在美国定居,子女也很有成就,有几个供职于美国国务院(我国称为“外交部”)。虽然中美于1979年1月1日才正式建交,但依照国际惯例,外交人员可以入境,李婶的一个外甥当时供职于美国驻日本的使馆中,曾经来看过李婶。
不过平日里的书信往来与钱款汇兑,则要烦劳我父亲——因为我父亲上过初中,解放前后曾经供职于商号和供销社,特别是解放前供职于大连、营口的商号时与外国人打过交道,粗通日语、英语,写个信与汇兑没有大问题。
李婶与大姐刚刚联系上时,大姐担心李婶一家没有钱,一下子给汇来2000美元,当时汇率是一美元兑换两元人民币,在七十年代末可谓是一笔巨款。那时候,父亲给一个社办厂跑供销,就去青岛兑换(当时烟台的银行不办理汇兑业务)。
再后来,政府告知李婶说,“共产”的房产,分给个人的不予归还,公家占用的可以归还,也可以折价给钱。
李婶写信与大姐商量,大姐回信说,海外的姐姐哥哥都不差钱,让李婶一个人接收。李婶也是刚烈性子——“好男不吃分家粮,好女不穿嫁衣裳!”——不要,片瓦不要!可这要办手续,李婶夫妇委托父亲去办手续。
事情就发生在办手续的过程中,一共二十三处房产,手续的办理涉及到公安局。其中一个警察私下跟父亲说,他看好了其中一处房产,麻烦给李婶说一下。
父亲回来给李婶说了。李婶一口给否了——他们家生活并不太“好,但已有海外的姐姐哥哥接济,自己说过的话再更改了将来见面如何面对姐姐哥哥!
父亲只好回去办手续,可那个警察还是不死心,劝父亲私下留下那处房产,把那处房产留给自己,可以为此给爸爸三万块钱。
在当时,县城里的一般民居鲜有超过三千元的,那处房产占地很大,也不止普通民居的二十倍,给三万块钱,也是不足半价。
但父亲也没有动心,说自己的干亲家母都有巾帼风范,自己作为男人也没有必要干掉身价的事情!又回绝了那个警察的“美意”。
我工作以后,父亲又把这件事情原原本本的详详细细的讲给我听,说交接房产时还未“单干”(“单干”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俗称),“单干”一两年后才轰轰烈烈,大张旗鼓的宣传“万元户”。
而在“单干”几年前,一个警察就可以拿出三万块钱,这的确不能不让父亲震惊。父亲最后告诫我,在单位中要注意上下级关系,虽然能力重要,上级的喜好要照顾。我们一个普通人似乎只能适应,入了公家不同于普通人之间的关系。可能那个警察只属于少数,但工作中自己碰上了就是全部了!
今天,我回头看看,内心里还是一直在问自己——究竟是时代变了,还是人心一直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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