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性别、年龄、职业都揉在一起,然后打乱,两颗心之间的联系,将会变得简单。我见过比男人更富有气魄的女生,也结识比女人更感性的男孩。撇开伦理纲常,心与心的交流,也无非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罢了。
总是少不了这样的时候,陷进某种奇异的单相思里。对象是谁无可厚非,可以是你,也可以是他她它。我羡慕恒久而隐秘的爱,单恋十年,真相揭开,皆大欢喜,这是书里。最可能是被爱者不堪其爱之深重,藏着躲着,两人终成陌路。我羡慕的,其实只是那一份可以用来当作谈资的十年。这样的十年,可以用来说很久,说的是什么?是凝望的目光,隐忍不发的悸动,是期待,失望,再期待,再失望,是周而复始,是一次又一次涌上喉头的摊牌,是他可能也喜欢我的揣测,是大概摊牌就拜拜的狠绝。所有的情绪,感动不了他人,但起码感动得了自己。
我也羡慕青梅竹马,然而,两小无猜的很多,配对的却很少。我看到某文里写着“厌倦,每天对着同一张脸,一切都太熟悉了,我熟悉你的一切,这让我觉得腻烦。”
忍不住想起以前立的flag,说的大概是以后的伴侣 要么是认识的人,要么是刚认识的人。这句话是无赖的措辞,人分得再细再三六九等,于己而言,最简单的分法也不过就是认识的和不认识的。再深一些,大抵会是熟悉的陌生人之类,太感性了。我想我当时想表达的可能是,认识许久之人,脾性已经摸透,相处起来不必遮遮掩掩,看着还挺舒服,一生将就着扶持着也就过去了。第二种像是冒险,全新的体验,也可能有惊人的收获,每天早上能喜滋滋地醒来,每天都觉得自己赚到了。
我一直有种感觉,“喜欢”这个词变得廉价了。是怎样的情感,才会说出喜欢。是马路上随便拉过来的一个路人甲,都能坦然毫不脸红地说出来的字眼吗?我喜欢你,好像也没什么不对劲。
我想,我是喜欢过很多人的。多到我两只手加在一起也数不清。但藏在所有的喜欢里的,是那方恒久而隐秘的凝望。我悉心收藏,秘而不宣。我希望你的未来能看到,当我将一切情感吐露之时,我可以豁达而又珍重地告诉你:我的朋友,我正深爱着你。
而这,大概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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