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天看海明威短篇,看至兴奋就胡乱写下这些字,心里想着什么现代人异化什么北欧独立电影,总之各种魔性各种天马行空,不知窗外雪下几寸。漂漂躺在床上看《奇葩说》,软绵绵的脚丫和笑声一样跳脱,我就想这样暖和的日子要久一点,如果现实之下皆是苍白,偏偏染它一丝灵性和色彩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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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裂者说
狮子捕食鬣狗之前总有一段静谧时光。它在草原上沉睡一整个白昼,梦中合欢树伸展神秘的枝叶,风来时哗哗作响,两只白露之间,灌木丛覆盖几百种昆虫制造的合唱,黄昏的地平线渐渐隐去,这是用一颗肥硕子弹也打不破的非洲荒原,鬣狗这时候赶来,竟不知道是为了迎接死亡。看吧,一切清晰可见,羚羊站在鬣狗沉寂的尸体上,好似啄食一片无主的荒唐。
一切都从他在飞机上认识的女人开始。
因为是公司里请的年假,所以他打算去更远的地方度过,他如今已经35岁,总有些法子对付父母关于结婚的无理要求,索性这次去非洲,只要他不想,就没有什么能够打扰到他。坐在旁边的是一个中年妇女,但这种对年龄的描述不符合这位精致女人,她是那种高级白领,你只需要看见她,这种判断就不会显得轻挑。女人穿一件纯黑色高领毛衣,两边搭配一条鹅黄丝绸披肩,上面的图案既雍容又简约,头发高高束起,表面光泽照人,她戴着金丝边眼镜,镜框上镶有金属翅膀,给人一种严谨的感觉,却不失时尚,口红是她高贵的最终体现,那种炽烈的、涤荡心弦的魅惑从温柔处滋长,毫无波澜。
飞机飞至印度河上空,因为受气流影响,机体有持续三分钟波动,他借机与女人攀谈起来,正如两个陌生人在旅途中最微妙的关照,她们之间的谈话进行得异常顺利。他从聊天中得知,女人是一家互联网公司高层,坚实的中产者,985高校毕业后一直在大城市打拼,双商都高,一直独身,是个彻底的不婚主义者。他总有这样的能力,尽管长期对着电脑写代码,他还是在岁月里学会了如何讨好一个女人,当然也包括从话题里探索她们身上的隐秘。
整个过程中,连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他的眼睛久久看着女人,一种升腾的欲望从瞳孔处闪躲着冒出来,那是他精神干枯之地上涌进的泉水,四目对视的每个瞬间,分分秒秒滋润着他。女人是他喜欢的类型,她身材修长,目光柔软,岁月为她保留了苹果肌和便于微笑的双唇,令他惊奇的是,这样一种在大城市摸爬滚打的女人,竟能在眉宇之间看到年轻和成熟彼此无恙,生命里永久地流淌一丝灵性,那是女人与生活讲和的佐证,为这样的女人,他无法守住寂寞,女人的一举一动,简直要把他推向美的最深处。他的欲望在得知女人的目的地也是肯尼亚时获得胜利的感召,他改变主意,他要追随女人,和她一起去非洲草原,在那里,错与对都是一片原野,他和她将重新相遇。
飞机在飞行17个小时后终于落地,他们在各自的酒店下榻,安顿好后相约在周五见面。他把节奏掌握得很好,既让结伴看上去符合自由人对旅行的价值判断,又把男女之间的微妙情愫置于中间地带,多一分过火,少一分无趣。
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之中,即使他从未有过这样的计划。女人出现了,他长时间紧闭的命运之门,将由此再度被打开,在那之前,命运从未有过分岔口,现在,他眼前却有了无数路口,每一条都是迷幻致死的深渊,他却不由得疾步向前。
他租了一辆“陆地巡洋舰”,周五一早就把车开到约定的地点接女人。女人穿一身户外装,这更给他带来一种美的全新体验,他在猎取的欲望中享受美即将被撕裂的快感,女人健康的气息里藏着他瞄准时的寂静之声。车开去草原的路上他们谈笑风生,他甚至比在飞机上还游刃有余,这有什么难呢,她只是一个40岁的独身女人,他只需要把这世上最动听的谎言,换作真诚而体面的赞美,然后有节制的说给她听,只需要做这些,女人就会放松警惕,那高贵的矜持也就短了一截儿。
车距离城市越来越远,从平坦的柏油路开到崎岖不平的土路,他看到战争残留的旧坦克半截埋在河坝土堆里,锈成一团的铁丝网缠绕在香樟树上,白色垃圾在棕色木板搭建的屋子前飘来飘去,村里孩子们三五成群,光着脚一边追车一边伸手要dollar。
他想起他在中国的一些往事,从前那个时候,他的生活精确无比,什么时候上大学,考研,什么时候工作,这些时间点都像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一样不可推翻,没有一点意外。在大学里他谈了人生第一场恋爱,看着女孩如何一步步走进社会,一步步变得贪婪和虚伪,又看着自己如何在女人和女人之间寻找安慰,他感觉自己终于无法忍受这种荒蛮的反复,才开始独居,到现在,他如愿以偿实现了财务自由,并且能在他那个圈子里以成功者自居,这一切都得益于他懂得自律的价值,以及不断开拓这种价值的本质和内涵。
听着音乐聊天,很快他们开到非洲大草原。八月是当地雨量最充足的季节,以前他在电视上看这里广袤辽阔,还一度以为是节目需要,摄影组故意把视野拍成广角,现在他终于能够亲自来这里,才发现这里本就是另一个世界。这里是绵延五百英里的塞伦盖蒂大草原,百万羚羊和角马群曾在这里一起生死大迁徙,狮子,鳄鱼,猎豹曾在这里角逐,甚至连鬣狗、秃鹰也在这方天地间寻找猎物。
他随身携带单反,每到适合取景拍照的地方,他便为女人拍个不停,透过相机,他更加充分地欣赏她,他们身后是一望无际的非洲大草原,只要摒住呼吸,世界就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微风浩荡,吹起女人几缕细发,她皮肤白皙,红唇处生出几分凉薄,眼神坚定,不时闪烁着因戏谑而加强的性感,她是这荒野之地的尤物。他把这样的画面看作是神明降临的时刻,这里有古老神秘的参天古树,爱、猎杀和死亡在天空下铺开,女人和他都是这片土地的闯入者,特别是女人,她是万物的灵长,是宇宙中心的处女地,他为这一切着了迷。
在走进独居之前,他有一个交往5年的女友,他们关系很好,的确,到现在他也没想到那些生活的点滴有何不妥之处。他们一起坐303路公交上班,这班车他至今都记得,他每次把她送到公司门口,看她把早点吃完,然后亲手把装豆浆的塑料杯丢进垃圾桶,他才朝自己的上班地点走。周末他们一起打扫卫生,赶在7点之前把被子拆下来跑到天台抢位置,如果预约了展会,他们就结伴去看,无论晴天还是雨天,他们都戴上一把黑色雨伞。他们会在活动结束回家的途中再看上一场电影,文艺片或者好莱坞大片,只要他们意见一致,就能坐在最后排的情侣座上消耗上两个钟头。看完电影回家,她会亲自为他做一碗青椒肉丝面,有时候是超市买的泡面,无一例外地,她每次都要为他加上一个鸡蛋。他爱她,她更爱他,他们每一天都在探索爱的形式,甚至在吵架时,他们都不忘记如何在和解后给对方一个甜蜜的吻,以弥补因吵架带来的细小裂缝,同时,他们像经营爱情一样经营着他们的财富和未来,他坚持学习理财,在工作上不断突破瓶颈,哪怕是最困难的时候,她也保证让他心无旁骛地学习编程,这是一个都市男人和女人的爱情史诗,超越城市化带来的一切现实屏障,只要他们想,就会成为这个城市的坚实中产者,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
一到黄昏,草原的气味就变得愈发暧昧,他们找到一家名为“自由人”的野外俱乐部,他们吃过晚饭,继续在草原上游荡,他租了一把猎枪,准确来说,那种枪不是真正的猎枪,有攻击性的动物都远在几公里之外,即便肉眼看得见,也不在猎枪的射程之内。他带着女人不时地朝远处空地上放几枪,他从身后抱住女人,双手握住枪和女人的手,固定姿势,扣动板机,声音震天响,惊起几只躲在草丛里的长嘴鸟,声音打破寂静,在无人处鸣响一曲高歌,苍茫大地上万物在这时候尽显生命的张力。
一旦和女人有了身体接触,他的欲望便发了疯生长,开始时只是一种原始冲动,他在非洲的伊甸园遇见夏娃,她身上隐秘处被树叶掩盖,这成了他的欲念之火,他想着如何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在没有道德和束缚的野地里寻找身心新的出口。可是,短短一天的相处,他要的就再也不仅仅是这些,他靠近她,借以释放他对知性优雅的爱怜,以及文明世界的有节制的压迫感。
晚上7点,他们开车返回市里,他邀请女人吃饭,在一家西餐馆,边喝着红酒边聊天,他们从区块链聊到一线城市房价,从马克斯聊到海明威,有时候也说一些荤段子,女人总会认真听,耳朵像个巨大容器,要把他的一切听进去。酒过三巡,他们的视线变得越来越模糊,他开始倾诉衷肠,和女人说一些醉话,最后,两人在相互感叹缘分是个谜时相约睡在同一张床上。
女人在靠近他时总抵抗不了那种原始的诱惑,她会从脖子开始,那里充满生气、隐藏着的力量随时可能喷发,只需注视它,就能感受到青筋是如何优雅隆起,进而塑造出粗野和秩序、美和重压。欲望从那里开始,穿过一望无际的胸膛,那里曾是一片荒原,底下有颗金子般的心,经过野蛮生长今向着辉煌前进。它的表面平坦而安静,下面却是涌动的亚马逊河主干,这样的错乱更显神秘之美。他伸出的双臂像星辰洒落人间的光束,洁白而透明,那束光一直延伸到他粗壮的双腿,他稍稍用力,光的尽头就变成两座山,岁月在生活的坎坷中留下纹理就深藏其中。他的耳朵是飞行在宇宙两端的黑洞,世间一切呓语都会不小心从那里路过,便随即消失在漩涡里。他的眉毛是少女的处女地,任岁月怎样迷乱尘埃自不会落在那里,那是弗吉尼亚,是洛丽塔之家。苍穹之上是眼睛,高高在上的众神之门,罪恶从那里出发,无端跌入深渊,又在那里得到救赎。
第二天一早,他就知道女人爱上了他,因为当他睁开眼,女人端着一杯牛奶把吻印在他的额头,这是不容 质疑的爱的信号。那种画面令他一时慌了神。
和相恋5年的女友分手后,他喜欢听歌,听歌要有沉浸感,耳朵做好放纵的准备,音量调至最大,闭上眼睛,脑袋空空,让身体的每一个器官都连成一个整体,让坚硬塌陷,让烦恼坠落,让庸俗生活永远困于囚牢,只需站在遥远世界的一片荒原上,音符跳动,旋律飞扬,便看到从前未曾看到的一切:303路公交车一跃而起,扶摇而上冲进云层,坐在最后一排的精致女孩向城市招手,口红和香水从包里洒落大地,车里的男孩女孩跳起探戈,他们相互摆动年轻的头颅,向爱情致意,公交车的尾气在天空画出一道道沟渠,人们的西装革履一件一件被抛弃…
他永远搞不明白为什么要分手,爱情圆满,甚至没有吵架,总之就是分手了,他把美好撕裂,尔后逃离。
如今,爱的信号又一次在他生活中闪烁,女人符合他关于伴侣的一切审美偏向,她甚至不要求他做任何事情,只需要他能在他们做爱后的清晨给自己一个吻,可是他做不到。那个吻将会是他把自己送进地狱的毒药,他会迷失在日复一日的庸常生活中,自由不翼而飞,身体和灵魂死在屋檐下,只要他向前走一步,幸福就会向他招手,但他永远把时间花在弄清幸福的意义这件事上,万劫不复。
于是,他又一次变成撕裂者,穿上衣服,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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