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社会学把学校中所传递的知识,视为课程如何加以组织、分配的知识结构与过程的问题。就是说,“学校知识”的问题,与其探讨应当是什么知识,不如说更应探讨学校知识和课程的构成原理本身存在的基础。课程社会学研究的一个焦点是,阐明课程组织的结构性分配原理,诸如学校知识选择之际的权力介入,课程编制中组织知识时的“分类”与“分层”之类的分配。 课程社会学的另一个焦点是揭示“学校知识”的本质。学校所处置的信息、知识仅限于社会文化与信息的极小部分,这种在学校里所授受的信息与知识谓之“学校知识”。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强调现代教育的四根支柱----”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生、学会生存”,围绕“生存能力”的思路来界定理想的“学校知识”,可以考虑三个层次:社会生活和学校学习所必要的知识、技能,诸如读、写、算技能和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渗透于各学科和学科之间的科学思考方式;作为社会生活所必要的价值观、态度。作为素质教育的”学校知识”大体应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作为认识事物与现象之结果的“实质性知识”(知识技能);二是掌握信息与知识的“方法论知识”(学习方法);三是为什么而学习的“价值性知识”,是同克服知识的非人性化、同知识的活用相关的。“素质教育”区别于“应试教育”的一个标尺就是关注“方法论知识”和“价值性知识”。这是一种从“实质性知识”向“方法论知识”的重心转移,一种广义的“学校知识”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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