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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之外可否有知己之恋?——读《聊斋》之《娇娜》

婚姻之外可否有知己之恋?——读《聊斋》之《娇娜》

作者: 夕颜在心 | 来源:发表于2017-07-04 00:26 被阅读235次

红颜、蓝颜之议总不绝于耳,异性知己的存在,是违背道德还是忠于人性?此种疑惑,古亦有之。蒲松龄用优美的笔触,丰富的想象,让娇娜与孔生之情为聊斋千姿百态的爱情芳园又添一景。

孔生雪笠,为人蕴藉,工诗善文,是谦谦君子。落拓他乡之时,巧遇皇甫公子,于是,一起读书,切磋诗文,相约五日一饮,而饮酒之时,一“红装艳绝”的琵琶女香奴打动了孔生的心,即“目注之”。只是《聊斋》一向曲径通幽,若就此共结连理,哪有好戏可看?皇甫公子知他心意,只笑他说“君诚少所见而多所怪者矣”。

于是,我们知道,作者烘云托月,香奴再美,仅为陪衬。

该来的总会来。孔生思而不得,郁结于心,“胸间肿起如桃,一夜如碗,痛楚呻吟。”果然相思成灾。在“益绝饮食”生命垂危之际,娇娜终于现身,美丽的少女,娉娉袅袅 ,“娇波流慧,细柳生姿”,款款而来,纤腰楚楚,回风舞雪,我见犹怜。我们的男主濒死之际见到美女会如何呢?反正,聊斋书生总是非常不堪,一见绝色,皆不能自持,而表现,自然多姿多彩,比如孔生,“望见颜色,颦呻顿忘,精神为之一爽”,是否着一“爽”字,境界全出呢?美女容颜兼有治病之功效,看来我们的医院也可以此为鉴,容貌丑陋者不得行医。

娇娜第一次见到孔生,自然将他的痴憨神态尽收眼底,于是“笑”曰,面临奄奄一息之病人,为何笑曰,耐人寻味。想来孔生目不转睛憨态可掬,令人忍俊不禁,又或许她早已成竹在胸,知道手到病除,小事一桩。

接下来美女外科医生登场,“解佩刀,刃薄于纸”近代之手术刀也现身于此,“紫血流溢,沾染床席”,手起刀落,只是有无麻药呢?似未提及,孔公子此时是否疼得龇牙咧嘴,狂呼大嚎呢?非也。在此,作者为突显女神之无上魅力,再写孔生之痴癫,于是,被割肉的孔公子就被写成了下面的样子,“而贪近娇姿,不惟不觉其苦,且恐速竣割事,偎傍不久”。

咳咳,孔生此时心理已出现异常,不仅一点不疼,而且,害怕割得太快,不能长期和芳气胜兰的神女偎依在一起。疼痛何足惧耶?只愿能一亲芳泽。可是,事与愿违,只见娇娜口吐红丸,孔生之病顷刻而愈。手术已完成,医生要离开,孔生只能满怀委屈地目送女神消失在视线之外,但“自是废卷痴坐,无复聊赖”,可见学习时谈恋爱的坏处,书已废,人已傻。长吁短叹,苦不自己。

这时,善解人意的皇甫公子再次出现,读者在心中呼喊“快让娇娜嫁给孔生,否则弃剧!”

偏不。

皇甫公子说娇娜太小,“有姨女阿松,年十八矣”,孔生一见“画黛弯蛾,莲钩蹴凤,与娇娜相伯仲也。”于是“大悦,请公子作伐”,继而喜结良缘,“忽同衾幄,遂疑广寒宫殿,未必在云霄矣。”真是见了姐姐就忘了妹妹,两情相悦,仿佛置身月宫了。说好的“曾经沧海”呢?说好的“除却巫山”呢?孔生你一定是健忘症啊。

娇娜呢?年龄小?分明是借口,可等其长大不迟,为何不两美共侍一夫?聊斋中齐人之福还少吗?

但作者就不让他俩在一起,呵呵,谁写谁做主。

几年后,娇娜另嫁吴生。而松娘已育一男,果真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一切完美。

可是,天灾人祸,忽然而至,皇甫公子告知孔生,自己并非人类,乃狐也,“今有雷霆之劫,君肯以身赴难,一门可望生全”,我们在美女面前犯花痴的呆萌书生终于显示出他的英雄气概,“见一鬼物,利喙长爪,自穴攫一人出,随烟直上,瞥睹衣履,念似娇娜,乃急跃离地,以剑击之,随手堕落,忽而崩雷暴裂,生仆,遂毙。”

不知如果恶鬼捉走的不是娇娜,他是否也有如此勇气拔剑出击,总之,他救了娇娜,然后,他毙了。

原来,有些人,其实并未逝去,孔生心中,一直牵挂娇娜,他娶松娘,是因为二人相伯仲,退而求其次。有人说,他为何不坚决要求娶娇娜,为何见异思迁?可别忘了,当时他潦倒落魄,寄居在皇甫公子家中,怎能挑三拣四,违背主人美意呢?

有些感情,只是被时光所尘封,是内心深处不可触及的柔软,而只要一个契机,便会死灰复燃。

孔生舍身救娇娜,可谓用自己的生命做了一场动人的爱情表白。

只是始终,这场感情中,是一厢情愿,娇娜对他心意如何,不得而知。而接下来娇娜的行为,便会让作者隐藏的真相揭晓。

娇娜醒来,见孔生为她而死,大哭曰:“孔郎为我而死,我何生矣!” 此处一字“郎”,稍显暧昧,因它有一义项是“妻子称丈夫或女子称情人”,比如“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比如“问郎花好侬颜好”等等,此时孔生是她表姐夫,她是否该称“孔公子”或“孔先生”更为适宜呢?或者,作者故意让她情急之中,流露真情?

接下来的事就更匪夷所思了,“娇娜使松娘捧其首,兄以金簪拨其齿,自乃撮其颐,以舌度红丸入,又接吻而呵之。”我们可以想象泪流不止的娇娜颤抖着为孔生治病的情景,红丸本是她多年修炼的金丹,此时,为挽留孔郎的生命,也毫不犹豫地舍弃。

惟愿生死与共,此一幕,十分动人。只是,男女授受不亲的社会规范呢?虽是狐仙,也应有所顾忌,虽是治病救人,但众目睽睽之下,仍觉尴尬。

但此时,她就是这样做了,什么原因?很简单,因为我愿意,年少之时,孔郎一见钟情之倾慕,他那痴心爱恋的笑容,始终绽放在我青春的记忆里,是他开启了我对爱情最初的想象,是他曾一往情深,为相思所苦,是他无惧无畏,用自己的生命换得了我的生还,即使悠悠众口又如何?在生死一线之间,我为什么不能抛开世俗的礼法,痛痛快快的呼唤我的孔郎,哪怕我们从未有过黄昏之约肌肤之亲呢?

“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与暮”,只因你当年目光所及之处的一点温暖和关爱,使我宁愿魂随君去,绵绵相思为君而苦。

娇娜在慌乱危难之中终于毫不顾忌展现了她对孔生的一怀爱恋。而作者为何不让他们终成眷属?因为,一种新的感情正等待他来书写。

孔生醒来,要回家中,“满堂交赞,惟娇娜不乐”,只因病好之时又到分离之际。

别难过,作者自有妙法,于是,娇娜的丈夫吴郎家也遭劫了,“一门俱没”。没办法,为了成全主角,配角只好牺牲。

从此,皇甫公子与孔生两家同居一地,“生与公子兄妹,棋酒谈宴,若一家然”。

孔生与娇娜此后感情如何,请读者自行想象。

接下来,作者有一段异史氏曰:“余于孔生,不羡其得艳妻,而羡其得腻友也。观其容可以忘饥,听其声可以解颐。得此良友,时一谈宴,则‘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矣。”

好一种崭新的情感!艳妻不如腻友,红颜知己更令人艳羡,她的容颜可以让人忘记饥饿,她的声音可以让人展颜一笑,与她一起谈天说地,精神无比契合,此种快乐远胜于夫妻之爱了。

作者的赞赏溢于言表,是否心向往之呢?不是夫妻,却是知音,可遇难求,弥足珍贵。她不仅貌美如花,又善解人意,温柔贤淑,幽默风趣,且是名医圣手,带来欢乐,为你解忧,以至于“颠倒衣裳”也不足道了。

知己之爱,令人动心。鬼狐拥有法力,尚且不能和心爱之人永结同好,更何况凡俗众生呢?也许你足够幸运,知己亦伴侣,可以高山流水,琴瑟和鸣。可是,许多人只是在该恋爱结婚时恰好遇到一人便终身相守罢了。

孔生爱娇娜,发乎情止乎礼,更令人敬佩。面对自己心爱之人,若说没有非分之想,实在道貌岸然,但现实的鸿沟拉开了本应相爱相亲的两人的距离,所以,就让我这样静静地欣赏你,看着你娇美的容颜,听到你宛转的声音,此心已足。

无论红颜或者蓝颜,若说不含男女之情,实在心口不一,我们喜欢一个人,必然会从精神到身体,都渴望亲近和拥有,这便是深沉复杂的男女之爱,古往今来,无数痴男怨女,多少文人墨客,却总未能写尽。

《聊斋》早已告诉我们,“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若你拥有美丽的知己之恋,请珍惜上天珍贵的赐予,愿你们隔河相望,心灵相依,灵魂相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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