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话:
一场暴雨,总算把连续了一个月的高温冲散,我带着耳机依在阳台边上,望着对面果园,感受难得的清凉。耳机里正响着沈从文的经典情诗: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温柔百转的情丝,即使隔着时空,也能感受他对他妻子的爱恋。美得,让人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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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里,最骄傲的事,莫过于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我最骄傲的,是把第一次恋爱给了对的人。
❤不谈恋爱,只为等你
我属于恪守本分的乖乖女,爸妈告诉我,学习就是学习,不许在学校谈恋爱。我很听话,即使暗恋了别人四五年,也不曾透露半分。
学生时代带着青涩,不知爱为何物,却也有带着期许。
19岁参加工作,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变得多样。静静待着也总有人示好,我不爱理也不想理。爸妈时常在电话里问:“谈恋爱了吗?……该谈了。”
什么叫该谈了?大好的青春,为什么要在“该与不该”上浪费?
寻思,如何赶走
有一天,来了个人。非主流的头发挡着眼睛,松垮的衣裳,黑得发亮的皮肤,个子也不高。旁边的同事打趣:“嘿,你是非洲的?”“呵呵,我是中国云南的。”云南人,这么黑么?
我对他没有丝毫好感,不仅因为他挡着脸的头发、黑得可怕的肤色,还有他一直说话的行为(后来他告诉我,说话就是为了引起我的注意)。有个词形容他再合适不过:二流子。
奈何,他成了我工作搭档。因为不喜欢,所以我经常找茬,希望平时偏袒我的主管能换人。也奈何,主管说训新人必须我上。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客气了。
我频繁找错,即使没错也要说错,这样才能让内心得到些许快感。有时故意提高音量,他总一副平静的样子:“别生气,我的错,我改。”即使有火,也不知如何撒了。
❤情不知何起,已然已深
主管说他的头发该剪剪,他说主管不懂潮流,依旧我行我素,死性不改。我实在忍不住:“你的头发真的像鸟窝。”第二天,居然见他剪掉他的“潮流”。
随着时间流淌,我没能赶走他,他逐渐成了合格的搭档,也只有他跟得上我的节奏。我不再针对他,也确实揪不出错来。车间里开始流传他在追我的话,连老板和主管都这样说。
他敲我宿舍的门,一脸坦然的站在门口,我似乎知道他要干嘛,当他说“我喜欢你”的时候,我很自然地回:“可我有喜欢的人。”我曾用这句话拒绝过其他人,效果甚好。他却跟意料的不一样。
他像什么都没发生过,照常配合我的工作,给我讲笑话,下班默默走在我身后。
妹妹说,你可以试试嘛,谈恋爱又不是结婚,怕什么!可以试试吗?我第一次有了纠结的情绪。不跟他说话,下班故意走到最后,不让他跟着。他发信息问:“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你告诉我。”我说:“不要跟我说话,不要总跟着我。”
他第一次迟到了,来得时候一脸黯然。不知为何,内疚和难过充斥大脑,赶也赶不走。晚上下班回到宿舍,鬼使神差地发了条信息:“我们试试吧。”那是2010年深圳的夏天,我21岁。
这一试,就把自己试成了云南媳妇。2012年底我说想在本命年结婚,他说“好”。
我自认自己是个含蓄的人,却总忍不住在笔下宣示自己幸福和爱。如果这都不算骄傲的事,我实在想不出什么可以称上骄傲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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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话:
刘墨闻《至未来的爱人》的情书中最动人的一句话,是末尾那句:“但是无论你在哪儿,在干吗,我的妻,如果你累了,你就慢些,我再快些。”充满爱护,拥着关切,带着期许,那样动人心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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