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遇到这样一件事,描述如下:
有一对年轻的小情侣租住了我的公寓,入住时再三强调只长租不短租,租期能达到一年的才出租(为了避免采暖期前退租完成房屋空置)。
前几天他们要提前退租,按照合同约定,租期不满一年提前退租,不退租房押金。于是各种折腾要我退押金。
拖欠水费物业费不交、不退房也不续交房屋。我说一起到派出所咨询一下,看怎样的解决是合理的,对方也不接回应。
然后我就成了他们嘴里的不讲道理的人。租房时他们说初到这个城市不容易,房屋月租我降了两百。交租时说手头紧,每次拖延我也都一一照顾。而当他们违约,这些体谅就都被忽视了,只剩下他们的利益。
第一次碰到这样的租客。说实话心里很不愿意纠缠这些。
我的脑海中蹦出一个词“伪弱势”。
之前看过一篇文章“谁弱谁有理?”里面探讨过关于盲目同情心泛滥助长这个群体的。
无独有偶,我的同事最近也遭遇了类似性质的事情。她爱人的一个朋友(还有点亲戚关系)酒后用刀捅伤了她的爱人。她因此请了半个月的假照顾她爱人。
事情刚发生时,对方各种周旋,谈亲情拉关系,承诺给予合理的赔偿也谈妥了标准。
可是她爱人一出院,这赔偿的兑现就遥遥无期了,催得紧了,她便成了对方嘴里不念亲戚翻脸不认人的人。
不知道对方拿着冷冰冰的刀捅向她爱人时有没有顾念亲情。
按理说,每个人都应该有契约精神,诚信待人,担负自己改付的责任。
而在一件事情的发展中,往往产生角色混淆。
到底是什么助长了这种“伪弱势”?到底是什么让他们可以理所当然的认为所有人都应该接受他们的不守信甚至伤害。
我很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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