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写了一篇文章《给儿子的一封信》,感觉身体已被掏空。
虽然才写了一两个小时,就大功告成,但真的有身疲力竭之感。
因为每一个文字都是从心里掏出来的,发自内心的。
当心中的那一股力量勃然而发,便感觉自己已全身瘫软,动弹不得。
好几个小时,我都沉浸在文中不能自拔,写完自己再回头去看,已是声聚泪下。
不是因为自己的文字有多么华丽,而是因为每一个文字都饱含真情,都是曾经走过的路,都是最为美好的记忆。
当小妹问我最近在忙啥时,我无比畅快地跟她说,在写文章。
随后便将那封信发送给了她,顺便问下她对文章的意见,觉得写的如何。
妹妹大言不惭地说,挺感人,写的挺长的。
可不是嘛,完全是按照如今的新媒体套路去写的,虽然还达不到及格标准,但至少字数达标了。
妹妹感慨,自媒体文要这么多字数吗?
说真的,两千字算少的了,别人还写五六千呢。
如果让我去写那么多,可能需要调整一个星期,关键是肚子里还没有那么多货。
写文章,果然不是凭空而降的,必须有点真才实学,才能够以理服人。
不然,就很容易沦为自己的口水文,或者记录一下日常琐事而已。
与真正的自媒体文相比,我未来需要走的路还很长。
不论未来是否能够在写作这个行业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现在能够做点自己喜欢的事也挺好的,不仅愉悦身心,也能够让文字见证曾经的心路历程及当下感受,这便是此刻文字带给我的意义。
有一句话说,我写作,是因为光阴流逝使我心安。
即使,不为名利,只因自己对文字的一腔热爱,也足以让文字点缀自己的生活,并因此活色生香。
著名作家鲁迅在《读书杂谈》中,谈到自己的写作时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的。”
能够在生活之余,有闲情雅致去码字,也是一种乐趣。时间,都是挤出来的,只有多写,才能更接近自己的梦想。
俄国著名作家契科夫在谈写作时说到:“请你尽量多的写,请你写,写,写—写到手指头断了为止。”
写作,不是一蹴而就,而在日复一日的积累。只有真正出于对文字的热爱,才不会让你的坚持显得那么煎熬,相反,会是一种享受。
因为,在写作的过程中,我感受的是自己内心的真情实感,看到它们通过文字跃然纸上,那种欢喜不言而喻。
坚持日更半个月,我看到自己手指底下的文字流动的越来越自然,渐渐地没有了刚开始的疏离与陌生。
写作,应该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只有通过不断地自我练习,才能让文字熟悉的跟自己的左右手一样,运用自如。
布雷德伯第一次有了当作家的念头时,他就开始了天天坚持写作,几十年的写作生涯下来,写作已经和布雷德融为一体了。
他认为如果自己一天不写作,便会浑身不适,两天不写作,全身都在颤抖,三天不写作,就会怀疑自己是否疯了。若是四天仍不写作,就会像一头绝望的小猪在干枯的泥坑里打滚。
我想,这便是写作的最高境界,如果每个写作者都能够有他这样的恒心、毅力与心态,将写作与自己融合一体,那么,那刻,或许便是你绽放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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