麋鹿胡同

作者: 叶文钦 | 来源:发表于2018-07-30 08:52 被阅读0次

    第七章 别来无恙

    “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声音里多了一丝昔日的雄厚,但却仍旧温柔如水。

      “南笙。”我在黑夜里努力寻觅着他的身影,“是你吗?”

      “是我。”他的回答笃定,没有一丝迟疑。“你呆在原地不要动,我过来找你。”

      “好。”

      我感受到他温暖的气息离我越来越近,夜里很静,我还能听到他不急不缓的呼吸声,还有,砰砰砰的心跳声。

      良久,我跌入一个温暖的怀抱,贴着他的胸膛,突然说不出话来,简南笙仿佛是这三年来,上帝给我的一个等待的礼物。

      “你为什么不问我去了哪里?”

      我摇摇头,“这很重要吗?我只知道,你现在能够平安回来,安然无恙的出现在我面前,我就已经很满足了。我不怕你不辞而别,我只怕你一去不返。简南笙,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虽然他的出现也许是一个契机,但我仍然愿意选择相信他,可后来我发现我真的大错特错了,他们的一个又一个迷局,像墙角蜘蛛一样,周而复始的工作着,不辞辛劳。

      “你在这里多久了?”我问他。

      “三年。”声音是颤抖沙哑的。

      夜愈来愈深,我们就坐在柒玥的画室的地板上,沉默无言。

      天亮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睡在自己的房间里,柒玥在厨房里框框当当的忙着,她从来不下厨,系着我的粉红色围裙,穿着一套加长的蝉丝雪纺睡衣,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我走过去喊她,“柒玥。”

      “你醒啦,我在给你下馄饨呢,你快去刷牙洗脸,一会儿就好了。”

      “你,什么时候想起给我做早饭了?”

      “这你就不用管那么多了,乖乖去洗脸。”她把我请出厨房,又从冰箱里拿出了两个鸡蛋。

      我昨天晚上怎么回来的?南笙又去哪里了?柒玥为什么今天早上也怪怪的。

      我拉开客厅的紫色落地窗帘,屋外又下起雨了,淅淅沥沥,不远处的馄饨店老板还是进进出出的招呼着客人,电线杆上有两三只被淋湿羽毛的麻雀叽叽喳喳,行人们打着颜色不一的伞来来往往,像雨中移动的花朵,柒玥把两碗馄饨和两个微焦的荷包蛋放到餐桌上,帮我移开椅子,“我的小公主,快来吃饭吧。”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一个人吃两碗馄饨?”

      “你等等,差点给忘了。”她跑进厨房,拿了一瓶醋匆匆出来,“要不要来点?”

      “谢谢你,柒玥。”这一句谢谢里,我不知道是对她今天对我格外的好还是这三年来对简南笙的照顾,无论是哪一种,我都要谢谢她。

      “好不好吃?”她一脸期待。

      “当然好吃啊。”我嚼着甜到爆的荷包蛋,我想,她一定是把糖当盐放了,不过柒玥难得有心,我怎么能把她的兴趣搞垮。

      我大学学的是广告设计专业,简南笙在我开学不久后也进入了我们班,虽然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混进来的,但我知道那个权威的柒玥的行长爸爸一定帮了不少忙。他还是坐在我后面的位置,课间喜欢跑出去打篮球,午休之后总会放一杯奶茶在我的课桌上,我没有吃晚饭的习惯,他会带我去学校后门的烧烤摊上吃各种烧烤,我们会一起走操场,说一些只能说给对方听的心里话,周末我们喜欢去隆安的游乐园,门票也不贵,简南笙说在宁湾的时候一直没有机会去,现在要全部补回来。他前不久找了一份兼职,在广场的一家服装店里当服务员,我们没有再去过柒玥的画廊,不过听柒玥说画室现在已经不荒废了,她找了个老师,帮她教学生画画,她自己就在最偏的画室楼上画画,那是简南笙以前住的地方,柒玥没有提及其他关于简南笙的一切,我也没有再多问。夏铭已经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的风生水起,一星期我一般只能见到他一次,至于郭呈,还是一直没有找女朋友,他会时不时给我寄一些小东西,每次都附有一张纸条,纸条上永远只有一句话:没关系,我等你。

      2013年的夏天,我跟南笙一起回了宁湾,去了麋鹿胡同,还拜访了鹿角树。鹿角树上已经挂满了红丝带,听爷爷说每个人都可以在这里许愿,把愿望写在红丝带上,代表了最美好的祝福,可以心想事成。虽然我不知道这几年是谁迷信才有了这样传统,但是听起来倒也还不算差,图个心理安慰也是好的。

      我躲在阁楼里小心翼翼的在红丝带上写下:简南笙 平安

      他的愿望,也会和我有关吗?我不知道。他没有让我偷看,就挂到了鹿角树上。起风了,红丝带在胡同里摇曳,鹿角树像是婀娜多姿的舞女,踮着脚翩翩起舞。

      我们去了儿时去过的后山看风车,和小时候一样,坐在田陇上,听风吹过的呼呼的声响。

      我说:“我已经学会游泳了,不会再让自己呛水了。”

      他笑了,酒窝却没有显露。

      “真奇怪,你怎么倒现在没有酒窝了。”

      他突然起身,“那让我看看你游泳技术有多好了。”

      “没问题,简教练。”

      晚上我没有留在麋鹿胡同过夜,连夜坐绿皮火车回了隆安,姥姥说,果然女大不中留。姥爷也抱怨我这么多年不回来,这一回来,还不在家里睡一晚再走。奇怪的倒是我爸这次没有说什么,只是让我在外面好好照顾自己,我帮夏铭拿了几件东西回去,都是他千叮咛万嘱咐的几本带锁的笔记本,这个夏铭,还跟我玩神秘。

      末班的绿皮火车上都是一些商贩,简南笙穿一件红色的T恤,火车上的灯光打下来格外好看,长睫毛可以扫出一片阴影,他右手托着腮,看着黑漆漆的窗外。

      “南笙。”

      “怎么了?”他回过神来。

      “这几天我总觉得你有心事,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

      “我,我哪有什么心事。”

      “我总觉得,你跟以前,不太一样。你也不愿意跟我分享你的这三年,你知道吗,以前的夏鹿一定是最了解以前的简南笙的,可是现在的夏鹿觉得对现在的简南笙真的很陌生。”

      “傻瓜。”他摸了摸我的头,目光清澈如水。

      到达隆安已经是凌晨一点,路边仍有小摊,是卖情侣装的小摊,我说,我喜欢那件粉红小熊的,你说太幼稚,但最后还是拗不过我买了,其实,我想看看你穿粉色的样子,这么多年,我都没有看过。

      今天我没有回公寓,打算住学校,简南笙送我到女生宿舍楼下,从书包里拿出一桶泡面,海鲜味的,是我们共同的最爱,他说,你晚上老是不吃东西,饿坏了怎么办。

      我接过泡面,在他要走的时候偷偷跑过去踮脚亲了一下他的脸,像小鸡啄米一样,我说,谢谢你,南笙,愿意回来。

      他说,不用谢,余生多指教。

      他在黑夜里离开,我在黑夜里嗤嗤的笑了,他的背影被路灯拉的很长很长。这是我的少年,现在已经长得这般好看模样了。简南笙,我,喜欢你。

      这是21岁的夏鹿,对21岁的简南笙是毫无保留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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