麋鹿胡同

作者: 叶文钦 | 来源:发表于2018-07-29 19:13 被阅读0次

    第四章 黑色耳钉

    2008年,在夏天,在麋鹿胡同,在鹿角树下。那天的简南笙很特别,身着一套素白衬衫,灰色中裤,头戴一顶灰白色棒球帽。

      我不知道今天是什么特别的日子,总之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别扭劲儿,那是我的第六感,但我相信今天不会是什么好日子。

      他缓缓的向我走来,就像童话故事里的白马王子,可是我知道他不是属于我的王子。

      他说,夏鹿,陪我去走走吧。

      我说,好。

      我们坐上了去城北的绿皮火车,他一路上没有说话,目光空洞洞的看向车窗外,车厢里的气氛也显得格外诡异。

      “南笙。你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他回过神来,“没……没。”

      我没有再多问,因为从小到大我都不喜欢去刨根问底他不想告诉我的事情,窗外起风了,呼呼作响,把我齐肩的短发吹得些许凌乱。

      到达宁湾城北已近晌午,简南笙说他想带我去打耳洞,他打左边我打右边,一人一个,这样以后我就可以好好的记住他了。

      打完之后他在小摊买了一对简单的黑色耳钉,他说,夏鹿一个,南笙一个。他小心翼翼的帮我戴上,我能感受到从他胸膛里传出来的心跳声,我突然后退,他愣愣的看着我:“怎么了?是不是我弄疼你了?”

      “你,你不给宁倩学姐买么?”

      “那边有卖爆米花,你想不想吃?我们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吃了。”他突然转移话题,朝爆米花的摊位走去。

      “南笙。”我叫住他,“你的耳钉,我还没帮你戴呢。”

      他回头冲我笑了笑,露出了浅浅的酒窝还有两颗不明显的虎牙。他拉我来到石阶上,“上去,你够不到我的。”我一步踱上第二个台阶,不知不觉简南笙已经比我高两个头了,“别动别动,好了,大功告成!”我伸出拳头,他的拳头也轻轻的碰上来,我们就这样站在桥头,我看着他,他看着我。

      我们走在城北街道的小路上,有一条分岔的小道已经被封了,两边是枯败的树木,水泥路已是不堪入目,满地枯黄的落叶,一旁“禁止入内”的公告牌也已经生锈。

      “奇怪,好好的路,为什么封了?”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应该是通往隆安的一条小捷径,不用坐火车光是打的也可以在半小时内到达隆安的郊外,一条便民的小道为什么会被政府封起来?

      简南笙没有作答,或许他也不知道答案。

      返程的绿皮火车上有来卖唱的乞丐,简南笙问他要了吉他,坐在我对面,认真的弹唱起当年最火的光良的《美好时光》。

      “传说中那个美丽的小村庄

        在遥远被遗忘的远方

        背着行囊驰骋在草原上

        路虽颠簸 心充满温暖阳光

        …… ”

      绿皮火车喧哗的人群突然都安静下来细细聆听,我想这就是他的特别之处,无论在哪里,他都是人群中最特别的那束光芒。

      后来我们把身上最后的三十来块钱都给了那个卖唱的乞丐,虽然我们没有听到他的歌声,但我和简南笙都相信,他的声音也一定特别好听。

      宁湾的傍晚竟然淅淅沥沥得下起了小雨,还好简南笙书包里一直都备着雨伞,他顶着伞,我倚着他,脚下踩出啪嗒啪嗒的小水花。

      我们站在宁湾广场的看台上,看着熙熙攘攘过路的人们,远处霓虹灯闪烁,他突然紧紧抱住了我,“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骗了你,我希望你可以原谅我。”

      在我的印象里,那是简南笙第一次哭,我能感受到他撕心裂肺的疼,但是我却不知道有什么事是他不能与我言说的。那一晚我们都没有回家,他在我肩上浅浅的睡了,我从书包里拿出两罐百威,“知道你还没睡着,要不要喝一点,心情会好些。”他突然夺过我手里的酒,“你不可以喝!”说完便自己一口气全倒腾到胃里。“南笙。”我叫他。他看着我,“你可不可以,就这样,在这里抱我睡一晚上?”他躺在我的腿上,很快困意来袭,夜里暖风吹来,带着宁湾好闻的独特的气息,还夹杂着一点点涩涩的酒味。深夜里,我听着南笙的呼吸声看着沉睡中的寂静的宁湾,我拨开简南笙额头上的刘海,他有一点点出汗,我看着这样的简南笙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我轻轻的弯下腰轻轻的在他的额头上轻轻的亲了他一下。我想,他应该不会知道。

      那是16岁的简南笙和16岁的夏鹿,是25岁的夏鹿至今一直深深怀念的16岁。

      那年也是简南笙失踪的一年,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就连同宁倩,也在那一年消失不知去向。我去过陇川胡同,他们说,简南笙他们已经回家了,这里的四合院也已经转卖给别人了。对啊,这里本来就不是他的家,可我却从来没有问过他,他到底是哪里人,他的家又在哪里,为什么5岁那年会来这里,既然来了又为什么突然不辞而别?

      夏铭几年前就去了隆安读大学,每年也只有节假日才会回家,今年夏天他也没有回来,我回家收拾好行李打算去找夏铭,家里人虽然不放心我,但我还是一个人上了去隆安的绿皮火车,我不知道那天夜里他们有没有心急如焚的在找我,窗外雷雨交加,我摸了摸右耳上的黑色耳钉,车内的灯光打下来,有一点点疲惫,我合上眼,竟深深地睡去了。

      第二天醒来已到达隆安车站的终点站,还是列车员将我唤醒的,我踉踉跄跄的下了车,找了个电话亭拨通了夏铭的号。

      隆安是个城区,纵然与宁湾大有不同,就像这里往来的人群熙熙攘攘即使到深夜也依旧车水马龙,处处的高楼大厦霓虹闪烁。我站在站台中央,像个孤儿一样等待夏铭把我领走。

      那天,我遇到了曾经夏铭口中的郭呈学长,黑黢黢的皮肤,高挺的身板,左右手肘戴有黑色护腕,以前在学校就鲜有耳闻,他是体育生,但长年都在外面参加田径比赛,所以不曾碰过面。

      “阿呈,这是我妹妹,夏鹿。”夏铭把我拎到他面前。

      “郭呈学长?”

      “你认识我?”他诧异的看着我。

      “不认识。”

      “你这个妹妹还挺有意思的啊。”他笑着,注视了一会儿我的右耳,“怎么只打了一个耳洞?”

      我尴尬的笑了笑说:“秘密。”

      由于我不方便去夏铭的宿舍住,他帮我合租了一间在他学校附近的小公寓,合租对象是个长相极其萝莉的女孩,黑色长发及腰,穿一条俏皮的短裙,她在另一边整理衣物,我走过去,“你好,我叫夏鹿,麋鹿的鹿。”

      “辛柒玥。”

      女孩子的闲暇时光都喜欢谈一些美好的琐事。她说她在隆安一家画廊里学美术,至于为什么自己出来找房子而不回家,她没有过多解释。我们坐在阳台上,隆安的空气里有一股甜腻的奶茶的香气,我轻轻闭上眼,用力的吸了一口。

      “你挺特别,只有一个耳洞。”她看着我的右耳说,“晚上陪我去酒吧吧。”

      “酒吧?”我不明白这样的女孩子为什么会去那种地方。那是我第一次去酒吧,鱼龙混杂,四周嘈乱喧哗,五颜六色的灯光照的眩晕,舞台上妩媚的女孩扭动着腰肢,柒玥坐在吧台上眯了一口拉菲的红酒,我想她一定是一个有故事的女孩,我低头不语,她把一罐可乐打开,“一看你就没喝过,给。”

      我接过可乐,捧在手上。“我去趟洗手间。”

      “别乱跑,我在这里等你。”

      我努力穿过人群,按照吧台服务员指的路线找到了洗手间,我站在镜子面前,看着这张疲惫的脸,长吁了一口气,打开水龙头,听水冲出来的哗哗哗的声音,镜子里反射出身后扭动着身躯的人群,我仔细注视着,看到熟悉的面孔从中挤过,我猛的回头,“南笙是你吗?”拨开一堆又一堆的人群,“简南笙……”我的头突然开始剧烈的疼痛,我蜷缩在墙角,瞬间天昏地暗。

      我恍然觉得我们的相遇和分散都是早已安排好的必然,于是我试着把你当做命运里的一次偶然,是我侥幸得来的礼物。

      当初我在人海中磕磕碰碰的将你找到,如今也不过是把你归还回人海罢了。

      简南笙,你就真的这样把我狠狠地扔在了人海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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