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夕漫漫,音乐学院大四的学生。我喜欢独自旅行,喜欢不需要考虑同行者感受的自由,想走多快就走多快,想看多慢就看多慢。我喜欢海,打算毕业后去一个有海的地方工作。我投了几十份简历到好几个沿海城市,还好,每个城市都至少有一个单位表示要我。有了选择的我于是踏上了实地考察的旅途,这是最后一个城市。
说来也怪,从下飞机的那一刻起,我的心情就出奇地好,同样的蓝天白云让我觉得视野异常开阔,同样湿哒哒的空气却不像别的城市那样闷得我喘不过气,或许命里注定我该留在这里吧。
我订的旅馆在一个热闹的十字路口,房间在旅馆正门的斜上方,旅馆的大门对着一个小广场,小广场上有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榕树,看着顿时清凉了不少。我抓紧时间收拾了一下,就赶去了附近的景点。
回旅馆时,已近8点,路上的车流还是源源不断,有些嘈杂,却有让人心安的烟火气。
穿过广场时,听见有人在唱歌,就在大榕树下。
走近了看,那个男孩子弹着吉他,对着话筒,身子微微前倾。忽然觉得有些好笑,这个姿势是便于气沉丹田吧?如此认真、努力的样子一下子就没有了孓然独立的清冷。
我从他身边走过,并未停留,只是扭头看了一眼。他的面前立着一块小牌子,写着“想把我唱给你听”。我笑了笑,我喜欢这首歌,也喜欢这句话,我看到,他也回了我一个微笑。
回到房间,隐约还能听见歌声。我靠在窗边,看着那棵浓密的大榕树,看不到唱歌的人。说实话,他的唱功一般,气息不稳,已经被我听出好几个虚掉的音了,设备的音响效果也不好。
不过,我却听了好久。
其实看着平静的大海,这样的音乐堪称噪音,但我竟觉得恬静、安心。
10点,他离开了,突然的安静反而让我无所适从。我点开手机,循环播放了《对面男生的房间》。我父母都喜欢刘若英,所以我接触的第一个流行歌手就是奶茶。这首歌是我小时候最喜欢单曲循环的,明明是不知所谓的暗恋,却让我觉得无比地温馨、甜蜜。很久没听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脑子里突然响起了这首歌的旋律。
第二天,我继续游览、感受这个城市。说来奇怪,明明在大太阳底下走了一天,脸上油腻腻的不舒服,衣服上也都是汗干了析出的盐花,却还是故意绕道广场,只为了看他一眼,或者说,为了让他看到。
和昨天一样,他在大榕树下认真地唱着,旁若无人地投入。我亦如昨日,走过,扭头,微笑;他也回了我一个微笑。
回到房间,顾不上洗澡,我打开窗户,又看着那棵仿佛能遮住一切的大榕树。他在唱《情非得已》,2/4的旋律很轻巧,但他处理得却有些沉重,好像不专心似的,走了好几个音。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这首歌演绎得不好,他却把这首歌一连唱了好多遍,最后一遍没唱完就戛然而止,然后就没了动静。
我看了看时间,才9点半,昨天还唱到10点呢。是今天状态不好所以早回去了吗?还是设备突然出故障了?不然不会一首不唱完就结束啊。我猜测了好久,看着书也在胡思乱想,很久都没有翻过一页。我摇摇头,他唱到几点,关我什么事呀,闲得慌,还是早点睡觉实在点。
第三天,也是我停留的最后一天,我下午就回了旅馆。景点很美,但我却无心多看,竟有些舍不得离开不过才停留了三日的城市。
在房里休息了几个小时,等到华灯初上,我忽然有些静不下心,特别期待听到音响效果并不好的歌声。
吃完晚饭,我早早地就来到了小广场,手里握着一盒下午买的胖大海,盒子上牵着一个缠了灯串的气球。我想把这个送给他,作为听了三天歌的表示。
不久,他来了。
我看着他支话筒架,调试音响。他没有注意周围,自顾自地就唱了起来。
听了3,4首,我有些坐不住了。怎么今天都唱4/4的慢歌呀?本来心里就有点舍不得的我越听越悲伤。
等到一曲终了,趁他喝水的空档,我把气球放在了他的牌子边,如之前一样,微笑,转身,准备离开。
出乎意料地,他叫住了我。
“你想唱一首吗?免费的露天KTV。”
我不喜欢唱歌,每次学校的声乐课我都觉得筋疲力尽,但对他,我却毫不犹豫地点了头。
我站在话筒前,长长地吐了一口气。他弹起了《情非得已》的前奏,探寻地看了看我。
我点点头,示意他准备好了。其实这首歌我不是太熟,但跟着他的旋律,我觉得很安心。每一次我忘词,他都会自然地凑到话筒前帮我补上。本来重复3次的副歌,他加了个变奏,我们于是又重复了3次。直到最后渐慢渐弱的“情非得已”,我依然觉得意犹未尽。
停下来后,我们都有点喘,笑着看着对方。
“我叫木北,木落雁南渡,北风江上寒。”他自我介绍着伸出了手。
“巧了,迷津欲有问,平海夕漫漫,我叫夕漫漫。”我自然地握住了他的手。
“所以你喜欢孟浩然吗?”他边问边招呼我一起坐。
“嗯…”我想了想,“我对他倒是没什么感觉,毕竟起名的时候也没人问过我的意思。”
他愣了愣,了然地笑了,我于是也笑,两个人的名字出自同一首诗,想来也是缘分吧。
我们就这样并肩坐在大榕树下,四周枝蔓盘垂。面前就是大海,还有船穿梭来去。我们聊了好久,相逢恨晚。一阵风吹过,气球微微摆动。我第一次仔细看着他的脸,棱角很分明,在昏暗的灯光下,却显得柔和。
后来,很晚了,他送我到旅馆门口,我们面对面站着,一时无言。
我看到了他一路上的欲言又止,我期待他开口,虽然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
“你喜欢这个城市吗?”他终于开了口。
“喜欢。”我诚实答道。
“那,你愿意留下吗?”
我想了想,没有回答,反而问他:“你去过别的城市吗?”
“没有。”
“那你愿意去别的城市看看吗?”
问完我们都没有说话,只是大眼瞪小眼地看了好一会儿。
最终我打破了沉默:“我很高兴能够认识你。”
“我也是,”顿了顿,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就当是气球的回礼。”
我接过信封,轻轻说了句“谢谢”,头也不回地跑进了旅馆,不敢再看他。
回到房间,把包随意地扔到床上,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信封。信纸上是和小木牌上同样的字体,不隶不楷,却圆润可爱。
“如果你看到了这张纸,我为自己自豪,因为我从未如此勇敢。和你不过几面之缘,却想告诉你千言万语。
记得初次相遇,你从我面前走过,风尘仆仆,却不行色匆匆。你没有多加停留,却扭头给了我一个微笑。眼神相对的瞬间,我觉得找到了知己。你走之后,我心不在焉。
第二天,我有预感,你一定会出现。果然,你再一次走过,再一次微笑。看着你的背影,我的心里回荡着《情非得已》的旋律,于是我把这首歌,唱了一遍又一遍。后来,我突然想到,或许你根本听不到我的歌声,或许一切都是一厢情愿。这个想法让我特别慌乱,无心再唱下去。于是几个月来的第一次,我10点不到就离开了那个广场。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明明一句话都没有和你说过,脑子里却不停浮现你的身影。我也不知道跟你说这些的目的是什么,或许只是想知道你有没有同样的感觉吧。
若我们有缘,我期待我们再见。”
看完信,我来到窗边,低头望去,他还在!我送的气球也在他的身后飘着。
我看着他来回踱步,徘徊,然后离开。有一瞬间,我想去到他的面前,告诉他,我和他有着同样的感觉。最终,我忍住了。
他的犹豫我懂,因为我也犹豫。我们的名字出自孟浩然的《江上思归》,他羡慕田园生活,有意归隐,却又想在官场大展宏图,所以他矛盾、犹豫。我的犹豫在于我从未有过如此强烈而又毫无理由的心动,却是因为一个不过三面之缘的陌生人。
我靠在窗边,发了好一会儿的呆,提笔写了张小纸条。
“第一次见到你那天,我听着《对面男生的房间》入睡,因为你让我想起了这首歌,而这首歌让我有恋爱的感觉。
但愿有一天,我们可以再一次遇见。”
我把这张纸折成钻石玫瑰,打算明天托旅馆的门童帮我转交给他。我想好了,若他收到了,我们便是有缘,若是没有,错过便错过了吧,遇见本已足够。
几个月后,我又回到了这个我第一眼就无比喜欢的城市,不是游客,而是一个在编教师。
晚上,同样繁忙的十字路口,依然面朝大海的小广场,繁茂的大榕树下还是那个投入的身影。
我深吸一口气,朝他走去,每走一步,我心愈坚。
我犹豫了几个月,终于下定决心来到他的面前。这世界上有无数适合结婚的人,能让我们心动的,却只有一个。我不知道我和他会不会有缘在一起,在一起又能不能长久。但我刚刚想通了,长不长久一点都不重要,说白了,所有的感情都是试一试的,运气好的,就试了一辈子,运气差的,就收获一段浪漫回忆。与其不停地猜想我们合不合适,我想直接试一试,我们都年轻,不怕犯错。
我站在他的面前,那里依然立着一块小牌子,只是上面的话变成了“我等你,直到想起你,心中再无涟漪”。
他弹的是《对面男生的房间》,只是没有开口唱,闭着眼睛,仿佛陷入了回忆,让我想到了这首歌的第一句歌词,“他很爱抱着吉他靠在窗边,陶醉着唱歌唱得闭上了眼”,我觉得眼前的场景美好得不像话。
我静静地等着,他扫了个弦,拉了个尾音,睁开了眼睛。
看到我,他好像没有反应过来,只是就那么站着。
“你的心里还有涟漪吗?”我看着他眼里的自己,笑着问道。
他也笑了,一把把我拥入怀里。
“你听,我的心波涛汹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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