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就是一场场遇见。你,遇见我;我,遇见你。
——题记
(一)
夏夜,凉风习习。夜空,散布着几颗暗弱无光的星。夜,无比深邃。
幽静的湘江河畔,我手扶栏杆,口吐烟圈。湘城千家万户映射出的璀璨灯火,倒映在治污整治后清澈的水面上,辉映成景。望着那一个个敞亮、漆黑的窗口,我猜想,此刻正上演怎样的故事?
当我的手指被香烟灼痛的刹那,“伍爸!”一声清脆的童音划破夜的宁静,我错愕,慢慢扭过头,“伍爸!”伴着又一声呼喊,一个胖胖的小男孩踩着溜冰鞋向我滑来。是小莾,我的干儿子,因为我姓伍,在家排行老二,小莾从小管我叫伍爸。
小莾在我身边停下,我拿出心相印擦去他额头的汗水,“你怎么在这儿了?一个人在河边溜冰可不安全啦!”
他诡异一笑,“我不是一个人!“随即,指向不远处的长椅 :“看!我妈在那儿呢!”
不远处,一位身着旗袍的女子,娉婷茕立。她浅笑依然,一如往昔般甜甜的笑容,如一团蜜糖,涌进心窝,将我融化在往事里……
(二)
她叫樱桃。
我们七年前认识,在我与老婆的订婚仪式上。那会儿,她是我老婆的闺蜜,她们在同一间小学当老师。
后来,我与老婆顺理成章结了婚。她也结了婚。有了孩子后,我们成了亲家。她经常来我家,与我老婆密谋闺中大事。不知怎的,她每次与我老婆在房间里交流思想,都让我隐隐感觉,她不太快乐。
忘了说,我老婆叫崇芳。她接受的是新时期高素质师范教育,集警察、作家、演员等诸多优良素质于一身。因为她整天在班里破案,养就了她敏锐的福尔摩斯能力。结婚六年,我一直屈服于她的淫威,不敢轻举妄动。
我毕业于湘江医学院兽医专业。我的工作与医学毫不沾边,从事的竟是管人的工作。所幸,我在大学里博览群书,在众多娱乐杂志里汲取的精华,足以在单位如鱼得水。尤其是选修的动物心理学,在人的管理中发挥了突出的作用。我一直在思索,人和动物在很多方面是相通的,制服动物的方式同样适合于人类。人类与动物的区别,不过是人为的贯以了高级罢了。
基于这样的认识,我自认为我是个勤于思考的人,更是一个有着无穷智慧的人。
我在老婆的名字后,加了一个儿化音表示亲昵。每当我拖着长长的尾音“崇芳儿……崇芳儿……”地叫她的时候,她总会相当厌恶地对我说:“喊得他妈像出了大事儿没法救了一样!”确实,从湘城方音里解读,这发音倒真有点询方讨教的意味。
对了,崇芳有个奢命的爱好——打麻将。
(三)
日子,总是单调地轮回。
三年前,为了丰富课余生活,并与此同时充实我们的钱包,樱桃和我老婆合办了一个补习班,给孩子们补习功课。
我每天上完班,收拾完家务,便开着我的四轮驱动去给她俩当跑腿。负责把补习班的每个孩子送回家,然后送樱桃回家,然后接老婆回家。
我一直觉得,老婆崇芳是个优秀的人。她对所有的新鲜事物感兴趣并勇于躬身挑战,但每次均是三分钟热度。待激情散去,她总会轻易回到她的原始爱好——打麻将上去。
补习班开办不多久,崇芳便不想坚持了。后来,为了有时间打麻将,她想了个聪明的法子,那就是软磨硬泡支使我去代她补课。
我磨不过她的缠绵功,最后总是心不甘情不愿地奔向补习教室。
还好,大学里一直担任文娱委员的我,早就练就的娱乐天分与流畅的嘴皮功夫,把小朋友们整天调教得乐乐呵呵,顺道把语文成绩提高了好大一截。
有了这等成效后,崇芳更加放心地让我上课,而她更加专注于打麻将。
渐渐地,补习班像是我与樱桃开办的一样,全部由我俩打理,我上语文,她上数学。
一天天,我们比之前的接触更加深入起来,我们的渐渐熟悉让我们的配合越来越默契。
好多次,当我与她一起招呼着孩子们走出教室的时候,我都有一种我们才是一对儿的错觉。
( 四)
那天,也如今晚一样,是夏夜。
我挨个送完孩子们回家, 把她送到她家楼下。
她没有如往常那般下车回家,而是靠在椅背,轻叹一声,慵懒地看着我说:“伍哥,今天我好累哦,你是学医的,用你的专业手法帮我按摩下好么?”
我对她的要求先是一愣,随即在内心骂了自己一万次小人之心后,我胸怀坦荡地,接受了使命。
我透过她薄薄的纱衣,触摸她柔软的双肩。
虽有一裳相隔,我依然能清晰地感受到她美肌的细滑,她无骨般的柔软,让我粗犷的身躯逐渐变得僵直。一种酥麻的感觉,在短时间内,充斥我的全身。
狭小的车窗内,散发着动物荷尔蒙的味道。
我感觉呼吸有些不畅,明显地,我感受到她起伏的双肩,以及来自身体的颤栗。
大约一瞬间,电光火石,烟花照亮了夜空。
我们,是凡人。我们,终究是凡人。我们,终究做了所有凡人都做了的爱做的事。
(五)
防线一旦冲破,欲望的洪水如猛兽般势不可挡。
从那天后,我一改往日的懒散状态,对补课变得兴趣浓厚。崇芳对我的积极主动很是享受,每天的麻将,让她无比心欢。
而我, 游弋在崇芳与樱桃之间,纵情享受着两个女人带给我的不同美好。
我曾经在一本无名书刊上读过一句话,说是中国的古代史,就是一群男人,拿着刀砍来砍去为了争夺一个女人的历史。从这个谬论我进行了引申。我认为今天,社会的高度文明早已取代了刀枪的野蛮与蒙昧,智慧,才是抗争一切的利器。因此我得出,中国的近代史,应该归结为一个男人斗智斗勇为了拥有一群女人的历史。
一个周末,我利用我异于常人的淡定与智慧,我把同时拥有的两个女人聚集在身边。我左手搂着老婆的小蛮腰,右手拎着樱桃的柔荑, 站在百盛购物广场徐徐上升的电梯上,感受君王早朝、恩施天下的快感。
回想那天的我,心里有种幸福得要死了的奇妙感觉。那一天,应该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天。就连此刻想起来,仍然是温暖无比。
就在我幸福感满得爆棚的时候,一位天外飞仙降临到我们面前,她让我的君王美梦破碎得七零八落。
(六)
这位仙人是我的女闺蜜。
她上下打量了一下拉拉扯扯亲密无间的我们,满脸狐疑,当她看到樱桃身上那件时尚的牛仔套裙时,像是猛然想起什么似的,瞪着她水牛般的鼓眼、完全不顾我死活地叫喊起来:“伍二,这套衣服不是那天你让我参考尺码的么?怎么在她身上?”接着,她对我拼命闪眨的双眼视而不见,继续补刀:“我还以为你给你老婆买呢?”
我捏着樱桃的手,变得汗湿,在心里反省交友不慎的后悔,这二货,简直就是猪一样的队友嘛。
我想要急中生智力挽狂澜,可一向聪明绝顶的我,搜肠刮肚后依然山穷水尽无计可施,正当我愁肠百结不得其解的时候,老婆崇芳平静地发话了:“我的身材根本不适合穿短裙,而且我从来不穿牛仔面料的,对吧,伍二?”她的声音犹如山谷空灵,温和得让我分辨不出这句话到底应该属于什么样的感情色彩。
她扒开我揽在她腰际的左手,剩下我的右手与樱桃的手,还尴尬地牵连着伫立在空中。
我来不及思量她的话究竟是褒是贬,连忙唯唯喏喏小鸡啄米般点头接话道:“是是是,确实是,是这样……这衣服确实是我闲逛淘宝时,发现并推荐给樱桃的。”
我看眼樱桃,显然这样的际遇她未曾预料过,早已面颊绯红的她,无言以对。
空气里迷漫着异样的气息。我们,表面淡定;我们,暗潮汹涌;我们,各怀鬼胎。
二货女闺蜜后知后觉地发现闯下大祸后,落荒而逃。剩 下招摇过市的我,由前一刻自鸣得意的骄骄天子,瞬间坠落成战败的斗鸡耷拉着脑袋,惶惶恐恐。
(七)
我以为回家后,迎接我的一定是狂风暴雨。没想,崇芳给我的,却是出乎意料的云淡风轻。我说过,我的老婆——崇芳,她真的很优秀。
没有惩戒,就没有收敛。
我与樱桃,并没有因为此次的警钟而刹车。她的漫妙身姿,浅笑低吟,万种风情,像是种在我心里的蛊,时刻吞噬着我的理智,让我心痒难耐。
终于,在一个狂风暴雨的夜晚,我与樱桃正如痴如醉无法自拔的时候,我的车门被凶猛而无情地拉开……
我看到了崇芳充满暴怒且噙满泪水的双眼,和一张惨白得几乎扭曲的脸庞。聪明的我忘了,她的手里一直有把备用车匙。
我与她的夫妻之情,她与樱桃的闺蜜之谊,终于没有敌过一件衣服无法遮挡的难堪。
那晚,崇芳,她撕心裂肺地哭了一整晚。我无能为力的在她旁边,“崇芳儿……崇芳儿哦……”一声长一声短地变幻着不同声调不停喊着她,企图用这种傻逼的方式让她停止哭泣。
事实证明,这种方式傻逼得毫无作用。
(八)
我一直以为,出了这样的事儿,离婚,是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以及对崇芳最好的交代。
在离婚协议上写完“伍”字,刚准备写第二个字的时候,崇芳一把夺走我的笔并扔向了窗外。
第二天,她擦干眼泪,起草了一份新的协议让我与樱桃签下,大意为让我与樱桃不得再联系云云。
第三天,她背上背包,回到学校,在有樱桃的办公室,继续担任她的六年级优秀教师。
我与樱桃,对那份君子协议,无力反驳,遵照执行。
往后的日子,我与她,在现实里,在别人的眼中,没有再联系。
(九)
深相交,浅相忘。
有些相逢,尽管是擦肩,但她来过的痕迹,犹如镌刻的永恒,注定要用一生去淡忘。
在一个个无眠的夜晚,我一遍遍打开属于我与樱桃独享的空间,阅读她的心情,凝望她的姣容,感受她的喜怒哀愁。默默给予关怀,淡淡给予她懂我懂的陪伴。
樱桃,这满是甜味的名字,如同她此刻甜甜的笑容,永远在我的内心一角,温柔地存活着。
(十)
“好久不见了,还好吗?”她柔柔的声音把我从回忆拉到现实。
我不得不考虑这个现实的问题,我好吗,好像还好,好像也不好。
我,极力掩饰着内心的涟漪,口是心非,“还好,还好。”
“那就好。”她轻拂一下被夜风吹散的额发,转身对小莾说:“时间不早了,我们该回家了,跟伍爸说再见。”
小莾朝我挥挥手,“伍爸,我们走了,拜拜!”
我微笑着,摇摇手,轻声说:“再见!”
(十一)
我静默地凝视着她远去的的背影,在浓浓的夜色中,淡弱,消逝。
我重新点燃一根长征,深吸一口,吐出的云雾缓缓升腾。
黑幕上,不知何时,冒出了许多星。
其中一颗,耀眼地闪亮着,映衬了周围无数颗暗弱无光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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