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不涂口红,但名字里却有我最喜欢的颜色。
分手后的第三个月,我依旧只能一个人坐公交。
我并不喜欢这样。
一个人坐公交,首先没人说话,玩手机又容易晕车,所以我只能静静听歌,盯着车窗外发呆。但我又不能睡过去,毕竟到站了是没有人会叫醒我下车的。
记得在我恋爱前的某个冬日,我如往常一样:一个人出门,一个人坐公交。
车厢里总是十分拥挤,夹杂着人与人之间相互嫌弃的味道。就像身处的这座小县城一样,明明很小,却布满人潮,让人不禁担心起这座小城的未来。
还好抢到了最后一个座位,站着的话,可能会更难受。
我也在嘲笑自己毫无风度,甚至是狼狈与不堪。
那天,我照旧戴着那款我喜爱的白色耳机,耳机里播着的,是刘思涵的《走在冷风中》。
那真是一个孤寂的冬天啊,公交车里的情侣在卿卿我我,相互温暖着对方,讨论着下一站的旅程。
我知道我的终点站是哪里,但我并不知道下一站是什么。
车子一个急刹。
我猛然惊醒,半响才发现耳机没有了声音,一摸口袋,手机不见了!
天,这个小偷也太猖狂了!
对坐公交车,对这座城市,我又平添了一丝失望。
我叫声咒骂,又怪自己竟然睡了过去。
祸不单行,原来自己还坐过站了。
那真是黑暗的一天,我把所有的过错都归咎于自己一个人坐公交车。
所以后来我每次要坐公交出去,我都会拉上一个朋友陪我,上车后,就对他说:“帮我看着点,我睡一会。”
慢慢的再没有朋友愿意和我出去。
往后的日子里,我还是得坐公交车,但对一个人坐公交车是再无好感。
直至我遇到了她。
那也是一个冬日。早起去赶车的自己,睡意朦胧,却只能极力睁大眼睛,试图保持清醒。还好赶上了第一班公交车,不一会后,车上又挤满了人。
车上有穿着正装赶去实习的大学生,有朝九晚五去上班的白领,有去市场买菜回家做饭的大妈。
过道里站满了人,我好困,但我不能睡。
我四处张望,寻求任何能够刺激自己神经的事物。
终于,我在过道的对面看到了她。
灰色的毛衣,浅蓝色的牛仔裤,搭配着醒目的白色布鞋,到肩的长发,精致的五官,再加上淡淡的妆容,甚是好看。
她正在低头安静的啃着面包,我不知道她是何时上的车,如果是跟我在同一个站上的,就很有可能是我们学校的学生。
我回想起以前朋友们说过他们在公交车上的艳遇,又在大脑中努力搜索他们说过的搭讪技巧,想来想去,就只记起假装问路这一招。
我摇了摇头,对于不善言辞的我,在漂亮女孩面前也实在做不到这点。
我再偷偷的看了一眼她,才发现她口红的颜色特别好看,橘红色。
红色,那可是我最喜欢的颜色。
我前女友名字里也有一个“红”字,她叫梁晓红,我一直都觉得那是一个特别好听的名字。
“呲!”,车在一个站刹车停下了,女孩下了车。
我并没有什么惋惜可说。毕竟人的一生注定会遇到很多人,有些人就注定只是路人而已。
和梁晓红在一起的时候,每次和她坐公交出去,我都会说:“我睡一会,到了你再叫我。”
“哦。”
她从不抱怨,这让我有时候也瘆得慌。
一般一个称职的男朋友应该会说:“你睡一会吧,到了我叫你。”
好吧,我承认我不是一个称职的男朋友。
再遇到那个女孩的时候,竟是在学校的一次迎新晚会中。
那次我担任晚会的后台工作人员,在礼仪小姐的队伍中,我一眼就认出了她,原来她是礼仪队的。
她涂了深红色的口红,虽然妖艳,却也十分美丽。
我是器乐队的,我跟我的队长晶晶师姐交情不错,想着她应该认识文艺团的挺多人,我就直接跑过去问她。
“师姐,你认识那个女孩吗?”我指给她看。
“怎么,看上人家啦?”
“没有,我就问问。”
“那就算啦,她不适合你。”
“噢。”我没有再多问,至少我知道了她是我们学校的。
一直觉得,带着一定的动机去接近一个人,事情往往就会变得非常困难,再回想起我认识梁晓红的时候,竟是那样简单。
认识她,是高一那年。第一学期期中试过后,英语老师要分英语小组。梁晓红便是我的组长,平时由她对我们英语小组成员的学习进行监督。
她真是一个负责任的组长。
每次把练习交给她检查,本子拿回来后,她用红笔写的字永远比我黑笔写的多。说白了就是我英语差吧。
同组中的小明,看到我有这般待遇,就坐不住了。
“梁晓红是不是喜欢你啊?”
“神经病,你的英语水平要是像我一样,你的整个本子估计都是红的。”
却也是实话。
高中课堂,严肃枯燥,一到课间便顿时人声鼎沸,那可是讨论八卦的黄金时间。
一天前面的一个女同学悄悄对我说:
“听说梁晓红对你很有好感啊!”
我先是一惊。
“是吗,对我有好感的多得去了。”我假装不要脸,勉强说出一个笑话。
“去死吧你!”
“开玩笑而已,你别再乱说啊,那是假的。”
“不像是假的,她亲口对她舍友说的。”
“假的假的。”我装作不耐烦,想借此掩盖心里的躁动与不安。
这真是蛮新奇的,相比梁晓红这样一个正经的学霸,而我就是一个只会上课打瞌睡的学渣。
真不知道学霸的眼中里想的是什么。
难道她喜欢我是想突显她的学霸身份?
没想到梁晓红这个英语科代表一当就是三年。
三年同班,到了高三,别人都在埋头苦干的时候,我依旧不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
我问梁晓红:“你想考什么大学啊?”
“华南师范吧,我有点想要当老师。”
那的确是一间不错的大学。
“你呢?”她反问我。
“随便啦。”
“随便?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没出息!”
她竟然骂起我来,我活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
从那天起,本性不愿轻易认输的我,就像打了鸡血一般。我给自己偷偷订了一个目标:广东金融学院。
这个目标,虽然不高,但于我而言也足够远大了。我从来没跟别人说起过,朋友们知道了肯定会笑:你别想了,有个专科肯要你都是走运了好吗?
但我不知道为什么偏偏跟梁晓红说了。
“挺好的,你加油。”
我开始拼命学习,但是英语成绩始终平平。
梁晓红后来又说,“你肯定可以的。”
高考揭榜后,我才知道原来我是真的可以。
但听朋友说,梁晓红发挥有一点失常,但还是可以上华南师范的。
“恭喜呀。”我发微信给梁晓红道喜。
“你真打算把广金放在第一志愿吗?”
“不然呢,哈哈。”
录取结果出来后,我顺利被广金录取。
而最令我吃惊的,是听说梁晓红竟也被广金录取了。
我被吓到了,问她第一志愿报了什么,她说她报了华师,但选了一些分数较高的专业,而且不服从调剂,所以没被录取。
“那第二志愿呢?”
“广金呀!”
“你有病吧?”
“我就是想看看我们够不够缘分。”
男人真是一个容易被感动的动物,在那个暑假,我和梁晓红就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
能和她再做四年同学,想想也挺不错的。
大学的梁晓红,依旧那么爱学习。
命中注定她就是一个学霸,而对于学习,我早已没有了高考时候的冲劲,我只想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但不是学习。
而梁晓红说她喜欢的就是学习。
大一的时候,她经常叫我陪她去图书馆,我要么拒绝,要么就睡倒在图书馆。
最后也就分手了。
上次和晶晶师姐排节目,我又忍不住问她关于那个女孩的情况。
“她好像是金融系的,家境挺不错。”
“还有,她好像换了好几个男朋友了。”晶晶师姐像是在提醒我。
“噢。”
第三次遇到那个女孩,是在校园道路里。
她这次依旧涂着橘红色的口红,正腕着一个很高很帅的男生的手。
我又想起了梁晓红,印象中她从来没有涂过口红,至少我没见过。但我总是会说,你不用化妆,也很美丽。
确实如此。
上次偶然和梁晓红高中的闺密聊起天。
“你们分手了?”看来梁晓红没有告诉她。
“恩。”
“为什么啊?”
“分手就分手啊哪有为什么。”
“谁先提出的?”
“我们一起提出的。”
对话停顿了片刻,好一会后,她给我发来信息,“你知道当初梁晓红的第一志愿报了什么吗?”
“不是华师吗?”
“是中大。”
“啊?”
突然记起,我已经快两个月没见过梁晓红了,也没有联系过她。
每次和她说话聊天,总少不了被她指责。
那次我跟她说我逃了英语课,又是一顿责骂。
“又跑去弹吉他了是不是,期末不用怕了是不是?”
她好像总是很了解我,我又总觉得如果我不够了解她,我就有罪。
“在吗?”终于,我给梁晓红发去了一条微信。
过了好久,她才回我。
“在图书馆,怎么了?”
“没事,就是想看看你最近怎么样。”
“噢,挺好的。”
“对了,我有男朋友了。”我突然变得有点不知所措。
“我和他是在图书馆认识的,他算是一个学霸,挺爱看书。”
“但他不会弹吉他唱歌。”她最后说。
“噢。”好像我不知道说什么的时候就只会说这个字了。
但我就是不懂,怎么才三个月,就有新男朋友了。
我也没问她。
我只是突然想去图书馆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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