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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3 2 1》:存在主义的回响——荒诞与死亡

《4 3 2 1》:存在主义的回响——荒诞与死亡

作者: 金台望道 | 来源:发表于2019-02-25 05:49 被阅读12次

    有很多人认为,我们是生活在平行宇宙中的。比方说你,现在在这个宇宙中生存着:抬头可以看到太阳、月亮、星星、银河,低头可以看到大地、小草、溪流;但同时还存在着很多我们这个宇宙的复制版本,相应地,有很多复制版的“你”在那里过着不同的生活。据说这个理论得到已故著名理论科学家霍金的支持,还有很多人在为这个说法找实测证据。

    不过,我更倾向于这样理解“平行宇宙”:每个人在出生的那一刻,就有了一个固定的命运起点,之后每时每刻都有无数种可能性在前面。就像几何学里的射线,以一个固定的点为起点,可以有无数的线向着不同方向射出去。每一个线向算是一种命运的话,你就有了无数的“平行命运体”。

    当然,到目前为止,你只是选择了其中的一个方向,走到了今天,成就了这个独特的”你“。但假如十年前、二十年前,你选择了另外一条路而不是现在这条路,命运会怎么样?

    我们不能假定历史,但小说家可以。九州出版社出版的理想国丛书之《4 3 2 1》,就是一部探讨人的多重命运可能性的长篇小说。作者保罗•奥斯特(Paul Auster),1947年出生于美国新泽西的纽瓦克,身兼小说家、诗人、剧作家、译者、电影导演于一身,其作品融合了荒诞主义、存在主义和悬疑小说等元素,被视为美国当代最具创新性的小说家之一;代表作包括小说《纽约三部曲》《幻影书》《布鲁克林的荒唐事》《巨兽》等。

    小说《4 3 2 1》的主人公阿奇博徳·弗格森是俄国人后代。他的祖父列兹尼科夫在1900年到达美国,在入海关时稀里糊涂改名“艾克•弗格森”,于是就有了弗格森家族。他在1923年去世时,有三个儿子:路易斯、阿诺德和斯坦利。本书主人公弗格森是斯坦利的独生子,生于1947年(与本书作者同年)。

    于是,弗格森的平行宇宙展开了。

    弗格森的命运四重奏

    第一个弗格森有很好的运动天赋,一度有望成为棒球手。他天生情种,从十二岁进入青春期,就和姑娘恋爱。父亲斯坦利和两个兄弟一起做家电生意,但因为兄弟内盗而分道扬镳,生意也一再衰落下去。第一弗格森关注政治,六十年代的肯尼迪执政、民权运动、反战运动、学生运动等时代风云,都在弗格森的个人成长史中留下印记。弗格森在上大学之前就和艾米恋爱,并成为一名报社记者。上大学后,弗格森与艾米同居,后来又因为政治观点不同而分手。分手后的弗格森一度生活混乱,毕业后再次进入报业工作,并与另一个姑娘哈莉发生恋爱。

    第二个弗格森的成长比较麻烦,经常遭遇意外。他的故事是从树上摔下来开始的。弗格森的外婆来照顾他,教他学会了读写,因而弗格森从小热爱报纸,在小学时就制作发行《石子路改革报》,风靡学校。有一个他不愿得罪的小伙伴蒂默曼要求加入,他不敢拒绝,索性主动停办报纸。但尼克松被袭击的事件引起弗格森的兴趣,忍不住又出了一期报纸。这样一来,他不仅得罪蒂默曼而长期遭受校园霸凌,还因涉嫌支持共产主义被校长叫去调查。他彻底放弃办报。13岁时弗格森参加夏令营,在雷雨时跑到树下。雷电击中树枝,掉下来砸死了他。

    第三个弗格森命运坎坷。小时候,弗格森的伯父卢深陷赌博,欠了高利贷。卢策划烧掉弗格森父亲斯坦利的商铺骗保险,却把斯坦利一起烧死了。弗格森母亲带着一家搬走,并和乐评人施耐曼德结婚了。第三弗格森是双性恋,所以他的故事里,遇到一连串的同性恋|双性恋的人。弗格森在高中期间因偷书被抓,声名扫地,又是同性恋者,被拒绝服兵役。他开始通过写作解决思想问题,23岁时在巴黎写出了处女作。在去伦敦见出版商的时候,早雾不幸被车撞死。

    第四个弗格森的父亲事业成功,成了暴发户,但对弗格森疏于照料。母亲露丝在初恋情人的老婆死后与斯坦利离婚,重组家庭。弗格森在成长中拒绝父亲,直到成年后父亲死去,才在心里与父亲和解。第四个弗格森从小立志当作家,二十多岁时已经在文学界崭露头角。故事结束时,弗格森正根据家族的传说写一部叫《4 3 2 1》的长篇小说。

    存在主义的回声:荒诞与死亡

    作者福斯特和主人公弗格森一样,出生在1947年。占据他们青春期很大部分的1960年代,是美国乃至这个世界都动荡不安的时代。在美国,有肯尼迪激动人心的执政、马丁·路德·金发起的民权运动,之后又有性解放带来的女权运动(或女权运动带来的性解放);在1960年代末,人们无法忍受无底洞一样吞噬生命与财产的越战,反战运动、学生运动蓬勃兴起。

    福斯特经历了这一切。时代动荡,风云变幻,带给人们一种荒诞感。正如书中作家弗格森写的小说自杀之城的怪相:“一连串的自杀事件已经持续了三个月,在此期间,R.城埋葬了二十一个它的孩子,对于一个人口只有九万四千人的地方小城来说,这是个令人警觉的数字。”

    诺伊斯医生和他们的几十位同僚努力调研、试图防范自杀,但无济于事。诺伊斯跟二百五十名男孩女孩进行谈话,最后发现R.城正在经历的“不是医疗危机,而是精神危机,问题不是死亡或者对死的渴望,而是对未来丧失了希望”,诺伊斯明白了“他们全都生活在一个没有希望的世界”,最后他自己也有了自杀倾向,在说服一个女孩放弃自杀想法失败之后,“他会跟着她去车库,关上门窗,然后和她一起坐进车里,把车打着……”。

    这里写的正是当时的美国,徒劳的越战使美国人感觉荒诞。事实上,二战以后,整个世界都在经历这种荒诞,存在主义成为那个时代思潮的主流。海德格尔、萨特、加缪等存在主义作家及哲学家的作品,呈现了人生的焦虑、担忧、沉溺与荒谬。保罗·奥斯特在当今时代写下的《4 3 2 1》,再次回味荒诞的年代,仿佛是存在主义思潮在新世纪的回响。

    荒诞造就了这本书。弗格森爷爷到达美国第一件事就是莫名其妙地改了名字,这本身就很荒诞:

    “因为某个官僚犯的错你被安上了这个名字,而且余生中还要继续叫这个名字。这里的有意思,可以理解为诡异或好玩或悲剧。别人的钢笔挥洒了十五笔,一个俄国犹太人就变成了一名苏格兰裔长老会教徒。”

    在弗格森眼里,这个故事已经超脱了笑话的领域,成为一个有关人类命运以及个人在人生道路上必须面对无数分岔路的寓言,于是“那个年轻人,突然被撕扯成三个年轻人,每个都和其他两个一模一样,但名字却不同:洛克菲勒,弗格森,和又长又难念、跟着他从俄国来到埃利斯岛的x。”

    存在是荒诞的,唯有死亡是确定的。死亡是《4 3 2 1》的一个重要主题:“上帝无处可寻,……但生命随处可见,死亡随处可见,生者与死者被连在了一起。”保罗•奥斯特认真描写了假想出来的弗格森们的死:十三岁男孩弗格森死于雷击,二十三岁的弗格森死于车祸,以及在书的最后才揭示出来的弗格森一号的死:在1971年9月8号死于火灾。最难写的段落是讲述他挚爱的几个男孩子死去的段落。

    “只有在他学会爱他们,就仿佛他们是真的一样之后,才会死去,只有在一想到看着他们死去,他就觉得无法忍受时,才会死去,接着,他将重新与自己为伴,挺到最后的人。”

    “向死而生”,正是存在主义的一个经典命题。

    跟弗格森(保罗•奥斯特)学写作

    保罗•奥斯特在七十岁之际写出此书,入围当年布克奖短名单。此前他已经荣膺美国艺术与文学院院士,曾获法国美第奇文学奖、西班牙阿斯图里亚斯王子文学奖、美国约翰•科林顿文学杰出贡献奖,并多次入围都柏林文学奖、福克纳小说奖等,作品已被翻译成四十余种文字。

    这样的一位写作大家,其创作经验自然值得学习。保罗•奥斯特在这本书里,借着弗格森的经历和感悟表达了他的写作主张。

    关于小说的意义,奥斯特写弗格森在读过陀思妥耶夫斯基《罪与罚》之后,受到的巨大冲击:

    “读《罪与罚》改变了他,《罪与罚》成了那道从天而降的闪电,把他劈成了一百块碎片,等他重新把自己组装好之后,弗格森已经不再对未来有任何疑问,因为如果这是一本书可以有的样子,如果这是一本书能对心灵、思维和对世界最隐秘的感受所产生的影响,写小说显然是一个人在生命中能做的最好的事,因为陀思妥耶夫斯基让他明白了编出来的故事远不止供人娱乐消遣,它们可以让你反躬自省,茅塞顿开,能灼伤你,冻僵你,扒光你,把你扔到宇宙的狂风之中。”

    从那天起,弗格森立志当小说家,“在此后的岁月里从没后悔过自己的决定,就连在最艰难的那些年,在他仿佛会从地球的边缘摔下去时也没有”。

    弗格森是如何成为小说家的?

    首先要不停地写、写、写,不断地练习。

    弗格森在新泽西城郊读高中的三年里,从十六至十八岁,一共动笔写了二十七个短篇故事,完成了十九个。这是弗格森的日常写作训练:

    “每天要在他所谓的工作笔记本上投入不少于一个钟头的时间,为了保持敏锐、深入挖掘和努力提高,在里面填满各种自己设计的写作训练:描写具体的物件、风景、早晨的天空、人的面孔、动物、光照在雪上的效果、雨落在玻璃上的声音、木头燃烧的味道、在雾中行走或者听风从树枝间吹过的感受;用别人的口吻写内心独白,目的是变成这些人或者至少试着去更好地理解他们(他父亲、他母亲、他继父、艾米、诺亚、他的老师、他的同学、弗德曼先生和夫人),以及不熟悉也更遥远的那些人,比如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弗兰兹、卡夫卡、附近超市的收银姑娘、伊利一拉克万纳铁路公司的检票员、中央车站那个胡子拉碴从他手里讨了一块钱的乞丐;仿写历史上那些备受景仰、对读者要求高、无法被模仿的作家。”

    其次是大量的阅读。

    书中写了大量弗格森阅读的书籍,包括荷马史诗、莎士比亚、狄更斯、斯威夫特、屠格涅夫、果戈里、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巴别尔、塞林格、海明威等等。经典伴随着弗格森的成长。

    对弗格森影响最大的是《罪与罚》,如上文所述,这本书激发了弗格森为文学献身的激情。其次是梭罗的《瓦尔登湖及论公民的不服从》,弗格森(也就是保罗·奥斯特)这样评价:

    “虽然梭罗不是小说家或者短篇故事作家,但他的作品文笔清晰精准到登峰造极,写出来的那些句子架构是那样优美,弗格森感受它们的美时,就好像一个人的下巴挨了一拳或者脑子里在发高烧。完美。”

    对弗格森有重要影响的书还有音乐家约翰•凯奇的《沉默》。如果说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书是关于人类灵魂的激情与矛盾,梭罗的书是一本有关如何生活的指南,《沉默》就是一本讲如何思考的书,读这本书,

    “好像有一股涤荡灵魂的劲风正从脑海吹过,吹跑了那些积存在里面的垃圾,他感到他面前的这个人丝毫不害怕提最基本的问题,不害怕从头开始,走那些从没有人走过的路,当弗格森在凌晨三点半终于把书放下时,他感觉自己已经被刚刚读到的这些东西煽动并点燃了。”

    第三,关于写作课,弗格森决定不报创意写作课:

    “弗格森从原则上就反对创意写作的教学,因为他坚信虚构写作不是一门可以教出来的学问,每个未来的作家只能靠自己去摸索。”

    这或许就是奥斯特本人对著名的普林斯顿创意写作课的看法。但是,和水平高于自己的同行交流是很有必要的:

    “无论弗格森有多反对普林斯顿的研讨班,他明白和其他作者和艺术家交流很有益,这些市区新星们中的大多数都比他年长四五岁,已经在小杂志上发表过作品,或者在破旧的阁楼和店面组织过集体展览,也就是说已经领先他很多,所以他们说的话弗格森都会仔细听。”

    奥斯特也分享了自己写作中的一些小窍门:

    “进入一个新篇章的最佳方式是盲写,脑子里冒出什么来就写什么,—句句飞快地写下去,然后,狂乱的第一稿完成后,他再返回来慢慢驯服它,通常要改上五六稿,故事才会逐渐显现出独特、明确的模样,达到他追求的那种轻与重的神秘结合,拥有把这类荒诞不经的故事讲好所必需的那种亦庄亦谐的口吻,实现他所谓的明摆着在胡说八道所具有的那种可信的不可信性。”

    最关键的是,一定要坚持:

    “大多数时候,他都痛恨他在做的事。大多数时候,他都觉得自己愚蠢至极、才疏学浅,永远成不了大器,但他还是在坚持,每天逼着自己不去理会那些时常令人失望的结果,因为他明白要是不这么做,就永远不会有希望;明白要成为他想成为的那种作家,需要日积月累很多年。”

    当然,从写作角度来理解这本富有哲学意味的书,未免有些窄化。但对于学习写作者来说,弗格森的经历的确是很有启发的。

    这本书总共是七章,每章都有分为1、2、3、4四个节,四节分别对应主人公的四重命运。读这本书,建议最好是按照1.0、1.1、1.2、1.3、1.4、2.1……的次序,也是这本书的物理排序进行;尽管这样读起来比较复杂,但更符合作者的本意,更能体会时间回旋折叠的妙处。按照1.0、1.2、2.2、3.2……的次序进行,虽然阅读比较省心,但就少了思考的乐趣。

    在迈出每一步之前,人生有无限可能性。但只要走过一步,人生就少了一种可能性。在小说家笔下,一个人可以有四种乃至更多的人生;但对现实中的每个人来说,当走过漫长的人生岁月之后,“你”的人生只有一条轨迹:这就是那个独一无二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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