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史笔记-(隋唐五代卷)》(五)
张旭(约675年—约750年),字伯高,吴郡人(今江苏昆山)。初仕为常熟尉,后官至金吾长史,人称“张长史”。其母陆氏为初唐书家陆柬之的侄女,即虞世南的外孙女。
张旭为人洒脱不羁,豁达大度,卓尔不群,才华横溢,学识渊博。与李白、贺知章相友善,杜甫将他三人列入“饮中八仙”。
张旭书名起于天宝年间,是一位极有个性的草书大家,因他常喝得大醉,就呼叫狂走,然后落笔成书,甚至以头发蘸墨书写,故又有“张颠”的雅称。后怀素继承和发展了其笔法,也以草书得名,并称“颠张醉素”。
张旭性格豪放,嗜好饮酒,常在大醉后手舞足蹈,然后回到桌前,提笔落墨,一挥而就。有人说他粗鲁,给他取了个张癫的雅号。其实他很细心,他认为在日常生活中所触到的事物,都能启发写字。偶有所获,即熔冶于自己的书法中。当时人们只要得到他的片纸支字,都视若珍品,世袭真藏。相传他见公主与担夫争道,又闻鼓吹而得笔法之意;在河南邺县时爱看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并因此而得草书之神。颜真卿曾两度辞官向他请教笔法。张旭是一位纯粹的艺术家,他把满腔情感倾注在点画之间,旁若无人,如醉如痴,如癫如狂。
张旭的书法,始化于张芝、二王一路,以草书成就最高。他自己以继承“二王”传统为自豪,字字有法,另一方面又效法张芝草书之艺,创造出潇洒磊落,变幻莫测的狂草来,其状惊世骇俗。其门人也有很多著名书法家,但大都以楷书闻名,可见他楷书的造诣也非同一般。
郞官石记序↓
肚痛帖↓
古诗四贴↓
张旭作为一代书法宗师,门生众多,名流云集。颜真卿、李阳冰、徐浩、韩滉、邬彤、崔邈、怀素等都师从或再传于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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