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读书很是急躁。
如同我的性格一样,有些猴急猴急的。
而且目标为导向的我,很是追求读的数量。
我要多长时间读完多少的书,为自己列书单,为自己定目标,定计划。
买书,我从来都是快手党。
看书的时候,我也是如买书一样。不看则已,看就要一口气看完。
最差,也有要三口气看完。
所以以前上学的时候经常是彻夜看书。
还记得那那本厚厚的《穆斯林的葬礼》就是在一个晚上一口气读完的。
这样的读书方式,以小说居多。后来就演变成了很多致用类的书籍。
比如李笑来,比如彭小六,比如采铜,比如赵周……
跟着他们,学习了如何根据主题去快速阅读 快速掌握一门实用类的知识。
只是,这样快读的结果是
读的时候觉得,嗯,说到的不错,这个观点,那个延伸,挺好。
合上书以后,突然发现,大脑开始变得一片空白。什么也记不住。
这时候的我,面对这样的结果,有时候也是蛮焦虑的。
我一直在想,如果记都记不住,那为什么还要读书?
读书的意义又在何方呢?
明早回城,再补充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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