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记得疼痛的感觉,爱惜体肤。
那个时候,相互比较成为了圈子里的时尚,任何东西都能成为较量的资本。而我,用不怕疼痛作为了比较的量标。
纹身,在少年时代是一种令人向往而又畏惧的东西,那个时候,我也有这样的心。没有去纹身店,倒是道听途说了纹身的原理。于是,拿出黑笔,拿出圆规,将笔中的油墨滴到皮肤上,用圆规在皮肤上扎出孔洞让油墨流进皮下。我成功的纹了身,却没有得到想要的形状,只有一团与皮肤相异的颜色留在手面。
终于,有了炫耀的资本,我在周边四处展示,得到了想要的唏嘘。之后,我突然觉得索然无味,想将这个东西去掉。我开始尝试,用笔壳想把油墨吸出来,失败了。用胶水在皮肤表面凝结,想把皮一层层揭掉,失败了。最后,我狠下心来,拿出指甲剪,剪的很深,然而……剪偏了。血流了出来,我能看到里面白色的肉,并没有想象的慌张,而是在周边巡游了一圈,到了医务室,拿了一张创可贴贴在上面。
后来伤口愈合了,深浅不一的颜色还在,抽了一个时间,去了趟纹身店用激光消除了颜色,然后就只有那一道疤痕时刻提醒着我,曾经我有过那么一段时光。
痛骂青春的自己,感谢青春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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