鸢尾

作者: 杨子学 | 来源:发表于2016-09-26 21:12 被阅读0次
    鸢尾
    吉安

    1

       两个月前我搬了新家。在二环,离公司很近。我之前的房子离公司太远不方便。公司的前辈买了一套新房子。他便把旧房子租给我,每个月收取一定的费用。我算是沾了他的光住上了干净整洁的大房子。

       前辈是一个优秀的图书策划。大学毕业后我来到前辈的公司面试。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温文尔雅。面试时我紧张得要死口不择言说了很多不该说的话。他让我回去等通知。我一度认为自己进入公司的几率为零,收到实习通知时我正毫无形象的坐在马路边上吃烤羊肉串。天空的星星眨着眼,我靠在路灯上哭。

       经常做噩梦。每次从梦中惊醒,汗水都把床单浸湿。不想再睡,于是把音乐开到最大声,坐在阳台上看着白色的烟雾升腾。

       阳台上有几株绿色植物。繁茂的君子兰不断变长,剪下一个枝条种到土里就能很快长成新的植株,然后变得葱郁繁茂。洁白雅致的栀子花散发着阵阵清香。我会剪下栀子花的花瓣风干制成香囊放在衣橱里。

       北京的夜晚灯火通明,远处的街道车来车往没有要安眠的意思。水晶烟灰缸里每天都会多出几个烟头。

       日子不紧不慢的过着。清晨被闹钟吵醒,在楼下的快餐店吃完早饭步行去公司上班。工作的内容有时轻松有时繁重。前辈对我很照顾,他会把重要的任务交给我来完成。

       他说,“你现在应该学习的是如何提高执行力,我把一件事交给你,你要想尽办法去完成它。当然是在不触犯自己底线的情况下。”

       他西装笔挺的站在我面前。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呆呆的看着他的眼睛。我承认他对我来说是非常有吸引力的男人,但只限于有好感而已。他是有家室的人,而我向来重注家庭观念。

       在深夜里我经常去逛些论坛。喜欢在论坛里跟陌生人谈天说地的神秘感,他们看不到我的生活,同样我也看不到他们的生活。遇到一个有趣的男孩,他叫林,成都人,正在读高中,比我小四岁。

       我们会聊音乐。他喜欢民谣。向我推荐朴树的歌,在认识林之前我只听过《那些花儿》,而且我不知道是朴树唱的。

       昨天早上,林说他坐上了去云南的火车要去丽江看看。我说我有一个长长的假期不知道去哪里。他让我去找他。

       提到丽江我想到两个字,艳遇。他发了坏笑的表情。又跟我讲了一些关于丽江的故事。

       我需要一段旅行去放松心情,在网上订了去昆明的飞机票。我们相约在丽江见面。

    2

       六月的天空是天蓝色的。昆明是四季如春的城市。我只能短暂停留,这个南方的城市并不属于我。

       我在星巴克要了一杯拿铁提神。服务生是一个笑容甜美的女生,看上去干净清爽。

       我喜欢在拿铁里放黄糖去掉咖啡的苦涩。

       前辈总是说喝咖啡就是要喝它原本的味道。他不喜欢在里面加糖。他家里有咖啡机。把上好的咖啡豆研磨成咖啡粉。现喝现磨。

       前辈说他喜欢我,我的脑子就轰隆一下。我不可思议的看着他英俊的脸庞。我们的关系一个在满满的都是咖啡香气的夜里变得微妙。那一天我被房东赶出来无处可去只能打电话求助于他。

       他的妻子是一家外贸公司的主管,经常去国外出差。寂静的夜里他都在喝咖啡,看杜拉斯,卡夫卡,村上春树。他是干净的男人,不泡夜店,不喜欢嘈杂的环境,经常泡澡听轻音乐。

       前辈送给我一款香水。紫色的礼物盒,打开有淡淡的香气飘出来。

       我在前辈的家里被他回国的妻子撞见。那个女人以女主人的身份坐在沙发上,与此同时我穿着睡衣和一次性拖鞋。

       “他都没给你准备一双拖鞋么?”她用一种嘲讽中带有惋惜的口气说。

       接着又说了一系列话,无非是女孩子需要自爱不要破坏别人的家庭。事情并非她说的那么肮脏不堪,我只是借住在前辈家里,找到房子就搬出去。

       前辈狼狈的低着头被女人奚落。我怀疑眼前的这个男人是不是在公司意气风发备受尊敬的前辈。

       女人说自己在郊区买了一栋别墅。问前辈愿不愿意跟自己一起搬过去。如果愿意就跟我也就是她口中的第三者一刀两断。

       她是女强人。生活中刻板,工作上严苛。她有一个外国情人却不允许前辈对她不忠。事实上我们只停留在精神出轨,肉体并没有做出过分行为。可是往往精神出轨比肉体更可怕。

       前辈搬到郊区别墅住时把旧房子租给我。他的妻子对此毫不知情。

       林打来电话说他已经到了丽江,问我什么时候过去。我沉默不语,看着邻桌的情侣你侬我侬。抿一口咖啡,真苦。

       没加糖的咖啡尽是苦涩,那是它真正的味道。就像是对我百般照顾的男人没有给我准备一双拖鞋,我不是真的重要。所以在他的妻子跑出公司闹时他撇清跟我的关系来维护自己的形象。

       他说我们的关系是没有关系。于是我辞去工作,把君子兰和栀子花送给小区大妈,提着行李箱离开前辈不要的旧房子。我搬回郊区的地下室。反正都是地下室,只是换了个位置,从东南换成西北。

       离开北京时我接了他打来的电话。他用清脆的嗓音说,“吉安,对不起。你回来上班吧。没了你我很不习惯。”

       我苦笑着,“前辈,谢谢你。我不会回去了。我已经长大了,我会有自己的生活,我想要的生活不是你能给的。再见。”

    3

       丽江下起蒙蒙细雨。泥泞的广场,林打着黑色的雨伞在雨中等我。他穿着深绿色的衬衣,浅蓝色的牛仔裤,身材修长。我们看着对方傻笑。他英俊的没长开的脸庞在有泥土味儿的雨天显得愈发明媚。

       这个只有十八岁的小男孩,不停地跟我说他高三生活的点点滴滴。他向小女生表白被拒绝。我想起几个月前我在上班时偷偷上论坛。论坛里林在向大家支招,问表白应该说什么,他要向喜欢的女孩表白。确实是小男孩,连表白都是在QQ上不敢面对面。

       我饶有兴趣的看着他眉飞色舞。有时感受到他的快乐,有时感受到他的难过。要好的女生跟别的男生打闹他就觉得很不开心,于是写了一封信跟她绝交。女生收到绝交信以后哭了一个晚上。我很直接的告诉他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应该和女孩道歉。林低着头,雨水顺着雨伞边缘落下,我惊奇的发现林的半个胳膊已经湿透。

       林在酒店定好了房间。在来之前林就问我喜欢什么样的房间,他在QQ上发给我一个主题房间的链接。深紫色的床和窗帘。他说他喜欢紫色。然后要我找亮点。我发现在房间的玻璃就能清楚的看见浴室里面。我说他是小色鬼。他就接连发出好色的表情。

       真是个有趣的孩子。

       舟车劳顿我们打算午睡一会下午出去玩。我开玩笑说,“要不然我把脸朝向那边睡吧。”

       林绷着脸很严肃,“我不会动你的。这点你可以放心。”

       氛围不太对,看着林不高兴的样子也不好再说什么,躺在床上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发现林坐在电脑前玩游戏,我问他怎么没有多睡一会。他回过头很温柔的笑,“我发现你睡觉的时候还挺好看。跟一个陌生人在一起你还能睡得这么熟,这么可爱。”

       我不好意思的低着头。

       林是个文艺青年,喜欢唱歌,来丽江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KTV唱歌。

       “我们就这样抱着笑着还流着泪。我从远方赶来,赴你一面之约。如夏花一样绚烂,不虚此行呀。开放在你眼前,我要你来爱我不顾一切。”

        朴树的《生如夏花》在包厢里回荡,林戴着一个绿色条纹略显风骚的眼镜框又蹦又跳。我坐在沙发上吃着瓜子,笑得合不拢嘴。他就是一个可爱的小孩子。阳光充满活力,跟他在一起我觉得自己也变年轻许多。

       我想起之前跟前辈去喝酒K歌时,我可以从午夜一直唱到第二天早晨唱得声音沙哑。睡眼惺忪的我被前辈拉进星巴克喝咖啡提神,在第二天打鸡血般的工作。

       我跟前辈的感情是畸形的是没有结果的,这不只是因为他没有在他家给我准备一双拖鞋。我对他的感情是崇拜是依靠是负担,我很痛苦,同样他也很痛苦。他不会和他的妻子离婚,也不会娶我。

       我什么都没有,只能在做噩梦失眠时逛着论坛,跟像林一样游离在网络的人聊天。我享受着这种神秘感,他们不了解我的生活也无法窥探到我的过去。我说过我不喜欢讨论过去。因为过去已成现实,无法改变。

    乔安

    1

       我在丽江垂垂老去。脑袋里不停闪过无数画面像快速播放的电影,听不清对白。

       女孩在阳光下的草坪放着风筝,笑着,跑着,在他买来玫瑰花时亲吻他的脸颊。专注地看着他在闪光灯下安静的唱歌。

       他们快乐并痛苦着。

       女孩弄坏他心爱的吉他。他想把女孩溺死在浴室里,她不挣扎平静的被他按倒在冰凉的水中。她不曾反抗。可能她反抗就会发现他并不是真的要溺死她,她的头能轻易的脱离他的掌控。他只是在吓唬她,让她害怕,让她听话,让她不再反抗。可是她真的没有反抗啊。他就狠心的把她的头浸在水里。

       不知过了多久,浑身湿透的她躺在浴池里。笑了。可是为什么连笑都是疼的?

       我的老朋友吉安在束河古镇经营着一家叫鸢尾的客栈。一个月前我来云南旅行顺便来看看她。

       我记得我的第一篇稿子就叫《鸢尾》。我把它发在论坛里。一个叫吉安的编辑找到我。

       她说她很喜欢我的故事,问我愿不愿意和她谈谈。

       我们很快见面,在我经常去的小咖啡厅里。我坐在最角落的位置,从她一进门我就知道她是吉安。

       吉安穿了一条有刺绣的藏青色旗袍,长发飘飘,面容姣好。她先开口说,“你好,乔安。”

       我们因为《鸢尾》相识。那是我第一篇成型的小说。吉安是我唯一认可的编辑。在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依旧只认同她一个人。没有她我不会发表我写的任何东西。

       《鸢尾》讲的故事是这样的。

       一个喜欢鸢尾花的女孩从小就学习芭蕾舞。可她不喜欢芭蕾舞。她的梦想是当一个作家。她没有朋友。没有得到过母爱。父亲对她异常严厉。她不喜欢他也不喜欢芭蕾舞。可是他喜欢芭蕾舞,也喜欢跳芭蕾舞的女人。从小她就看着各色的女人出入他的卧室。

       长大后她决定放弃芭蕾舞。他不同意。她去酒吧喝酒。无助的夜晚。她像一朵被揉坏了的鸢尾花。

       她选择了自杀。自杀未遂,父亲开始关心她。他开始对她讲她妈妈的事。他说,鸢尾是这个世界上最棒的芭蕾舞者。她妈妈叫鸢尾。她家的花园里中满了鸢尾花。

       她在深夜喝速溶咖啡渐渐成为一个习惯。后来考上北大。她不再学习芭蕾舞,可是她的脚已经变形无法还原。她依旧没有朋友,特立独行。父亲的卧室依旧会出入各种芭蕾舞演员。

       有一天,她发现她昔日的同学从他卧室里出来。她哭了。她觉得他在骗她。如果他真的那么爱妈妈又怎么会跟各种年轻貌美的女孩探讨各种体位。

       她用刀砍断花园里所有鸢尾花。然后离开了他。后来她才知道,有伤痕的鸢尾花代表着宿命中的游离和破碎的激情。精致的美丽。易碎且易逝。

       她觉得她的人生就像鸢尾花一样有了伤痕,无法愈合。

    2

       零七年元旦晚会的时候林找我排练话剧,我们是在那时渐渐熟络起来的。

       林很优秀,有很多女生喜欢他,他却选择了和吉安的地下恋情。有时候我会问他会不会觉得委屈。林笑着说,“不会,她看起来虽然强势但骨子里是个小女生。她需要我。”

       林在初冬为我披上一件外套。那件外套有香水的味道。确切的说是吉安的味道。吉安用着一个小众的香水牌子,具体叫什么我忘记了。

       话剧很成功。林在舞台上领奖的时候很耀眼。我觉得我喜欢他。所以当林说他喜欢我的时候我没有拒绝。

       时间会增加感情的厚度。时间越久酒越香醇。时间会冲淡一切,时间越久伤疤越浅。

       我开始站在阳光下微笑。阳光洒在睫毛上泛出五彩光晕。有时候云会向太阳开去,世界便笼上灰蒙。太阳的脚步近了,黄昏来了,黑暗来了。我以为爱情来了。

       林说,“安,你真美。”

       世界就摇摇欲坠。海棠花在冬天盛开。我闻到阵阵花香。

       吉安跟我反目时我并没有畏惧。林不是真的爱她。如果真的爱的话又怎么会跟我在一起暧昧不清。

       而后我发现我错了。林的花心程度是我始料未及的。

       林对我怒吼,“一夜情而已。你有必要那么当真么?”

       是呀,我太当真了。我以为我成功的赢了吉安。我渴望成为幸福的吉安。可是我不是吉安,吉安也不幸福。

       吉安说她和我老死不相往来。我说很好。因为她没必要原谅一个背叛她的人。

       零八年一月。我一个人在南锣鼓巷奔跑。刺骨的寒风顺着衣领钻进脖子。鼻子冻得通红。吉安送我的银镯子我还戴在手上。

       她没有在找过我。林问我知不知道吉安去了哪。他找不到她。我隐约听别人说她请假出去散心了,大概去了丽江。

       我提到丽江的时候,北京大雪纷飞。林蹲在雪地里哭泣,我从不觉得他爱吉安,可是那一刻,我觉得他像是丢了最重要的人。

    3

       我蹲在吉安身边等她醒来。她蜷缩着身体。看着她我想起过去的自己。跟南分手以后我也经历了一段要死要活的日子。旅行也未能抹去内心的伤痛。他已经长在我的心脏上,他走了,我的心也变空了。

       在过去的三年里,吉安过得一直不好。她患上了严重的精神疾病。一个月前在大雨中看见她时就觉得她变得与以前不同。我拉她手时摸到凹凸不平的疤。

       她在深夜里大声喊叫。哭泣。甚至出现幻觉。她靠大把大把的白色药片稳定情绪。

       她不再是那个优秀的吉安。因为她的心是空的。不再完整。

       黑暗中,我紧紧的抱住她。她说,“乔安,为什么我觉得我的人生残破不堪了呢?”

       “残破呀。我也是。”

       她断断续续跟我讲起她跟林还有Jack的故事。我开始把她说的事情整理成小说,然后她在我睡着时把我写的稿子全部烧掉。她冷冷地笑着,随手拿起什么东西就朝我打过来,她嚷,“乔安,这一切都是你咎由自取!你的男人离开你,都是你自身的原因。是你太贱!婊子!”

       我无法想象吉安已经不是吉安了。

       我想念以前的吉安。十分想念。想念我们常去的那家咖啡厅巨大的玻璃窗,想念她拉着我的手在酒吧的舞池里穿梭,想念她跟我彻夜长谈时认真的模样。我们讨论男人,讨论文学,讨论家庭。

       她很爱她当时的男朋友,林。林是那种笑容可以让冰消雪融的男生,带着男人没有的些许稚气。

       她喜欢卡夫卡,喜欢杜拉斯,喜欢村上春树,喜欢外国文学。她读的书很多。我很羡慕她的博学多才。我见过她写的文章,比我好。甚至,我的很多小说都是因为她的启发写完的,原本一篇很普通的稿子,经她一修改就变得光彩夺目。我承认,没有她,也不可能有乔安。我是她创造出来的,我是她黑色的影子。

       她在单亲家庭中长大。十五岁那年她妈妈嫁给她继父。她说在她的印象中继父是个特别好的男人,对她妈妈很好,所有的工资都上交。他们的条件不是特别好,他是一个小公司的广告员。她想学钢琴,他送她去上昂贵的钢琴课。

       说这些时她的脸上满是微笑。

       她拉着我的手说,“乔安,不止你一个人是有伤口的。每个人都有伤口,只是有些人善于伪装。不要随意把自己的伤口给别人看,答应我。”

       我似懂非懂的点头。

       紧接着她说她的继父,那个好男人在喝醉酒后强暴了她。后来她妈妈因为忍受不了选择了跳楼。

       我诧异地看着她,她的脸像没有波澜的湖面一样平静。我的心却非常疼痛,我不知道我是为她疼还是为自己疼。

    4

       零八年夏天。我的小腹日渐隆起。

       南说,“我会给你和宝宝一个幸福的家庭。”

       我写了很多很多的稿子。都发到了吉安的邮箱里,我想她看到一定会帮我整理好。她是一个优秀的图书出版人。她是我唯一认定的编辑。我的作品交给别人会觉得不放心。

       不少编辑向我约稿,我都以无法提笔回绝。他们都说乔安江郎才尽,再也写不出什么好东西。我抚摸着肚皮对宝宝说,“乖,妈妈给你写了好多童话故事,以后每天给你讲一个好不好?我们一起等你吉安阿姨回来好不好?”

       南总是很晚回家。每次我都熬夜写稿等他回来。我写了很多童话故事。一直以来我都是在写阴郁风格的文章,被说成消极伤痛。转型写童话故事也是我没有预料到的事。我想把自己写的故事讲给我的宝宝听,我要教会他善良,真诚,勇敢等一系列美好的品格。我觉得宝宝一定是个男孩。他的鼻子像南一样坚挺。嘴巴跟我一样柔软。

       在他牙牙学语的时候,他会问我很多问题,他会奶声奶气的说,“妈妈,这个东西叫什么?”

       我会留出小拇指让他牵着。他的指头又小又柔软。我会给他买很多很多衣服。多到穿不过来。

       他一定会长成比南还英俊的男人。他会是我今生最好的小情人。

       南在南锣鼓巷一家夜店里当驻唱。灯红酒绿的夜晚,我在吧台喝酒,他在侧面唱歌,唱了一首美国民谣。

       南对我说,“当我第一眼看见你时,就觉得你是我命中注定的恋人。”

       手机屏幕中,素颜梳着荷包头的我穿着白色的呢子大衣安静地坐在吧台边上。他在见我第一面时就偷拍我。然后坐在我旁边。不动声色地拉住我的手。他的手是温热的,他拿过我手中的酒杯,喝了一口。

       “酒是苦的。”他轻轻揉搓我的手指。

       “怎么会觉得酒是苦的呢?”

       “喝酒的人心里是苦的,酒便是苦的。

       “怎样让喝酒的人心里不苦呢?”

       当他的脸贴在我眼前的时候,没有吻下来。他看着我的眼睛,用手箍住我因为局促发烫的脸。

       人生有多少个初次遇见会让人铭记于心。他宽大的手掌有汗水。我看着他的眼睛。一眼千年。我喜欢眼前这个男人。我想被他揉进身体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

    吉安

    1

       她在连续喝了三杯特浓后彻底失眠。想写些什么。发现连一个满意的句子都写不出来。精装速写本上被反复划去的字慢慢聚成丑陋的疤。用力将纸张扯下扔进垃圾桶。关掉灯。赤脚走在木质地板上。地板在缥缈如纱的月光中吱吱作响。

       乔安从来都不是一个让人省心的孩子。一个月前她给我打电话要我去四方街接她时,丽江正下着一场暴雨。我匆忙地赶到四方街看见她穿着碎花长裙赤着脚在雨中狂奔。

       我问她为什么不穿鞋。她把长裙提起。膝盖跟小腿严重擦伤。她低着头像个受委屈的孩子,嘟嘟嘴说自己穿高跟鞋不小心摔了几下。

       我们在大雨中赤脚飞奔。水花有弧度地溅在裙摆上。猛烈的雨水落在脸颊上迅速划落,打在睫毛上四散开来。

       我看见几条伤疤盘卧在她原本光洁的手腕。

       黑暗中,有温热的泪水滴在我的胸口。

       “吉,为什么我觉得我的人生就像被扯去很多纸张的速写本,是那样的残破不堪呢?”

       残破,无法完整。

       “我也一样呀。”我咯咯地笑。

       她叼住一根细长的烟从兜里摸出火机,昏黄的光层层晕染开。她娇媚的面庞如一张牛皮纸海报印在我的脑海里,永不磨灭。

    2

       乔安大二那年爱上一个酒吧歌手。他们感情破裂的时候我不在她身边,我记得她歇斯底里的在电话那边对我嚷叫。

       我说,“你活该,你所遭受的一切都是因为你咎由自取!”

       我曾试探性的问她《鸢尾》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她很坦然的说故事是大部分真实的。但是有部分是假的。她并没有砍断花园里的鸢尾花,也没有离开他。她的眼泪簌簌地掉下来,像钻石坠落。

       我同情她,并鼓励她写些类似《鸢尾》这种风格的故事。并把自己一闪而过的梗子讲给她听。她瞪着眼睛听得很认真,偶尔抓抓头,在速写本上写写画画。

       我说,“乔安,你会一点一点长大,变优秀。”

       “变得跟你一样优秀么?”她笑了,一朵红色的玫瑰花绽放在她身旁的水晶花瓶里。

       冬日的暖阳照在我们身上,暖暖的。世界是暖的。咖啡是暖的。笑容是暖的。连荒芜的原野也变成了暖的。

       乔安是穿着森系的女生,喜欢梳双马尾,拿着一本村上春树的小说,在未名湖畔来转去。

       林说她很有文艺气质。林似乎对乔安很感兴趣。他们两个孩子有着共同的话题。有时候我会想林应该找个同龄的女孩子,很好哄骗,只需要买一个冰激凌就可以开心很久。我日渐苍老,不知不觉已经二十四岁,而林只有二十岁。

       林说他要在三十岁以后结婚。可是林三十岁的时候我已经三十四岁了。我会担心我们生出的孩子否健康。林在听我说了我的忧虑后把我搂紧。

       “如果可以。我们现在就可以生宝宝。我养。”林开始亲吻我。

       在林考上大学后,我们同居了。在我之前租的房子里,我们称它为秘密基地,每个周末我们都在秘密基地度过。

       林很优秀,有很多女同学喜欢他。这些我都是知道的,所以在乔安对我说林跟学校一些小女生走得近的时候我很平静。

       我送给乔安一个镯子。那个镯子是我去云南时在一个纳西族妇女手里买来的。她很喜欢。

       有一天她给我打电话说那只镯子丢了。

       我在我跟林的秘密住所发现了那个镯子。在浴池里。

       当我拿着镯子去还她时。她说,“对不起,吉。我是去找你的。没想到林也在。”

       “于是你们就顺便上了床?”她局促不安的样子让我急切的想证实自己的猜想。

       镯子为什么会出现在秘密住所?可能是林带她去的。可能是她自己找去的。为什么会出现在浴池里?她洗澡了。为什么要洗澡?是自己洗,还是两个人洗?他们上床了。

       “是情不自禁。”她的眼里闪过冷峻的光。我才发现我忘了她是朵残破的花儿。一朵有伤痕的鸢尾花。

       我想起两年前林站在阳光下拨弄我的手指。他说,“安,我以后只对你一个女人好。”

    3

       零八年二月,林从北影辍学,从此再也没有找过我。零八年三月,我去他在成都的老家找他。没有找到。他悄无声息的淡出我的生活。

       Jack说,“他不想让你找到。如果他想让你找到的话,就不会没有一点线索。”

       我问Jack信不信宿命。Jack没有回答。第三天清晨,Jack说他到北京了。

       我来丽江旅行遇到鸢尾客栈的老板,Jack,是地地道道的德国人。他爱上丽江,一发不可收拾。于是辞去工作开了一家客栈。

       我第一次看见他时,他坐在微陌的晨光中弹琴,顺着琴声逆光看去,他蓝宝石般的双眸闪闪发光。

       一个老外坐在青石板上拉纳西胡琴,格外不搭调却又很有情调。琴声融在丽江柔软的水中,融在逆光的旅人眼中,融在丽江古老的房,幽深的巷,融在五花石堆砌的古道。

       他微笑地看着我说,“我们好像在哪见过。”

       就这样Jack成为我第二次丽江之行的向导。我在他的客栈住了一个月,临走时他说他喜欢我。

       我假装没有听到从丽江逃回北京。

     4

       乔安走的那天是我二十九岁生日。一袭红裙留在夕阳的剪影下。

       她说她要去远方。我想让她留在我身旁。

       “我必须要走了,吉安。我不能再拖累你。”她点燃一根万宝路香烟。

       四年前,我们第一次去佛寺祈福的时候。那天天空很蓝,乔安去买佛珠。给我看姻缘的大师看着乔安的身影叹着气。他说,“你的这位朋友,终生为感情所累,甚至会因为感情耗尽寿命。”

       下山时乔安像只欢脱的鸟儿蹦蹦跳跳。我们追逐打闹,穿着高跟鞋的我没有站稳,乔安想拉住我却被我拽倒。我们俩一齐跌在石阶上,乔安拿着的佛珠散落一地。

       乔安抬起头对我嗤嗤的笑,我看见她额头有血涌出来。她的双眸依旧明亮。我用手捂住她的额头,鲜血顺着手掌的指缝流出来。

       我一时呆住,我看见妈妈从楼上跳下来,坠落在我的眼前。她穿着睡衣,眼球凸出,想说话,血顺着嘴巴流出来。我用手捂住她的嘴不让血流出来,她看着我,狠狠地咬着我的手。

       我的手掌上留着一排牙印。

       我把我手上的牙印给林看,林轻轻地亲吻它。我说,“林啊,其实原本的牙印已经没有了。是我后来又咬出来的。”

       林说,“安,你不会再有伤痛,有我在你身边,你不会再有伤痛。”

       可是后来林走了,我再也找不到他。然后Jack出现了,我答应和Jack在一起,我答应和他一起回丽江。我不过是让他先回去,等我处理好北京的事情后就去丽江找他。我都到丽江了,而Jack却没有等我。

       Jack去车站接我的路上出了车祸。

       林走了,Jack走了。

       而现在乔安说她也要走了。

    5

       乔安走了。

       她走的时候只穿了一件红裙。没有鞋。

       血在木质地板上开出一朵莲花。

       她真美。

       她一生都妄想去穿上红色的嫁衣而不是洁白的婚纱。

       她说,“我的灵魂是红色的,跟我初夜流的血一个颜色。”

       她一直觉得自己配不上洁白的婚纱。

       她一直想要个孩子。可是她跟南的孩子流产了。

       南是个风流的男子。乔留不住他。

       乔流产以后神经恍惚,得了严重的精神疾病。经常出现幻觉。自残。

       更多的时候她以为生病的人是我。

       一一年,我卖掉了丽江的客栈。回到北京。我会忘记丽江。忘记林。忘记Jack。

       乔安的新书《宠儿》很成功。

       我偶然登陆过去的邮箱看见乔安发给我的稿子。我的心空了一块。

    我们注定无法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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