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你不能做我的诗,正如我不能做你的梦。——胡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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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看见大荧幕里男女主角接吻,大人们的巴掌总是猛地扑过来盖住我的小眼睛,他们手心里粗粝的老茧磨着我的眼皮生疼,我却怎么挠都挠不开。等他们心甘情愿地松开手,亲亲的画面也早就一闪而过。
这个时候我总是好奇他们为什么不让我看,平时我也有和妈妈亲亲呀,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长大后我才知道,原来两个人亲亲,是因为爱情。
可是我越长越大了,我又发现,原来两个人亲亲,也可以不为爱情。他们可以为了钱、为了权、为了地位而去做只有拥有爱情才能做的事情。
让这个世界变得很乱。
接吻本来该是两个人经过初识之后见到他就抑制不住的蹦蹦乱跳的心脏狂舞,应当是两个人好不容易找借口相互搭上话头结结巴巴无法说出一条完整的句子,回过身却捂脸偷笑的时候,应当是两个人第一次牵手后的甜蜜与脸红,应当是两个人颤抖着闭眼,羞怯地贴上对方的脸颊的时候,才应该发生这样的一种关系。
可是这越来越功利的世界,将爱情变成了另外的一种需求模式,而不是去享受人这万里挑一的爱情所带来的感动,给这功利的世界一点点缓冲,让你觉得这个世界你没有白来。
这个世界将爱情变为一种买卖,你觉得我条件好,便和我谈恋爱,而不是觉得当你看到我的时候心乱跳手乱放脑袋放空无所适从,没看到的时候却疯狂地脑补牵手的画面,害羞而又自责地把自己埋在香甜的被窝里想着你的脸,才和我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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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后已经全部成年,我们已不再是叛逆的代名词。
当身边的朋友渐渐抱怨着找不到媳妇找不到老公的时候,我还在埋头写文案。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这句烂大街的文青语早已熟读于心。可是到了一定的年纪我们就会发现,原来好看的皮囊也不是很好遇到的。
这世界上,普通平凡的皮囊比比皆是,要想找一个好看的媳妇,也并不容易,更何况还要一个好看并有趣的灵魂呢?
身边的人来来去去,谁也再没有心思花上三五年去了解一个人,去慢慢接受他的难堪他的睡相,大家只需要坐在同一个饭桌上,谈谈收入谈谈财产最后谈谈三观,最后闪婚便如此交待了自己。
快节奏的城市带动了快节奏的生活,更加重了都市青年的浮躁,谈上两天恋爱便想着长长久久百年好合,上了两天班便想着出人头地出任公司CEO,学了几天舞蹈便想着体态轻盈地在男神面前翩翩起舞好似惊鸿。
为什么你遇不到一个有趣的灵魂?因为你自己都没有一颗有趣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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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觉得做售货员很有趣,每天见到这么多人,这些人都有趣极了。他们有的喜欢买薯片,有的喜欢买桂花糕,有的还喜欢买苦涩的烟酒。
小时候,我还觉得家乡的农民有趣极了。他们有的喜欢拿胡子戳我的脸,有的喜欢把我逗哭,有的喜欢把我抛到半空又稳稳地接住我。
小时候,我觉得老师有趣极了,每天见到这么多可爱又调皮的我们。我们有的同学喜欢跳舞,有的同学喜欢唱歌,有的喜欢打篮球,大家都有趣极了。
后来啊,我长大了,渐渐觉得这些闪光点并不这么重要了。他们跳舞他们唱歌他们打篮球,那都关我什么事呢?对我有什么好处呢?
是我,将有趣变得利益化了。
二十岁的时候,我觉得有钱人真有趣。因为他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得到什么就能得到什么,想吃鱼的时候可以把草鱼、鲫鱼、鲤鱼、鲍鱼、鱼翅都吃一遍,而我想吃鱼的时候,只能攥着手里的五十块钱买一条便宜的死鱼回家就着老干妈加酸菜水煮下饭。
我不再觉得售货员很有趣,反而觉得他过得真无趣。每天守着相同的薯片、桂花糕、烟酒等着相同的人来柜台买,找着相同的零钱,日复一日,给同样的人卖着同样的货物。
我也不再觉着家乡的农民都很有趣。穷山恶水出刁民,我亲眼见到他们为了一些补助争吵不休,为了一块田地去大打出手,为了你家的牛吃了我家的菜而头破血流。
后来我就想,是他们都变得无趣了吗?
是我自己的眼睛变得世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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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开始找自己以为的那个有趣的人。
我以为我足够有趣,没想到别人说我真是个木讷的女孩子。我以为的的精神世界足够精彩,没想到别人说你的世界真是索然无味。
我开始想变成别人口中那个有趣的人。
我试着去尝试所有新鲜的东西,好的不好的,我都试一试。我试着抽烟,去做一个烟雾缭绕中的酷女孩,试着去喝红酒,去做一个魅惑众生的高跟鞋女王。
后来我发现我越来越脱离我的本心,我愿意变成这样的吗?我想过如此“有趣”的模样吗?
有趣,并不是别人给你定义的标签。而是你自己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就去做怎样的人。当你成为了你想成为的那种人的时候,你就变得无比有趣。
至于别人说你无趣乃至毫无生活情趣的时候,你可以勇于还击:你不觉得我有趣,只是因为我们的灵魂走向大不相同罢了。
当我们渐渐长大,眼界发生变化,再也无法认同以前的自己的世界观的时候,那么就要再看看自己认为的有趣的人是什么样的人了。
之所以遇不到一个有趣的灵魂,要看自己的灵魂是否正在有趣的路上。
而好看的皮囊,那是再认定他的灵魂有趣之后,皮囊才变得美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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