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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历史上的第二次结集

佛法历史上的第二次结集

作者: 23乐禅修 | 来源:发表于2018-07-04 15:54 被阅读2次

    本文将综合探讨关于第二次结集的以下问题:

    1. 第二次经典结集的缘由;

    2. 佛教史的发展重要吗?

    3. 第二次结集,是佛教史上“根本分裂”的开始?

    4. 跋耆僧众的“十事非法”,是故意违犯的吗?

    5. 第二次结集给我们的两个启发;

    审法尊者 著

    第二次经典结集的缘由

    依据南传《律藏、七百结集》所载,佛灭一百多年后,一位名为耶舍迦干陀子的尊者(以下简称耶舍尊者),来到跋耆国毘舍离城(Vesāli)的大林重阁讲堂安住。后来发现城内跋耆子族(vajjiputta(注1)的比丘们(以下简称跋耆僧众)出现与佛制的戒律有牴触,因而爆发「第二次结集」。

    整起事件的肇因开始,是由于毘舍离城内的信众居士们,长久受教于跋耆僧众的指导,所以用所薰学的律仪礼敬耶舍尊者。但互动过程中,耶舍尊者指出有不太合佛制戒律范畴处。

    此言论一出,引起城内原信众居士信心动摇于跋耆僧众,因而跋耆僧众发起下意羯磨与举罪羯磨,并将耶舍尊者驱摈出至憍赏弥城(注2)。

    耶舍尊者依所传承的律戒之诤于毘舍离未果,遂转向西部先至波利邑(注3)、阿槃提(注4)等国,邀集同理念者共组护法戒联盟,再回毘舍离一究僧戒会议。

    于此同时,毘舍离之跋耆僧众因听闻耶舍尊者邀集之举,因此也四处集众,因应将到来的僧事辩法论戒会议。

    随著时间推演,来到了双方群聚于毗舍离之婆利迦园时刻。耶舍尊者方面,以离婆多长老、三浮陀舍那婆斯(商那和修)长老、耶舍长老、修摩那长老等四人为首,率领七百位尊者出席。而跋耆僧众则推举一切去(萨婆迦眉)长老、沙兰长老、不闍宗长老、婆沙蓝长老等为代表备询。

    僧事辩法论戒,由离婆多长老质询、一切去长老作答;

    双方斡旋对答于如下十事:

    一、器中盐淨

    离婆多长老:「大德!器中盐,淨耶?」 

    一切去长老:「友!何者为器中盐淨耶?」

    离婆多长老:「大德!蓄盐于器中,若无盐时食之,淨耶?」

    一切去长老:「友!不淨也。」

    离婆多长老:「于何处受禁耶?」

    一切去长老:「于舍卫城。于经分别(注5)。」

    离婆多长老:「犯何〔罪〕耶?」

    一切去长老:「残宿食之波逸提也(注6)。」

    离婆多长老:「诸大德!请听我言!僧伽于此处决定第一事,故此事是邪法邪律而离师教。于此处,下第一筹。」

    二、两指淨

    离婆多长老:「大德!两指,淨耶?」 

    一切去长老:「友!何者为两指淨耶?」

    离婆多长老:「大德!〔日〕影过两指,非时食,淨耶?」

    一切去长老:「友!不淨也。」

    离婆多长老:「于何处受禁耶?」

    一切去长老:「于王舍城。于经分别。」

    离婆多长老:「犯何〔罪〕耶?」

    一切去长老:「非时食之波逸提也(注7)。」

    离婆多长老:「诸大德!请听我言!僧伽于此处决定第二事,故此事是邪法邪律而离师教。于此处,下第二筹。。」

    三、近聚落淨

    离婆多长老:「大德!近聚落,淨耶?」

    一切去长老:「友!何者为近聚落淨耶?」

    离婆多长老:「大德!食已,已示谢,入聚落而食非残食,淨耶?」

    一切去长老:「友!不淨也。」

    离婆多长老:「于何处受禁耶?」

    一切去长老:「于舍卫城。于经分别。」

    离婆多长老:「犯何〔罪〕耶?」

    一切去长老:「非残食之波逸提也(注8)。」

    离婆多长老:「诸大德!请听我言!僧伽于此处决定第三事,故此事是邪法邪律而离师教。于此处,下第三筹。。」

    四、住处淨

    离婆多长老:「大德!住处,淨耶?」 

    一切去长老:「友!何者为住处淨耶?」

    离婆多长老:「大德!同一境界之众多住处,各别行布萨,淨耶?」

    一切去长老:「友!不淨也。」

    离婆多长老:「于何处受禁耶?」

    一切去长老:「于王舍城。于布萨相应(注9)。」

    离婆多长老:「犯何〔罪〕耶?」

    一切去长老:「违律之恶作也(注10)。」

    离婆多长老:「诸大德!请听我言!僧伽于此处决定第四事,故此事是邪法邪律而离师教。于此处,下第四筹。」

    五、后听可淨

    离婆多长老:「大德!后听可,淨耶?」 

    一切去长老:「友!何者为后听可淨耶?」

    离婆多长老:「大德!别众行羯磨,若诸比丘来求听可,淨耶?」

    一切去长老:「友!不淨也。」

    离婆多长老:「于何处受禁耶?」

    一切去长老:「于瞻波律事。」 

    离婆多长老:「犯何〔罪〕耶?」

    一切去长老:「违律之恶作也(注11)。」

    离婆多长老:「诸大德!请听我言!僧伽于此处决定第五事,故此事是邪法邪律而离师教。于此处,下第五筹。」

    六、常法淨

    离婆多长老:「大德!常法,淨耶?」 

    一切去长老:「友!何者为常法淨耶?」

    离婆多长老:「大德!言:此我和尚之常法,此我阿闍梨之常法而行之, 淨耶?」

    一切去长老:「友!常法一分淨、一分不淨也。」

    离婆多长老:「诸大德!请听我言!僧伽于此决定第六事,故此事是邪法邪律而离师教。于此处,下第六筹。。」

    七、不搅乳淨

    离婆多长老:「大德!不搅乳,淨耶?」 

    一切去长老:「友!何者为不搅乳淨耶?」

    离婆多长老:「大德!食已,已示谢,饮非乳非酪之乳之非残食(注12),淨耶?」

    一切去长老:「友!不淨也。」

    离婆多长老:「于何处受禁耶?」

    一切去长老:「于舍卫城。出于经分别。」

    离婆多长老:「犯何〔罪〕耶?」

    一切去长老:「非残食之波逸提也(注13)。」

    离婆多长老:「诸大德!请听我言!僧伽于此处决定第七事,故此事是邪法邪律而离师教。于此处,下第七筹。。」

    八、饮闍楼伽酒淨

    离婆多长老:「大德!饮闍楼伽酒,淨耶?」

    一切去长老:「友!何者为闍楼伽酒耶?」 

    离婆多长老:「饮未榨酒与未成酒,淨耶?」

    一切去长老:「友!不淨也。」

    离婆多长老:「于何处受禁耶?」

    一切去长老:「于憍赏弥。于经分别。」

    离婆多长老:「犯何〔罪〕耶?」

    一切去长老:「饮酒之波逸提也(注14)。」

    离婆多长老:「诸大德!请听我言!僧伽于此处决定第八事,故此事是邪法邪律而离师教。于此处,下第八筹。」

    九、无缕边坐具淨

    离婆多长老:「大德!无缕边坐具,淨耶?」

    一切去长老:「友!不淨也。」

    离婆多长老:「于何处受禁耶?」

    一切去长老:「于舍卫城。于经分别。」

    离婆多长老:「犯何〔罪〕耶?」

    一切去长老:「切断之波逸提也(注15)。」

    离婆多长老:「诸大德!请听我言!僧伽于此处决定第九事,故此事是邪法邪律而离师教。于此处,下第九筹。」

    十、金银淨。

    离婆多长老:「大德!金银,淨耶?」

    一切去长老:「友!不淨也。」

    离婆多长老:「于何处受禁耶?」

    一切去长老:「于王舍城。于经分别。」

    离婆多长老:「犯何〔罪〕耶?」

    一切去长老:「受金银之波逸提也(注16)。」

    离婆多长老:「诸大德!请听我言!僧伽于此处决定第十事,故此事是邪法邪律而离师教。于此处,下第十筹。。」

    离婆多长老:「诸大德!请听我言!僧伽决定此十事故,此事为邪法邪律而离师教。」

    一切去长老:「友!此诤事已除,已静,已寂静,已善寂静。友!然而,汝于僧伽中,更问我此十事,令彼诸比丘〔得〕解。」

    时,离婆多长老于僧伽中,以此十事再问一切去长老,一切去长老随所问而答之。

    以上,节录南传《律藏》第二次结集文献。最初由耶舍尊者发起的十事源由始末与经过,终于离婆多长老与一切去长老精湛辩答下,裁断了跋耆僧众十事为「邪法邪律离师教」。

    而因耶舍尊者这边出席护法戒联盟的人数为七百位僧侣,所以称此次僧众会议为:七百结集、毗舍离结集或第二次结集。

    关于第二次结集,在不同律部的记录诠释有所出入(注17)(例如:《僧祇律》只因金钱戒一项就起法诤);甚至十事也可能不是一般所谓「根本分裂」的分水岭。

    为还原完整讯息脉络,以下,我们参考其他部派传承文献,交织共构。探讨历来迷思与智慧思择的问题。

    思择1 佛教史的发展重要吗?


    这问题曾在佛学院任课时问过同学,而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

    再追问佛教史要回溯到哪个时期才算基础认知完整?没想到答案竟然会是众说纷纭。有同学回答,至少要追到中国二汉时期,因为那是中国佛教的开端。也有同学回应,应该是要探讨到龙树菩萨时代,因为是初期大乘佛教代表与八宗始祖。还有同学反应,是部派佛教、佛世时的原始佛教,毕竟佛教起源是在那。

    看到这些反馈,您觉得到底哪个才是理想答案呢?

    相信这问题应该很少被华人虔诚的佛弟子理性检视过,所以并不觉得有什大问题;甚至认为:「何必小题大作锱铢必较?反正只要跟著寺院(团体)走、跟著师父(祖师大德)学,那就准没错了!」但这句话的思想,靠谱吗?

    或著我们换句话说,佛陀生前所宣说的教法就好比是药,所对治的病是终止轮迴、止息烦恼。但若这个「药」,对于製造过程、製造成分、成分来源、代理单位......都交代的含糊不清、来历不明,试问这个「药」您还会从众想法、敢百分百安心服用吗?

    倘若您是一位有智慧的人,在乎自己的慧命(波罗密)积累,那麽对于上述提出的佛教史(或说佛陀教理教义)沿革问题,应该就会有所启发而思维决择:

    研讨佛教史发展,到底重不重要?需不需要去认识一下?!

    思考一下


    本文是自佛陀涅槃火化后的「第一次结集」开始切入,属于印度佛教史中的第一与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为佛世的佛陀,自证悟到涅槃火化、弟子僧团分裂前;一般称此时期为初期佛教、原始佛教或根本佛教。第二阶段则是自弟子僧团分裂后的发展,到西元一世纪前后;此时期即是所谓的部派佛教。

    初期佛教,许多佛教徒或许都熟悉,但说到部派佛教的初始到演变,可能就有点陌生了。

    佛教相当重视血脉传承,您知道您传承的血脉是来自那一条线吗?

    思择2 第二次结集,是佛教史上“根本分裂”的开始?


    甚麽是「根本分裂」?「根本分裂」的意思,是指佛灭后的出家弟子僧,对于佛陀所遗留下的教法瑰宝,有略微不同观点的诠释与持守,分歧出两大派:恪遵保守派与民情微调派。

    恪遵保守派,就是最初的「上座部(Theravāda)(注18)」,立论坚定于:佛陀怎麽教、我们就怎麽学。

    从某个角度来说,沿革下的「上座部」,是较偏向于食古不化的;可也因为是因食古不化之举,所以才保留了较多点儿的实际佛教面貌。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巴利系的「南传上座部」与此处的「上座部」还是有些差距,毕竟是已过水千百多年了。所以学界称佛世到此结集时的「上座部」为「根本上座部」或「先上座部」、「圣上座部」;白话就是「上座部始祖」)。

    民情微调派,就是最初的「大众部(Mahāsaṃghika)(注19)」,立场倾向对各民族、语言、风俗、文化等时空背景差异时,採革新传统而顺应化世。从某个角度来说,变革下的「大众部」是属于因地制宜的;可也因为这相机行事,所以才广传佛教知名度。(相对于「先上座部」定义,学界称此时的「大众部」为「先大众部」或「圣大众部」,白话就是「大众部之初祖」)。

    那么问题来了,最初由佛世到佛灭一脉相传的「上座部」僧团,是在第二次结集后不久, 才分化出「大众部」的第一代问世吗?

    若比对南传与汉传的《律藏》文献,会发现答案是半否定的。确切的说,若以现实的时空立场来推就,分化出成型的「大众部」第一代,是介于第二次结集后与第三次结集前的百年间(详见待载的《略谈南传《巴利三藏》由来之第三次结集》一文)。

    以下,列举其他诸律中(注20)记载第「二次结集」的结尾片段,探讨在第二次结集后不久,「大众部」的第一代尚未成型是雏型的可能性。

    《南传律》

    ‥‥「诸大德!请听我言!僧伽决定此十事故,此事为邪法邪律而离师教。」

    〔具寿一切去曰:〕「友!此诤事已除,已静,已寂静,已善寂静。友!然而,汝于僧伽中,更问我此十事,令彼诸比丘〔得〕解。」

    时,具寿离婆多于僧伽中,以此十事更问具寿一切去,具寿一切去随所问而答之。

    《岛史》

    ‥‥

    (四八)彼等宣言一切如来之斥不正事而为正事。萨婆伽眉、沙兰、离婆多、屈闍须毘多

    (四九)及耶舍与娑那〔人之〕三浮多此等长老等是长老阿难之弟子,尝见奉如来者,

    (五〇)须摩那、婆娑伽眉此二人是阿那律之胜弟子,尝见奉如来者,

    (五一)此等之七百比丘等来集于毘舍离,承认于佛教所定之律。

    《四分律》

    ‥‥于僧中检校已。下一舍罗。如是一一检校乃至十事。非法非毗尼非佛所教。于僧中检校已。皆下舍罗。在毗舍离。七百阿罗汉集论法毗尼。故名七百集法毗尼。

    《五分律》

    ‥‥又问犯何事。答言犯受畜金银及钱尼萨耆波逸提。离婆多言。此是法乃至非佛教。今下第十筹。问竟共还更都集僧。离婆多于大众中。更一一如上问一切去。下一筹乃至第十筹。于是离婆多唱言。我等已论比尼法竟。若佛所不制不应妄制。若已制不得有违。如佛所教应谨学之。尔时论比尼法众。第一上座名一切去。百三十六腊。第二上座名离婆多。百二十腊。第三上座名三浮陀。第四上座名耶舍。皆百一十腊。合有七百阿罗汉。不多不少。是故名为七百集法。

    《僧祇律》(注21)

    ‥‥有五净法。如法如律者随喜。不如法者应遮。何等五。一者制限净乃至风俗净。作是语。诸长老。是九法序。何等九。从四波罗夷乃至法随顺法。世尊在某处某处  为某甲某甲比丘制戒。我从和上闻。为如是制此戒不皆言如是如是。五事记比尼广说如上。乃至诸长老。是中须钵者求钵须衣者求衣。须药者求药无有方便得求金银及钱。如是诸长老应当随顺学。是名七百结集律藏。

    《十诵律》

    ‥‥三菩伽僧中唱。大德僧听。今僧以灭十恶事尽。皆如法如善如佛教。现前僧中灭是恶事。是中无有一比丘非法言法法言非法非善言善善言非善。此非法非善非佛教。如是不净。作是语竟行十筹。为灭十恶事故。是时上座萨婆伽罗波梨婆罗。语长老三菩伽。是事今已灭竟。如法如善如佛教。现前行十筹了了问答‥‥长老三菩伽。僧中如法灭。是毗耶离诸比丘十事罪。如法灭竟。便说此偈

    若人不知罪不除

    他为除罪便嗔恚

    是名无智愚痴人

    日日妄失功德利

    譬如月十六日后

    其光渐渐消灭尽

    若有人知罪得除

    他为除罪便欢喜

    是名有智黠慧人

    日日大得功德利

    譬如月生一日后

    其光渐渐转增上

    《毘尼母》

    ‥‥复问尊者。得畜金银宝器不。答言不得。何处制之。王舍城因跋难陀释子制。以何义故。更集法藏欲使比丘舍恶修善。若四人住处乃至众多人住处。欲使知法如法修行佛法炽然。若和尚阿阇梨若知法人。如此人等皆能如法者。可佛法增长。有二种法不可违。一佛法不可违。二转轮圣王法不可违。以是义故。更集七百僧集法藏也。

    《善见律》

    ‥‥七百比丘不减不长。是名七百比丘集毗尼义。于集众中二万比丘集。长老耶斯那比丘发起此事。于跋阇子比丘众中。长老离婆多问萨婆迦。萨婆迦比丘答。律藏中断十非法。及消灭诤法。大德。我等辈今应出法及毗尼。择取通三藏者。至三达智比丘择取已。于毗舍离婆利迦园中。众已聚集。如迦叶初集法藏无异。一切佛法中垢洗除已。依藏更问依阿含问。依枝叶问依诸法聚问。一切法及毗尼藏尽出。此是大众。于八月日得集竟。

    《根杂事》

    ‥‥答得恶作罪。尊者此是第一事。斯乃违背佛教。广说十事问答同前已。即共结集。以言白已。即鸣健稚。住广严城所有苾刍。皆来集会次第而坐。时尊者名称复为大众广陈十事。论说是非悉皆共许。时有七百阿罗汉共为结集。故云七百结集

    《萨勒伽》

    ‥‥毗耶离诸比丘行是十事。七百比丘集灭是罪

    上文列举十份有记载第二次结集的《律藏》文献,通通都指向法诤之事,在原本对立的立场,到最后一问一答的共识下灭争议。

    也就是说,既然是和平落幕定, 那就不太可能在结束僧团裁夺会议后,随即另立人马自组一群成「先大众部」;因为这完全不合常理。

    但是有一种可能性,状况就如上篇文章(「佛法的首次结集到底发生了什麽」一文中的思择1)。第二次结集后的情况,再次重演第一次结集后的剧情(会内五百阿罗汉与在会外他方 N 倍数的比丘僧);只是这回变成:聚于毗舍离之双方僧众与毗舍离外他方 N 倍数的比丘僧,接续这个循环。

    只是这个循环并没有保留到到百年后的第三次结集,而是在「先大众部」的出现,就终止了这单纯的议题,同时也开出了更多元的循环新局。

    所以第二次结集后的初始期间,不是佛教史上「根本分裂」的开始!因为「先大众部」尚未成型,但能说是酝酿未来成型前的雏形期。

    思考一下


    上举的《律藏》节录条文,您是否看的如入五里雾般呢?这是刻意如此编排的,主要是想鼓励法友能亲阅三藏。

    因为所有的佛教法师或学者的戒律资料来源,架构都是出自这些《律藏》,而到底有没有解读落差?讲解是否断章取义?您能确定吗?真的安心把自己对佛陀的虔信(或说慧命、波罗蜜),就这麽依人不依法的拳拳服膺吗?

    笔者以往的佛教养成教育,是属于「愚民政策」,强调法师怎麽说,你就要怎麽听、怎麽接受;甚至还强调要多参考祖师大德们是怎样修行的经验。

    直到长大了, 有机会到佛教国家走走,及因学程训练需翻翻中外佛史文献,才赫然发现:怎麽落差那麽大?这是平行宇宙概念的佛教吗?

    至于落差或被扭曲的有多大?就留给法友自己比对了,这裡只提供文献指标。

    思择3 跋耆僧众的“十事非法”,是故意违犯的吗?


    大多在论及陈述「第二次结集」的著重关键点,都摆向「七百结集」、「根本分裂」、「十事非法」、「印度东西方比丘间异议」、「部派佛教源流」、等, 然后根据不同部派传承文献交织共构,以数据化推论总结出想表达的主题。而对于过程,却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只谈结果是甚么。

    而如果是站在结果论来说,跋耆僧众的「十事非法」,确实是冲突佛制之戒; 但若立处于过程论而言,难道真的是故意去违犯的吗?

    我们可以看到,一开始耶舍尊者(护戒派)对毘舍离城内的居士们,说某些供养不合佛制言论后,因而引发信众信心动摇,于是跋耆僧众(冲突派)对耶舍尊者执行「下意羯磨(注22)」与「举罪羯磨(注23)」并驱出至憍赏弥。

    请留意,是毗舍离城内诸僧众对一位僧侣。

    姑且不论耶舍尊者的戒律观是对或错,就跋耆僧众来说,要动员全城内的僧侣以佛制的伦理法则去抵制一个人,以维护城内居士对三宝的信心,此隆重排场之举,会出现在明知故犯者(全数的跋耆僧众) 的身上吗?

    当然,这以「众比一」的比例说法类推,可能会有点牵强。因为可用「劣币驱良币」一说反驳。

    但是,若再顺著原经文脉络往下看,还是可以找到不是明知而故意违犯的线索,比如:双方赴会于毗舍离之婆利迦园。知主旨是「僧事辩法论戒会议」,今天跋耆僧众敢赴会出席,就已有六、七成是说明不是明知故犯佛制;当然,剩下的三、四成,怀疑论者可合理解读为困兽犹斗,为了强词夺理拼拼看。

    但是若看到当离婆多长老提问,而一切去长老的回答模式,以及承认「十事」是邪法邪律离师教,并徵请离婆多长老:『汝于僧伽中,更问我此十事,令彼诸比丘〔得〕解。』时的诚恳回应,应该能百分百确定并非刻意违法乱纪。

    而既然不是明知故犯,一切去长老也能对答如流于离婆多长老所问,那,怎麽还会出错呢?估计是这二大原因:

    1. 能靠记忆背诵出《律藏》全文,但未细目梳理过,所以乱套了(此可参照诸部派传承之《律藏》,除南传《律藏》,都未次第顺序编排)。

    2. 着重在所传承的讯息上,而忽略了生活实际面与《律藏》有违的矛盾(关于传承接轨的问题,已在「佛法的首次结集到底发生了什麽」一文中的思择1)内文谈过了)。

    思考一下


    关于「第二次结集」,若虔诚佛弟子只是顺著学术风向,看最后的结果论,那麽您,可能会错过了些甚麽重要的资讯,就如「跋耆僧众的十事非法,是故意违犯的吗?」这问题,您是否曾想过?

    其实若研讨「第二次结集」的经文内容,会发现有许多处很有启发性,甚至可以说有些细节该被提出关注,可惜却被学界数据化的总结,一笔就越俎代庖了。

    但是身为佛教徒,不应只停留在结果论是甚麽,因为那会促发对佛陀教导与传承的解离感,导致依人不依法的迷思。所以我们必须划分清楚,学术归学术,存在只是为考古历史事件,以白纸黑字无情感的推论纪实。

    那麽到底「第二次结集」有甚麽启发亮点呢?

    思择4「第二次结集」的启发是甚麽?


    这一节算是对「第二次结集」的完篇前,再提出几个值得思择的问题。内文模式采逐条小题初探共构。

    在护法戒联盟与跋耆僧同盟,双方聚于毗舍离之婆利迦园的「僧事辩法论戒会议」中,我们可以看到以下讯息:

    启发1:此次结集,最初只是戒律观的不同,却深远影响三藏排序的可能


    从《广律》中,可以看到这次结集的肇因始于戒律,对于教理教义部份,未见分歧争议纪录。而正因这次处理的焦点是因戒起诤,所以在灭诤后的结集动作,首当其冲,会是「先律后经」的结集次序。

    而以此次「先律后经」为线索,追溯回「第一次结集」的经律编排问题(详阅「佛法的首次结集到底发生了什麽」一文中的思择1)」内文),就可说明两个现象:

    1.1 在王舍城的首次结集,其实是「先经后律」的顺序,只是沿革到第二次结集处理因戒起诤问题,所以编排才易更为「先律后经」的排序,并就此定型传下。

    而后期才发展出的诸多派系,其最早的血脉师承,若是未参与第二次的结集编辑,那麽其所依奉的《律藏》「第一次结集」记载,就保留「先经后律」的记录,如:大众部的《僧祇律》,与上座部之根本说一切有部的《十诵律》、《根杂事》、《萨勒伽》。

    1.2 《广律》中,记载"结集前"大迦叶尊者或诸众僧,是忖量:『我等应于何处结集法与律耶』,但"结集后"却是「先律后经」

    这结集前与结集后的先后用语差异,值得留心品味。

    启发2:此次法诤后的结集,少了「第一次结集」时最重要的一句话


    尽管《广律》中记载此结集所起的戒律之诤,有落差项目;如《僧祇律》记载仅<受金银戒>一条便起法诤;但法诤一事是共举的。

    有趣的是,「小小戒可捨」一语,似乎完全被消磁了。

    若是站在上座部传承的立场,还能理解。但若以大众部而言,就费解一向杯葛  制度不能食古不化、应因地制宜,可何故大众部《律藏》的传承,这「小小戒可捨」一词,竟也黯然消逝于起诤后的结集史中?

    这问题的答案,已于先前「在首次结集时的小小戒废捨了吗」一文中说明过了,只是这回要深入再谈的,是时下佛教徒很特别的戒律观。

    怎么个特别呢?这里举一项核心论点:「时代不合时宜, 所以无法持守,因此应当废除此戒」。

    您是否也列在这观点中呢?倘若是这样的观点,那可能要反思考虑以下的几个讯息:

    2.1 知道戒律有几条吗?每一条都在说甚麽呢?还有每条戒是因何事何缘与何处何故而制下?

    如果不能确定,也不知道细目,那麽是依什麽立场要废佛教教主所制之戒呢?

    2.2 僧尼戒律是否强制与逼迫任何一位佛教徒持守呢?

    若是感觉真的不合时宜,那麽可以打从一开始就拒绝加入僧团,而不是进入僧团后煽风点火,搞的佛教热闹异常问世于人。

    2.3 无法持守、不想持守、与持守不好,应该是三个不同概念吧?!

    若说源于国情、文化、环境背景条件而无法持守,用在古代或许还能理解(毕竟没和古人平行生活过,只能看文字姑且相信)。

    但当代若仍以国情、文化、环境背景条件为由而说无法持守,那可能就站不住脚了。因为现在华人区,已出现许多非个案是自佛教国家回来的僧侣,他们就能持守好所受持的戒律。当然,也许持的不是很好,但比起不想持守与想废戒者来说……算了,这裡打住,再讲就伤感了。

    2.4 因为戒律「不合时宜,所以应当废除」,这句话若成立,那麽出现于2500年前所传下的僧团与教团,是否也该一并废除掉呢?而为迎合时宜,涅槃的标准,是否也该随时代而进行调整?

    2.5 倘若受持了比丘、比丘尼戒者,之后废戒了,那麽此时,他(她)还能堪称是"具足戒"者吗?

    我们很庆幸当初的跋耆僧众没用这「时代不合时宜」的观点来搪塞脱罪,否则今日佛教正法不是奔向式微,而是老早就消逝于历史洋中沉淀了。

    所以您的观点,若是拥抱「时代不合时宜,所以无法持守,因此应当废除」,那麽请您再三思上述的拙见参考。

    最后,再补上一道耐人寻味的反思:佛陀为甚麽要制戒?

    启发3: 耶舍尊者与跋耆僧众风范 What would you do if you were him?


    「以戒为师/以正法、律为师」一语,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几乎虔诚的佛教徒都能朗朗上口。但是否曾想过这句话,是属于口号或是行动呢?

    「第二次结集」的始末经过,就是一份非常典型「以戒为师」的精辟诠释教材, 可惜鲜少被提出。估计是受学术之风影响,吹向著重在事件分裂、血脉传承、地理分析、七百结集。

    以下,就是提出耶舍尊者与跋耆僧众风范。

    3.1 当耶舍尊者在毘舍离发现城内非法事件,到最后被跋耆僧众摈出前,我们可以明确看到耶舍尊者,是有举出与戒律相违观点。但或许是人单势薄, 或许是讲的不够钜细靡遗,所以没被接受,因而被驱摈至憍赏弥城。

    假设,今天您是耶舍尊者,遇到大群明显违犯佛制戒律条约情况,您会选择为「正法久住、以戒为师」,然后以智慧方式仗义执言、拨乱反正? 或是选择与我无关的默认,然后心想:反正是末法时期?

    What would you do if you were him?

    3.2 在僧事辩论会议上,跋耆僧众除了被举的几项非法事件,其馀百多条戒应是没有问题的。而当跋耆僧众违犯的事件,被护法戒联盟合理举出,且于钜细毕载后确认了佛陀所制戒律,并在双方共七百人的共识下,结集落幕。

    现在问题来了,假设今天您是跋耆僧众,也许在戒律或佛法的传承枢纽出了问题。但当遇到提出文献史料证明,是与自己传承的佛法或戒律有出入时,您会选择为「正法律久住」,然后弃捨该弃捨的,遵循该遵循的?或是选择认为史料错了,自己师承相传的才正确,然后按此传承走下去?

    What would you do if you were him?

    站在世俗价值观与道德观的视角审视,以上这二题都是没有标准答案可说。但站在佛法因果观的立场,来检视耶舍尊者与跋耆僧众风范,抉择应如何让「正法久住」于世?则或许就有探讨空间。

    所以这裡,再出第三道问题以作为本节结论。

    3.3 假设,今生没有解脱,来世又轮迴投生到人间。届时,您会接轨到的佛法,将是怎样的佛法呢?

    引注


    注1 跋耆子:据《善见律毘婆沙》记载此国王种为波罗奈国王夫人所生,一对不足月的双胞胎兄妹,被置器中顺江流下, 为道人收养,因其「皮薄」而称为「离车子」,后牧牛人继续收养,因其脚蹋牧童需躲「避」之而称为「跋闍」,二人长大后成婚,统御牧牛人,王种繁衍众多,建立的城池经三次扩建十分广大而称为「毘舍离」城。

    注2 憍赏弥:又译拘睒弥、拘舍弥,为古印度国跋蹉国之首都。位于今安拉阿巴德西南60公里。

    注3 波利邑:又作摩偷罗,意译孔雀城,印度古国之一,位于今印度马图拉南方。

    注4 阿盘提:印度古国之一,位于今印度中央邦的乌贾因(Ujjain)。

    注5 经分别:巴利律藏之内容组织,系由三部组成:a. 经分别、b. 键度、c. 附随。

    a. 经分别,以律藏本文之重要条文为中心,说明其成立之因缘、条文字句之解释、条文运用之实例等。条文中,比丘戒有二百二十七条、比丘尼戒有三百十一条。

    b. 犍度,为编品之意,分篇解说教团之製度规定、重要行仪之方法及对经分别之补遗。

    c. 附随,即附录,是将前两部所说,组织分类为纲要性之注释。

    注6 <经分别·波逸提(忏悔)第三十八·蓄藏戒>。

    注7 <经分别·波逸提(忏悔)第三十七·非时食戒>。

    注8 <经分别·波逸提(忏悔)第三十五·第一足食戒>。

    注9 布萨相应 <犍度>分为大品、小品二部,布萨相应收录于大品第二篇。

    注10 <大品第二犍度八.三>。

    注11 瞻波律事<大品第九犍度三.五>。

    注12 详阅<经分别·波逸提(忏悔)第三十九·美味食戒>内文条例。

    注13 <经分别·波逸提(忏悔)第三十五·第一足食戒>。

    注14 <经分别·波逸提(忏悔)第五十一·饮酒戒>。

    注15 <经分别·波逸提第八十九·尼师坛戒>。

    注16 <经分别·尼萨耆波逸提(捨弃忏悔)第十八·金银戒>。

    注17 参阅:《岛史·第四章》;《四分律·第五十四卷(第四分之五)》;《五分律·第三十卷》;《僧祇律·第三十三卷》;《十诵律·第六十卷(善诵毗尼序卷)》;《毗尼母·第四卷》;《善见律·第一卷》;《根杂事·第四十卷》;《萨勒伽·第五卷》。

    注18 Theravāda即上座部佛教。thera,意为长老、上座;vāda,意为说、论、学说、观点。上座部佛教因其由印度本土向南传播到斯里兰卡、缅甸等地,故称为“南传佛教”。又因所传诵的三藏经典使用巴利语(pāḷi-bhāsā),故又称为“巴利语系佛教”。

    南传上座部佛教坚持维护佛陀的原本教法,只相信和崇敬佛、法、僧三宝,传诵与尊奉巴利语律、经、论三藏,依照八圣道、戒定慧、四念处等方法禅修,大多数人致力于断除烦恼、解脱生死、证悟涅槃。

    传统上,南传上座部佛教流传于斯里兰卡、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等南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为主。

    注19 MahāsaṃghikaMahanta+saṃghika)即大众部。Mahanta,意为大的、广大的;saṃghika,意为僧伽的、僧众的。合并语意就是大多数的僧众。

    注20 参阅<附录>一、二、三、四、五。

    注21 属于「大众部」传承的《僧祇律》所记载的部分比较特别,没有记述第二次结集发生时间,只记载第二次结集因求乞钱币财物一事而起诤论。且在第一、第二次结集中,结集律藏前都先明确了结集原则并徵得与会众人认同,要对诸比丘住处所作制限、国土法、某持戒比丘所行法和某长老比丘所行法这四者依四大教进行取捨,并且不得行本俗法,合称五淨法:一制限淨、二方法淨、三戒行淨、四长老淨、五风俗淨。

    当时七百比丘请优波离尊者的弟子陀娑婆罗尊者结集律藏,他在最后论定了「不得求乞金钱」:「乃至诸长老。是中须鉢者求鉢。须衣者求衣。须药者求药。无有方便得求金银及钱。」

    注22 下意羯磨参阅《南传律藏四、小品、第一羯磨犍度、诵品四》。

    注23 举罪羯磨参阅《南传律藏四、小品、第一羯磨犍度、诵品五依不见罪之举罪羯磨》。

    👉亲阅三藏,一探究竟:

    《南传律藏》&《岛史》之七百结集

    《四分律》&《五分律》之七百结集

    《僧伽律》&《十诵律》之七百结集

    《毗尼母经》&《善见律毘婆沙》之七百结集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之七百结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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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题:佛法历史上的第二次结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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