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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勃•迪伦:获奖不代表什么,关键是生活

鲍勃•迪伦:获奖不代表什么,关键是生活

作者: 半墨先生 | 来源:发表于2018-11-21 09:33 被阅读9次

    每年的“诺贝尔文学奖”都是文学界的“热点”,比如2012年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作品大卖,介绍他的时候这个头衔总是排在最前面。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沉默”了,压力太大了?据说他打算拿奖金在北京买一套房子,结果只能在郊区挑一个地方。2016年美国歌手鲍勃·迪伦获奖,这个被遗忘的歌手以诗人的身份重新登上一个高峰,同样,传记、专辑被疯抢一空。“诺贝尔文学奖”这个标签牢牢贴在他的身上,甩都甩不掉。各路媒体把“获奖”当做重头戏,有的挖掘“成功之路”,有的质疑他诗人的身份。但除了“诺贝尔文学奖”,他还有什么?或者换个问法:为什么要谈“诺贝尔文学奖”?

    因为这个奖容易“被消费”。这是一个国际大奖,每种人都可以从中获益,要么是发现商机, 要么是装点门面,要么是表达真心,要么就是追赶时髦……“获奖”是一个契机,满足了不同的需要,却忽略了一点:是不是方向错了?有没有人从“获奖”的“陷阱”脱离,关注作者本身。比如,抛开诺贝尔文学奖去思考莫言写作的困境,中国文学的未来?重要的是一个“奖”吗?这个奖对于鲍勃·迪伦来说就是一个“意外”:“啊?诺贝尔文学奖?搞什么鬼!”这一点和莫言不同,莫言在获奖以前已经被大江健三郎“预定”了,说实话,他是不是很早就想在北京买房了?所以,鲍勃·迪伦在获奖词里发出的“我的歌和文学到底有什么关系”这样的疑问就显得合情合理了。他并不知道评委为何要给他颁这个奖,尽管已经有人说这是评委会的一种“背叛”,想要唤醒人们对于六十年代的回忆,但评委究竟在想什么,谁知道呢?心血来潮?玩票?试水?鲍勃·迪伦一脸无奈,看来是躲不过去了,领就领呗,无所谓。

    鲍勃·迪伦的态度就摆在那儿,“可是歌和文学不同。它们应该被歌唱,而不是被阅读。”管你什么诺贝尔,我唱我的歌。这恰恰与“诺贝尔文学奖”构成了悖论,因为“诺贝尔文学奖”是奖给“文学”的。这一次,与其说奖给“歌词”,不如说奖给“生活”,鲍勃·迪伦是“生活着”的歌手。2011年,七十岁的鲍勃·迪伦远赴中国连续举办三场演唱会。七十岁,什么概念?不是颐养天年的年纪吗?在中国,勉强还能跳跳广场舞。鲍勃·迪伦用行动证明,七十岁并非一个“静止”的阶段。这让我想起一个名为《不老骑士》的纪录片,讲的是一群七十多岁的老头子组团骑行环台湾岛的事迹,与平庸作斗争,与病魔作斗争,最终取得胜利。生活本该如此,你造就了你自己。

    鲍勃·迪伦是如何成为一个歌者的?相信在大量的报道下,答案再清楚不过,此处不再赘述。我要说的,是他自己以始终如一的坚持迈出了一步又一步。七十多年来,他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他在获奖词借用荷马的话说:“在我的体内歌唱吧,缪斯!让故事从这里生发。”他的心中居住着一个歌唱之神。六十年代红极一时,他没有像“涅槃乐队”的科本那样陷入迷茫,无法自拔,中年遭遇创作低潮,病痛之时,他始终握着那把吉他,很快重振旗鼓,直到后来被人遗忘,又突然被推上了舞台中央,他依旧如初,为何?因为他身上有着深厚的生活底蕴。歌词中随处可见那种生活的片段:

    山中的时光静寂缓慢,

    我们坐在桥畔,在泉水边散步,

    追寻野生的鱼群,在溪水上漂浮,

    当你置身尘外,时光静寂流逝。

    这是野外生活。

    上路之前,再来一杯咖啡,

    再来一杯咖啡我就走

    去那溪谷的下游。


    这是流浪生活。

    旅馆外面灯光闪烁

    河流如泪水的薄彩,

    我远远地观看着它们

    音乐响起在我的耳边。

    这是世俗生活。

    告诉我的好伙伴,我最可爱的孩子们

    别为我的逝去而哭泣流泪。

    那只领我穿过狂风恶浪的手

    温和地指给了我回家的路。

    这是精神生活。没有“生活”,能唱出这样的歌吗?这一点,两年前去世的歌者莱昂纳德·科恩可以回答。在最后一张专辑《you want it darker》中,他这样唱到:

    若你是庄家

    我退出游戏

    若你是巫医

    我心碎且残废

    如荣耀归你

    我必定蒙羞

    你要它更暗

    我们熄灭烈火

    去世前,他这样说:“在我逐渐走进生命终点的时候,我越来越看淡那些对一个人的一生的浅薄评论和意见。我身体好的时候就不怎么看重,现在就更不看重了。也许我还能再活两天,谁知道呢?但是我不敢再去谋划大作品了。我不敢。我有一些事情要做,自己的事。我已经做好随时死去的准备了。我希望这不会让你太不舒服。我大概就是这样了吧。”“我有一些事情要做,自己的事”,鲍勃·迪伦也是如此,他正在做自己的一些事情,继续写歌,继续唱歌,当然,还有继续生活。

    在生活面前,“诺贝尔文学奖”不值一提。八百万可以买来“生活”?还是一栋坐落于繁华都市的房子?六十年代,正是美国“生活大爆炸”的年代,“垮掉的一代”、“嬉皮士”、“妇女运动”等等皆指向“生活”。我还记得我看“垮掉一代”教母安妮·沃尔德曼朗诵时的场景,七十多岁的女诗人在台上“舞蹈”,诗融入身体,从有力的声音里迸发出来,生活锻炼了这身体和声音。1969年第一届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从天而降,一时间年轻人冲出家门,聚集起来,举起了“和平、反战、博爱、平等”的大旗。这一群年轻人用自己的行动反抗权威,表达自己的姿态,而非“躲在小楼成一统,管他春夏与秋冬”。伍德斯托克成为一种精神,一种“反抗”的精神。就像鲍勃·迪伦的生活一样,这种“反抗”是反本质主义的,是“存在”的。

    “本质主义”的生活以“本质”为圭臬,生活是被“规定”的,需要外物来证明。若以“星座”学说来指导生活,那么这种生活就倾向于“本质主义”,一切都被规定了,处女座必然有洁癖,狮子座就是暴脾气,天蝎座很神秘……如此一来倒是方便了,得知对方星座之后就再无相处的必要了,还不够明白吗?甚至还可以配对呢,哪个星座跟哪个星座在一起好相处,哪个跟哪个在一起绝对不行。都缺乏安全感吧?

    “象征”也是一种。你在“北京”,你就是有地位的,就是有面子;你在乡村,那就是“丢人”的,不值一提的,山清水秀有何用?这就是“雾霾”无法阻止你北上的原因?有人无法忍受雾霾天,生怕得个什么支气管炎之类的病,但他却不会选择离开——象征。离开北京,就是离开了“象征”,离开了“生活”。他生活在一堆”概念”里。他的生活总与身边的一切隔了一层,他带着手套,他抚摸,他怀疑,是这样的吗?

    著名的“行动派”,引导了法国“存在主义运动”的萨特早就给出了良方:“存在先于本质。”“行动吧,在行动的过程中就形成了自身,人是自己行动的结果,此外什么都不是。”反的就是本质主义的生活。你的生活不是由“星座”和“象征”决定的,而是“行动”,你可以改变自己。鲍勃·迪伦天生就是歌者吗?很明显,你也看到了,他多么努力,不是口头上说说就完事。莱昂纳德·科恩天生就是歌者吗?好好想一想他去世前说的话,最好听听他的歌。

    和文学相关的奖多如牛毛,岂止“诺贝尔文学奖”?说到这里,回到刚开始那个话题,为什么大家把注意力集中于“诺贝尔文学奖”呢?极有可能是因为“诺贝尔文学奖”的“规定性”,它向全世界宣布,鲍勃·迪伦有这样一个本质:他是一个诗人。无怪乎评论家做出以下的评论:

    “鲍勃·迪伦是一个伟大的诗人,是一个伟大的曲作者,承载着伟大的美国歌曲传统,45年来不断地改变自己的风格,改变自己的形象。”

    或者把他当做一个媒介:

    “鲍勃·迪伦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无疑体现出美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鲍勃·迪伦颇具创造力的作品为美国文化甚至整个世界的文化界做出了很多贡献。”

    你会发现,鲍勃·迪伦从中隐去了,不对,不是隐去,而是被抹去了。要不是鲍勃·迪伦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说不定人们早将之抛到脑后了,忙碌的“生活”中哪有“喘息”的空间,热度一过,瞬即遗忘。相比之下,“奥斯卡金像奖”会在人们的脑海里停留得稍久一些吧。

    但什么是生活呢?要是你有幸听到鲍勃·迪伦的歌,不妨略作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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