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到家,我伫立在门边,想着,我以后一定要养一条狗。起码家里还有它在等我回来。
在寂寞的时候它也可以陪我,在黄昏的时候带它出去兜风,在黑暗的夜里我们能互相依偎。
狼生性孤冷,我养不暖。
故安是我在高中的时候疯狂迷恋上的人。
我总以为,我的青春里还要有一个人,像狼,独特,另类,富有侵略性,毕生难忘。
当我在校园文化节晚会上看到他帅气而富有侵略性地摆弄音响和麦克风的时候,我知道,就是他了。
我也算不上是好学生,后来我跟着他混。他特别爱欺负我,动不动就拍我脑袋。那段时光,我们经常混在一起,很快我就学会了喝酒抽烟泡网吧。
很显然,那段期间他并没有过多表示他喜欢我之类的云云。我知道,他只是需要我。但我们谁也没有说破这种关系。
就像在冬日里需要暖阳,在夏日里需要凉风。这些都与爱情,没有半点关系。
大多数的时候都是他一个电话过来我就要去帮他。大周末的去他家帮他做家务,他这人是比较懒的,父母都不在家,家里自然是乱成一锅粥的。
下午下课后我总帮他写作业,他当然是极为愿意的,因为他要去打篮球,还有个爱看他打篮球的名叫沈婉的女孩要追。
“喂,小丫头,你现在赶紧过来篮球场。”他一个电话过来,我就把手边的作业搁置了。
我气喘吁吁跑到篮球场。
故安朝我使了个眼色,“你赶紧去校外买束玫瑰。”
我翻了翻白眼,口袋里只有几十块钱,那是我这周的伙食费。火急火燎地叫我下来就为了买花?
我忍住怒火吸了口气,“你到底要干嘛?”
“表白呀!”他一脸鄙夷地看着我,仿佛我情商比智商还要低。
我面无表情地往外走,径直去了花店买了玫瑰。接过花的时候,一不小心被花的刺戳伤了手,血一直往下滴。
我想,喜欢一个人大概就像会刺人的玫瑰
吧,就算知道它会伤你,你还是舍不得放手。
我开始手足无措,因为我很久都没再流过血了。
“傻姑娘,用纸按住,贴这个。”有人从背后递了张纸巾和邦迪给我,我才恍然明白过来。
我手忙脚乱地止血。抬头,是宁涛,班里不起眼的那种中等生。
我说了声“谢谢”就落荒而逃了。
篮球场上。
他在焦急地等着。看到我手里的花,“怎么这么久?”我动了动嘴唇,看了看手上的血,最终说不出一句话。默默地转过身走了。
后来我不知道故安有没有表白成功,沈婉有没有感动得泪流满面。
因为我缩在教室的角落里。数地上的蚂蚁。宁涛站在门口望着我。只是那样安静地,望着。什么也没说。
两天之后,故安来找我。那时候我正和宁涛讨论一道几何题。
“陪我去个地方吧。”他一把拽起我,从他的表情我就知道,沈婉拒绝他了。
我转过头,“等我回来我们再讨论这道题吧。”
“好。我等你。”宁涛安静地回。
不知怎么的,我感觉故安抓着我的手有点凉。
我陪他去了酒吧,喝到迷迷糊糊的时候,有个二货过来拽我去跳舞。我推搡着,忽然一声“嘭”让我彻底清醒了。
故安手里拿着破碎的酒瓶。
我最先反应过来,冲他大喊了一声:“卧槽,快点跑啊,你还愣着干嘛?”
那天晚上我和他从街头跑到街尾,终于甩掉了那个二货。
躺在马路边的时候,他忽然低低笑了。摸了摸我的头。那大概是他第一次摸我的头。
“笑什么?你丫差点就挂了,知道么?”我气结。
“小丫头,我还以为你不会爆粗口呢。”他转过头来,用温柔如水的目光凝视着我。
“还不……还不都是你教的。”我有些心虚,结结巴巴地回了他一句,就转过了通红的脸。
我再转过头去的时候,看到了他满脸的湿润,我不自然地冷笑:“不至于吧你,不就是被一母的拒绝了么,世界上那么多母的,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
“卧槽,我爸妈今天离婚了。”他突然认真地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道。
“……”
“我以为他们只是工作太忙了,今天他们却回家问我,到底想跟谁。”
“……”我觉得他谁也不会跟吧。
“我没说一句话就出来了。”
“……”果然。
“这世上只有你自己最爱你自己。”我揽了他在肩头,用苍白无力的语言安慰着。
“那你呢?”我听到他咕哝了一句。
我的心一颤,低头一看,原来是梦话。
路灯很昏暗,却把我们的忧伤越拉越远。
我没问他有没有和沈婉在一起,因为我看到他的口袋里侧放着的电影票,时间是前一天的。
森林里的狼受再重的伤,舔舔伤口就好了,还是要继续出去觅食的。
后来他再也没有折腾过,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很安静地吃饭睡觉上课,还有,和沈婉出双入对。我们很默契地没有再联系过。
高三毕业的时候,他考上了山东的一所高校。我去了山西。我们再没有什么交集。
班里举行欢庆仪式庆祝毕业聚会的时候,我在角落里,安静地坐着。我看到他拿了杯酒朝我走过来,我起身,宁涛忽然出现在我身边,“原来你在这里啊,我正想问问你上了哪个大学呢?”
“我……是山西的大学。你呢?”我礼貌地回着话。一转身,故安和沈婉在众人的怂恿下正喝着交杯酒。
大概是声音太大了,我没听到宁涛说的那句“我也是”。
我没有和宁涛在一起。也没有再和故安联系。很多时候我都想逃避。
我没有勇气,既然知道他不喜欢我,我又何必热脸贴冷屁股。他骄傲。我也骄傲。
大学毕业后我去了一个山村支教,那个山村有个很好听的名字,蒹葭村。
我的名字,叫童蒹葭。
只有在那里,我的心才是宁静的。
后来故安结婚,发给我的请柬上,新娘名字端端正正地写着“沈婉”两个字。
我穿得很隆重,就好像新娘是我一样。
婚礼前我去看了一眼正梳妆的沈婉。
“你就是那个小丫头吧?”她瞥了我一眼,打开唇彩。
如果不是故安和他说过我,我真要吓得魂魄出窍了。
“是啊,恭喜你们。”我尽量把笑容撑大。
“我要谢谢你。”
“嗯?”
“他向我表白的后一天,我们去看了电影,我不小心翻到了背面。你猜他写了什么?”
“……三十块钱?”我怯怯地说,有点想笑。
“我想我喜欢上你了,小丫头。”她终于把嘴唇抹红。
我怔住了。
那天我没有参加完他们的婚礼。因为我怕我忍不住去抢婚。
很多情,一旦错过了,就是一生一世,哪里是强抢就能得来的。
后来故安真的成为了我独特,另类,富有侵略性,毕生难忘的青春里独特的风景线。但他却始终没能从不断变换的风景成为可以永久停留的画作。
回了山村以后我再也开心不起来。
我想,我们的结局注定是不圆满的。
五年以后,我从班级群的截图知道,他去一个山村出差,恰逢大雨引发的泥石流,和他一起去的人,无一生还。
我哆嗦了很久,握着鼠标放大了那个村庄的名字。我第一次觉得这几个字那么刺眼。
蒹葭村。
你是青春独特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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