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堂之上,朽木为官,殿陛之间,禽兽食禄;狼心狗行之辈,滚滚当道,奴颜婢膝之徒,纷纷秉政。以致社稷丘墟,苍生涂炭。 ”说书人泯一口温水,长嘘一口气,甚为痛快。他借《三国演义》的这段话,讲的荡气回肠,可惜高台下面没有一个听众,路人觉得他是疯子。
说书人六十多岁,穿着破旧的大袄,头发很少,像杂草,皮肤如同暴晒的橘子皮一样干瘪,皱纹里还有深深的黑线,是个普普通通的流浪汉。
四十年前,他因为说错了一句话,被好事者告发,关了八年,出来后妻离子散,亲戚也不认他。
他到处流浪,说来足迹广泛,但不外乎两种地方,破庙和即将拆迁的房子,他白天在热闹的地方讲故事,杨家将、三国、隋唐、还有聊斋,晚上在无人的屋子里唱戏,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脸涂的吓人,时而低鸣时而大叫,也常狂笑。
2004年,那年我十来岁,最后一次见他是在一个楼梯口。
那天他的衣服格外干净,色泽鲜艳,他的脸不再花,胡子都没了,整个人无声无息地蹲靠在墙角。多年以后,我才明白,那时他穿的,是寿衣。
评语:
说书人这个职业现在已经很少了,姑且算个职业吧,我是说那种在大街上,闹市中无条件讲故事的人。好怀念啊。
文中的说书人,有三个原型:
一是老家宗祠的老爷爷,他世代守在村子里,见多识广,小时候会讲很多故事给我听,《三国》的英雄,《聊斋》的鬼怪,还有一些他自己的经历,周围琐事,农村习俗,丧葬文化等等;
二是我一个邻居,也是一位老人,文中提到说书人因为说错一句话坐牢,说的就是这位老人,那时一个特殊时期,他在闲聊中议论领导,被好事的人告发,出来后很凄惨;再就是最后一个人;
第三个,他是我小学上下学路上经常看到的一个疯子,爱唱戏,我听不懂,经常穿着戏服,他以前应该是个文化人,会写字,他用砖头在地上,墙上写的那些字特别好看,这个人便是穿着寿衣死的,正应对我这篇故事的结局。
初来简书,欢迎关注,以后还有更多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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