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择校难题、探索实行弹性离校时间、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其中涉及民众关心的一系列教育议题,《意见》同时也绘制出中国未来的教育改革路线图。
其中,作为教师最为关心的应该是——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
一
先来梳理一下,这句话到底说了多少次。
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在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这个目标被再次重申为“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从第一次提出到2017年,已经23个年头了。但是实际执行情况呢?
2011年8月,《人民日报》记者对此曾在广东省做过专门调查,当地教师收入与公务员相差一到两个档次。按理,高级教师相当于副处级,但只拿到科级公务员收入;一级教师相当于科级,收入也只相当于科员级公务员。
再从现实比较一下。同时毕业的同学,工龄相同,同在县城。我领到3000多元的时候,在公安机关的他已经领到近5000元。另一个政府公务员同学,原来工资和我差不多,不过,这几个月他又多了一份600元左右的车补,又超过我了。
“年轻老师养不起自己,中年老师养不了家庭”,成为一些地方不少“灵魂工程师”的窘困写照。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薪资待遇问题不仅关乎1200万的庞大群体,还关系科教兴国战略与教育均衡的实现。
二
再和其他国家比较一下。
美国芝加哥大学国际高等教育研究中心教授飞利浦•阿特巴赫进行的主要针对大学教师新聘时工资的一项调查表明,中国教师的月平均工资仅为720美元,在被调查的28个国家中位列倒数第三名。
三、教师们关注的是如何执行到位,而不仅仅只是一句空话!!!
建议有三。
1、消除地区差异,国家对教师工资有个明确的标准。
我是县城的教师,我们这里农村老师有两份补助,同等情况每月比我多500元左右,对于农村老师的补助,县城老师都很理解。不过,我们市里老师的工资又比我多近1000元。这样我就不理解了,为什么就该县城老师工资低呢?很想请制定政策的专家们给个合理的解释。
另外,国家最好能有一个每个省老师最低工资的标准,这样才透明,才易于操作。结合公务员工资的情况,确定老师工资最低标准,并公开出来。
现在,到底工资是什么标准?涨工资是什么政策?没有一线老师能说清的,因为人事财政部门根本就不会公开。
只有公开,政策才不只是空喊口号。
2、取消绩效工资。
从我了解的情况看,绩效工资有两个发放的办法。其一是谁的还是谁的,干好干不好年底一下发给你;其二是诟病最多的,不公平发放,领导领的多,老师领的少。
从实际操作来看,绩效工资并没有起到作用,不如取消。
3、改革职称评定。
职称评定有正面的积极的意义,但从基层看弊大于利。
影响老师队伍的团结;给利益集团获得灰色收入提供条件;晋上级以后就放手不干的占大多数。所以,要尽快改革。
最后的话,我是一名老师,可能我说的话是站到自身角度,希望其他行业能理解。更希望国家能尽快出台政策,把喊了23年的口号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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