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时候,我妈说的话我一直都当是真的,从来没有怀疑过。我妈说:你从小就挑食,不喜欢的东西一点都不会吃,比谁都难伺候;还特喜欢半夜哭,一哭起来就没完没了,非得你爸抱在怀里才行,小时候可就是个磨人精。
我一直深以为信。因为我真的挑食,长大以后不受父母管束,更是养成了随性的心性。后来碰到你之后,我就开始怀疑我妈了。我不喜欢的东西那么多,怎么就喜欢了你。
一、
20岁进入大学的时候,我已然成了班里的老阿姨,比不得那些年轻的18岁青春少女。不过这些都没关系,阻止不了我内心一颗浪荡的心。
可惜的是,我实在又是个慢热的人,不像那些天生自来熟的人。混了多久,交际圈也就限于整个寝室里。既然生活给了我这么大的挑战,我总要想着去克服。为了结交到更多志同道合的人,我就去参加了一个文学社。加入的契机有点意外,怪我们社长太过热情,我是连拖带拽被拉过去的。凭着自己内心对文学的热爱,希望遇到自己志同道合的人。
然而事实上却不是这样的。那个时候的我多天真,以为文学社的人活动一定是一群人在一起探讨文学的奥义。当我踏进KTV的时候,才知道:啊!原来是我想的太多了。每个人在进入大学之前肯定都幻想过自己多彩多样的社团生活,对未来充满了期望。没想到我第一次团体活动是在社长的“死了都要爱”的歌声中度过的。
好死不死的,我偏偏是个音痴。踏进去的第一秒我就有冲出去的冲动了,天知道我是怎么度过那漫长的两个小时的。
回学校的种满了梧桐树,我走在最后看着前面那群人落在地上的影子,勾肩搭背,缠绕在一起。突然,觉得很安心,心里想着这也许就是我大学生活的开端了。
这里其实隐藏了一个小插曲。我一直都知道,有一个影子在我的身后不缓不急的走着。我停下的时候他也停下了,因此我没有见到他的长相。但我猜我应该知道那个人是谁的。不要问我为什么,有的时候女孩子就是有天生的直觉。
或许有些俗套,但这就是我和他的相遇了。那个时候的我们并不认识,贸然上前,估计只会留下不好的印象吧。
二、
我早知道我们会相遇,因为缘分不会浅到只让我们”萍水相逢“。
成为工作伙伴之后,我们有了更多的时间可以接触。偏偏觉得巧合的是,我所在的财务部与他所在的外联部是两个联系密切的部门,无形便会将我们凑到一起。相处的久了,才知道原来这个人真的和我八字不合。
所有课程里我最讨厌的体育,偏偏是他最喜欢的;我是个满脑子秦皇汉武的文科生,而他却是满嘴线性代数的理科男。问他为什么要来文学社,不去数学部。他说,厌烦了天天数学。我估计他的真正理由是因为这里妹子多。
出乎意料的是,他的字很好看。对于一个字写得很难看的人来说,这简直就是一个巨大的亮点。自从发现他的字好看了之后,我还发现人家的手也很好看,骨节分明,完全不像我的粗胖的手。这两项其实已经完全完败我了。我喜欢抄一些唯美的词句,为了提高收藏的价值,我就只能请他帮忙了。
每次他抄的时候,我就坐在趴在桌子上看地上的影子。很鲜明,和那天晚上的完全不一样。就在我昏昏欲睡大的时候,他戳了戳我的胳膊,将本子递给了我。
“看一下”
“不用看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字吗。先走了”
“我今天不在状态,你还是看一下的好。免得后悔,到时候我可不奉陪了”
既然大神发了话,我还是看一眼的好。我翻开扉页,上面只有一句话: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不对啊!我今天让你抄的可不是这个,你赶紧给我重写,浪费我这半天的时间”
“没有,今天只有这个。你自己看着办吧!”转身就走了,只留我呆在原地。
等到我反映过来的时候,人早就走没了。我其实是无语更多过震惊了。我翻看那个字,是用我最喜欢的瘦金体。那句话仿佛是火花一样,落在我的心尖上,震的我的心脏都在颤抖。
三、
我在第二天早上六点的时候,打电话约他出去吃早饭。等到他来的时候,我将手里的书和包一股脑的丢给了他。
“拿着,看你的自觉行了。别人家都是主动拿着的,怎么到你这了,还要我主动了。”
我转身的时候,看他还站在那里不动。只得重新返回去。
“怎么不走了,快迟到了。你别想着旷课啊,今天的可是院长的可,我可没那个胆”
无奈他不动,我想着不是高兴傻了(原谅我自恋一次),那我不是亏大了。突然他却拉着我往回走,我就知道完了。这课不旷也得旷了,早知道就选周末了。
我吃饭都这么挑,偏偏喜欢了你,估计以后有得受了。为自己的未来深深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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