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脑海中构想过一百种与初恋重逢的场景。比如,在人头攒动的街头相视一笑泯恩仇,轻轻地问一句:好久不见,过的好吗?比如,挽着高富帅现任的手出现在他面前,说谢你当年不娶之恩;就连两人在亲戚安排的相亲局中再见这种狗血的剧情我都幻想过,可就是没想到眼下这种情况。
眼下我们在一间灯光晃得人眼晕的KTV包间里,我坐着,他站着,尴尬地四眼相对,各自绞尽脑汁想着说句什么好。就这样僵持了近十秒钟,麻将桌那边有人喊:“松哥,赶紧来,三缺一。”谢天谢地。
我深呼吸两次平复错乱的心情,在心中理了理刚刚发生的一切。这是一次高中同学聚会。在班长的强大号召力下,每年春节前后全班都得聚一次,当然不是每次都能聚齐。节目照例是吃饭唱歌打麻将,除了吃饭,没有一样是我擅长的。因此,每年我都想好一个让人无法拒绝的完美借口,比如“我哥结婚”,“我堂弟结婚”,“我表妹结婚”,反正过年前后结婚的人多。不幸的是,昨天陪老妈出去买菜被班长逮个正着,我还没想好这次该让谁结婚,我那多事的老妈就说,出去跟同学聚聚吧,别整天宅在家里。于是,我坐到了这里,一边撕心裂肺地唱着情歌,一边声嘶力竭地喊着“胡了”,心里想着回去可得好好跟我老妈抱怨一番。
当门口走进来两三个人的时候,我瞟了一眼,似乎不是熟识的同学,低头继续玩我的手机。一个人径直走到我面前,说:“你是杨雪吧?”我抬头,他背着光,这让我看不清他的脸,只隐约看到身材有些发福。我笑着点点头,他又说:“你还认识我吗?”我眯着眼睛仔细辨认了一下,还是没太看清,我真不应该为了好看戴度数买小了的隐形眼镜。我估摸着是某个不太熟的同学,不好意思地摇了摇头。他说:“我是刘松。”按理说除了有点尴尬之外这也没什么,十多年未见,好多人都从孩子变成了孩子父母,认不出来也在情理之中,苏轼跟她老婆还“纵使相逢应不识”呢!可糟糕的是我在他报出姓名后夸张地“啊”了三声,若不是我及时捂住嘴,可能会继续“啊”下去。所以,和老同学见面的时候,要么一开始就自报家门,要么就假装认识、熟络地寒暄,背地里悄悄弄清他/她的身份,千万不要玩“猜猜我是谁”的游戏,免得彼此尴尬。
第二天下午,同学打电话约我喝茶的时候我妈正在抱怨我换了一圈又一圈的台还没决定看哪个,我接完电话把遥控器往我妈怀里一扔:“你自己看吧,我出去玩儿去。”
到了地方才发现不止她一人,刘松也在,还有其他几位同学。这次我吸取教训,戴上了框架眼镜。透过镜片看到的阳光下的他身材并不是很臃肿,也有可能是因为他穿着黑色羽绒服的缘故,黑色显瘦。他的样子变化不大,只是少了些青涩单纯,多了些成熟世故。那双眼睛还是一样深情款款,让人一不小心就掉了进去。
我们坐在阳光下忆往昔峥嵘岁月,同学们似乎都挺忙,电话微信不断,不到半个小时,张三说“家里孩子哭着要妈妈”,李四说“老婆喊我回去杀鱼”,不约而同地提前回家,只剩下我和他。
“你的样子没怎么变。”我打算为昨天晚上的失误解释几句,指了指鼻梁上的眼镜继续说,“昨天我没戴眼镜,光线又暗,没看清楚。”
“你也没变,我一眼就认出来了。”他笑着说。
我不知道该聊什么好,天气和工作刚刚有其他同学在的时候已经聊过了。我喝完最后一口茶,起身告辞,他也站起来,不紧不慢地说:“一起吃晚饭吧,我想跟你说点事。”
我又坐回去,说道:“饭就不用了,我妈煲了一下午的汤,等着我呢,有事现在就说吧。”
他还是不紧不慢的样子,一脸正经,看着我说:“你还在恨我对不对?恨我当初无缘无故跟你分手。”
听到分手两个字我有点想笑,没有牵过手谈不谈得上分手呢?是的,我们谈了近一个学期的恋爱,却从来没有牵过手,不仅没有牵手,连话都没说过几句,我们鸿雁传书,互诉衷肠。我以为这种柏拉图式的爱情最是浪漫,但于他不是。于是,在一个寒冷的冬日清晨,当我像往常一样好不容易盼到早自习下课,躲进厕所打开他头一天晚上悄悄放进我课桌里的信时,看到的却只有五个字“我们分手吧”,连标点都没有,像是对我昨晚一夜甜梦的嘲笑。
他见我不说话,继续说道:“其实那是班主任的意思,他叫我不要影响你学习。”
“所以你甩了我之后,转头就去追低年级的学妹也是班主任的旨意,好叫我彻底死心,是吗?”我一不小心喊出了十年前的愤怒。他显然被我的语气和脸色镇住了,因为我以前总是柔柔弱弱的样子,好半天才小声说了句“不是”。
喊完之后我才意识到自己失态,我不该为了小时候的傻事再干另一件傻事,于是换上哈哈大笑脸:“我跟你开玩笑的,看把你吓得。我确实恨过你,不过都已经过去了,那时候我们还小,什么都不懂,我早就忘了。”
我说的不全是实话,我现在是不恨他的,但不是因为原谅,只是被时间冲淡了伤痛。我也没有忘记他,但不是因为忘不掉,只是他总是出现在我的梦里。
他松了口气。我再次起身,客套地说:“事情都说清楚了,我也该回家了,再联系。”他站起来送我,说:“我跟同学要了你的电话和微信,你不介意吧?”我摇摇头,转身离去。
那天以后,他时不时地给我发微信。有时候是一则笑话,有时候是一句问候,我偶尔回一句,经常不回。
过完年,我回到市区上班。生日那天,花店送来一大束红玫瑰,小卡片上写着:这是我欠你的生日礼物,今天补给你,以前的恩怨一笔勾销,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我惊讶他还记得那件事。那是我们互传情书大约两个月的时候,他问我什么时候生日,我说二月十四,农历的,不是情人节。他说,以后那就是我们的专属情人节,并承诺要送我礼物。只是我们的爱情之花没有挨过寒冬,还没到我的生日就已凋零。
如果说那束鲜花只是让我有些惊喜,那么当我下班走出办公楼看到倚着路灯的他时,当时就惊呆了,他并不在本市工作。他看着我笑,眼神温柔得让我想逃。我很庆幸自己怕太引人注目而选择把那束玫瑰留在办公室。
“一起吃饭吧,陪你过情人节。”
“今天不是情人节,我们也不是情人。”我淡淡地说。
“那就给你过生日。”
他是有备而来,在顶楼的餐厅订好了靠窗的座位,城市绚丽的夜景尽收眼底。菜式都预先选好了,避免了尴尬的点菜环节。他随意地跟我聊工作,聊生活,我慢慢放松戒备,心想他也许只是出差恰好来这里,顺便请我吃个饭而已。等甜品的时候,他从怀里摸出一个蓝色的方盒子,打开,慢慢推到我面前,是一对亮晶晶的长耳坠,他说:“生日快乐。我还能不能再有一次机会?”
如果这是我十八九岁的时候,我一定会感动得热泪盈眶;二十四五岁的时候,我也会欣喜若狂;不过今天我满三十岁,我已经学会了先穿上盔甲,藏好感情。爱情易老的第一课还是他教会我的呢。我不动声色地说:“耳坠很漂亮,可是我用不到,我从小怕疼,没打过耳洞。”
我以为自己赢得漂亮,可他才是个中高手,他说:“我知道,所以一定没有人送过你耳环。这个没打耳洞也可以戴。”
甜品上来的正是时候,巧克力心太软看起来很诱人。我舀一勺放进嘴里,果然,连心都跟着融化了。准备离开之前,我们都没再说一句话。我起身检查有没有遗漏东西,看到那对耳环还静静地躺在桌上。他似乎不打算把它拿走,尽管看起来价值不菲。我有些不舍,于是合上盖子把它放进包里。
他把我送到楼下,我道一声晚安转身就要上楼,他拉住我的手说:“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要考虑一下。”我说,我是认真想要考虑一下。
他还是拉着我的手,看着我的眼睛说:“我想证明给高中时的自己看,那时候他是有多傻。”顿一顿,接着说:“我请假来的,明天上午就走,希望走之前能听到你的答案。”他松开我的手,微微一笑,“上去吧,晚安。”
二月的夜晚,风微凉。他的手很温暖,跟我想象的一样。我没有上楼,站在黑暗中看他坐车离开。心底冒出一个声音:给他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机会。这个声音让我有些雀跃。我跑到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我想,他今天给了我那么多惊喜,我也该让他惊喜一下。
出租车拐进酒店车道的时候,他正走进旋转门。要追上他已经来不及了,我想在前台应该可以问到他的房间号。我付完车费,正要开门下车,却看到他在大堂与一位女子拥抱,举止亲密。我看不清她的样子,只看到她耳垂上亮晶晶的长耳坠闪着刺眼的光芒。现在的商家想的真是周到,一款耳坠都会做成耳针和耳夹两种样式。不知为什么,我有些想笑,这种时候不是应该伤心或是愤怒吗?大概是因为这个生日过得太有趣了。
司机大哥催我下车,我说我来错了地方,还是回原地吧。路上,我发了一条微信给他:那对耳环还是打了耳洞的人戴起来好看,但我不打算还你了,以免再见。
三十岁,他又教会了我一课:不要假设花花公子会转性。然而,他偶尔还是会出现在我的梦乡,以年少翩翩的模样。我想,初恋是一道永远也抹不平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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