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阅读的是乡土中国中《无讼》一章。《乡土中国》这本书挺短的,比以前看过的小说都短,但是看起来挺需要时间。每看完一个概念就要找很多素材进行支撑理解,就算这样也还是会有很多疑问。
先贴出今天阅读的觉得非常重要的一段话,也是书中已经给我们画好了重点的一句:
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
起初我不太明白这一章到底是在表达什么,为什么突然提到了“无诉讼”这一点,直到联系到乡土社会里的你礼治传统,就大概知道作者的意图了。在传统社会里,大家更多遵循礼法,这种约定俗称的民间规则,这里顺便想起老妈和我说过的一件事。她说,以前单位都比现在更有人情味,大家住在一个院里,夫妻之间出现矛盾和问题,单位领导那时候都会去管理,会去讲情。搁在现在,大家都基本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会多嘴。
事情是这样的,原来有一个爷爷(按我的辈分叫),他对自己老婆特别严苛,发了工资从不给回家老婆手中,老婆本身没有工作在家带孩子又没有经济来源,还在处理家里人情世故,显得很窘迫、在夫家没有地位。这时候领导知道了,再三劝导无用,有一次发工资的时候他就站了出来,把这个爷爷的工资分成两份,叫来两人。当场给了一把锁,夫妻两个人每人一把钥匙,这下领回去的工资两个人都有权利知道和享受分配使用的权利。
讲这个故事我是想说明,以前的中国社会群体确实是这样,发生了事,大家不会去寻找法律援助(以前称为打官司,说法挺暴力,现在叫做诉讼,是不是文明多了),而是基于群众舆论的判断方式在邻里、乡间“和和气气”的处理完这个事件,这大概就是作者想要表达的“无讼”。中国无讼的时代现在已经算是过去了,变成法治社会的道路上也走过了很漫长的道路。现在我们身边人法制意识越来越强烈起来,这是一件好事,说明在中国推行法治秩序的工作确实做的不错,而且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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