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追求快的生活节奏。多数人没有太多时间去看厚厚的小说原著,电影的出现似乎是给他们带来了福音,总觉得看完了这部电影就读懂了这本书。我认为,影视作品与原著虽然是同一主题同一故事,可很多细节很多情感不是一部两个小时的电影就能解释的,尽管我们看到的电影版人骨拼图很精彩。
《人骨拼图》是由菲利普·诺伊斯导演,丹泽尔·华盛顿、安吉丽娜·朱莉等主演的影片。影片主要讲述了一个厉害的侦探林肯在最近工作时, 受到了非常重的伤害,失去了他的双腿,只能在病床上修养,每天在床上等待死亡,甚至想要轻生。女主人公阿米莉亚在她就要转正的前一天值班时,她被叫到一个地方,在那里发现了一具被分割很多块的尸体,她和警方一起调查这个案件,艾米利亚的勇敢让林肯欣喜,他命令她一起参与接下来的一系列案件。开始女主并不愿意调查,在林肯鼓励下还是尽力做了,调查过程中他们合作默契,最终查到了杀手是有暴力倾向的,也查出了杀人者的身份与林肯的关系,而且杀人全部过程也是按照一本古老的杀人书去做的。在此过程中两人心生好感,最终经过他们一系列配合终于抓到凶手,而两人也在一起了。整个氛围让人非常紧张,让观众非常喜欢。
看过了原著和电影,我们会发现电影的故事情节都和原著相似,但也有不同的地方
首先从故事中部分案件的人质的命运来看,电影和原著的差别是非常明显的。电影《人骨拼图》里面的人质几乎没有被留下来的,然而看过原著的都知道,其实大多数人质都被救了包括浑身是老鼠的男人。也可以理解,毕竟电影需要这种结局来让电影看起来更加生动,突出表达一些导演想要表现的情绪,让观众更加产生一些共鸣之类的情感。
再来说说感情方面,女主和林肯的感情并不是描写的很多,尤其是女主对林肯产生好感时真是让观众大吃一惊,总觉得太突兀了,感情来得太突然,但是毕竟电影不像小说一样不需要特别在乎长短,电影时间很短,在短时间内讲述一切那自然是不可能的,这也是影视作品的一个缺点。可是在小说里有很多两个人交心的表现,做了很多铺垫。看起来就理所当然了。其实除了情感其他在调查案件的时候对案发现场的描述虽然电影可以通过听觉视觉更加突出表现,可是在读过原著之后我始终觉得是原著描写的更加让人容易产生画面感,而我所想象的场面其实和电影中还是有差别的,毕竟每个人对每句话的理解是不同的,想象是不同的。
除了这些原著让读者记忆深刻的应该就是林肯强大的推理能力,可这种推理能力在电影里表现得有些过于神奇了,虽然让电影更加有吸引力若不是很合逻辑,比如书的线索并不是那么容易就找到的。很多线索在小说里都是很有道理很符合情景发生的。还有对杀人凶手的解释在结尾时也显得很苍白,只是杀人者自我独白,看起来未免有些太假了,而在小说里作者给凶手的身份非常的合理很合适。影视作品虽然是根据原著拍摄可是差异并不小。
电影最大的优点就是可以更直观的让人明白这个情节的意义,其音效和环境会通过视觉和听觉非常直观的展现给观众,相比之下小说就没那么让人明白故事情节存在的意义,会比较难懂。这也是为什么更多的人更愿意去以电影的方式了解一本小说,电影是镜头拼接的艺术,在还原文学作品剧情的同时还要讲究镜头的合理运用,当然电影更商业化,现在电影的受众比例远远高于去欣赏文学作品的。这样看来似乎大家都应该去关注影视作品。其实并不是,这样看并不客观。事实上在大家跟着电影情节走的同时,观众本身是失去了一种该有的探索和思考的能力,思想和情绪起伏大都是被导演编剧设置的一些点带动,在根本上失去了这本原著的意义。大家在看小说的时候再看到某一个片段的时候会有很多不同,奇奇怪怪的想法,对它的理解程度也不同,这也正是作者的本意。而导演在参与电影拍摄时会考虑到票房和电影的精彩程度会修改原著很多地方,他们要考虑如何才能让电影情节更加跌宕起伏让观众能在短短的电影时间里感觉到震撼,会在很大程度上更改删除片段,甚至增加一些原著中没有的故事情节。这让原著和影视作品有很大的偏差。所以很显然,影视作品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们的思考角度方式,这样看来虽然文学作品没有电影那么生动的环境但却比影视作品更有趣更生动引人深思。而文学作品最大的魅力就是作者的描写,影视作品里一定是看不到这些的。文学作品注重个人心里想法,看电影,不一定体会到的,比如一个眼神,一瞥一笑等,也许看电视就比较注重视觉效果,而且有些东西要靠想象的,电影是拍不出的。
电影《人骨拼图》无论是从场景布置和角色扮演还是剧情设定都是几近完美,充分表达了原著的思想,虽然有些情节不完全相同可也不影响什么。虽然现在处于一个比较“快”的时代,但是我们也不能不去看原著,文学作品一直都是我们的宝贝,而影视作品则是对原著更加生动的展现。
《人骨拼图》原著与影视作品对比性浅析(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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