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经1.16

作者: 5263ecfbdf8d | 来源:发表于2017-12-21 23:09 被阅读0次

    1.16由于洞悉了内在真实的自我(灵在)、外在自然的要素和本质而无欲无求,这就是至高至纯的弃绝。

            瑜伽经2.19展示了弃绝的五个层次,在此简略说明,较低层次的弃绝,比如戒烟戒酒,经过一段时间的弃绝,我们可能停止了吸烟喝酒的行为,但欲望仍然留存于心。再经过一段时间,我们确实能够不吸烟不喝酒了,内心也没有了欲望,但是我们却会说自己是一个“不吸烟不喝酒”的人,这时“烟酒”仍然会被“我慢”所铭记,只是在“光明”或“三元”层次,我们能够做到克制或自觉。而在终极弃绝中,烟酒已然脱离了我慢的体验而归于与我不相关的纯粹的事物。如此,我们将解开灵在纠缠于原质的束缚,实现终极解脱。

            经过长时间的修习,我们的信念坚如磐石,即使两个世界中最精微的展现,我们都不会卷入其中。灵在的力量逐渐觉醒或者骤然觉醒,这是第五层、六层的心灵体验。《金刚经》里讲:“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即是证得的修行体验。

            第五层之初,神秀有一句话说:

            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

            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

            众生的身体就是一棵觉悟的智慧树,众生的心灵就象一座明亮的台镜,要时时不断地将它掸拂擦试,不让它被尘垢污染障蔽了光明的本性。是讲究通过不断的修行来达到“悟道”,即“渐悟”。也就是说印度佛教禅宗认为,人的本性是污秽的,人生是痛苦的,人们眼贪好色,耳耽妙声,鼻爱名香,舌嗜上味,身触细滑,贪图金钱,爱好名望,希求安逸,这些都是痛苦的根源。必须通过戒、定、慧三个步骤逐渐弃绝欲望的纠缠,最后成为无需语言而能进行心理交流的觉悟者。

            第六层之初,六祖慧能如此说: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正是“道可道,非常道”,经过终极的弃绝,无可有“有”,亦无所“无”,外在世界包括身体在内已归于“原质”,不再有丝毫我慢纠缠;内在心海静寂深厚,意识、潜意识都同质于“无意识”,这是寂静之海,亦是神圣灵魂所在。当我们的灵魂碎片到达这里,融入神圣灵魂,就是“圆满”了。心经云: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这般若,就是我们的神圣灵魂。

            在我们中国,孟子也认为,唯有认识到自己的本性,方能使心灵进入稳定、宁静、安顿的状态,正确认识事物的规律,进而参透天地玄机,获得一种与万物一体的大智慧,协助天地化育万物,达到无我而我无处不在的境界。

            偈云:

            明镜即是我,处处是菩提,

            心中藏万物,何虑惹尘埃。

            心灵层次的五升六不是必然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聪慧如耶稣、慧能,能够做到“顿悟”,即使天资愚钝的人,机缘巧合,也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都是顿悟的部分。而渐悟却是根基扎实,是开宗立派的根本。如佛陀、穆罕默德、玄奘、王阳明等,都经历了一个艰苦执着的修习过程。

    ——尼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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