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地的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从书名看,没有吸睛之处,为什么如此经久不衰,而且很多名人大佬也都很喜欢它?近日特意仔细阅读这本书,书中主角斯特里克兰德在四十七岁,这个大部分人生活已定格的年龄,迈出对理想和艺术义无反顾的步伐,而且他身上散发出原始野性的生命力,这些正是现代我们内心所渴望,却又无勇气起航,去面对未来未知的岛屿。
放弃所拥有的一切
斯特里克兰德是证券公司职员,妻子贤淑,他过着中产阶层优越的生活。为了一个潜在的绘画理想,抛妻弃子,远走他乡。“一个人看到另一种生活更有意义,只经过片刻思索便抛弃大好前程”,这是满怀勇气,抛弃灵魂无用的包袱,去探索生活的意义。
没有生活来源的他,经常过着饥寒交迫的日子,他纯粹活在精神和理想的世界里,靠对绘画的近乎疯狂的欲望支撑着。上天给予你不同反响的同时,也会剥夺你所拥有凡人的人生,比如让贝多芬耳聋,让莫奈眼瞎,让草间弥生有精神幻觉,让图灵抑郁,让太宰治自杀。
远走他乡的勇气
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的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在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像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从巴黎到伦敦,从都市到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他终于找到灵魂的栖息地。特立独行的他在都市如方枘圆凿,格格不入,在这里有各种卯眼,什么样的榫都能契合。离开熟悉的地方和人,未尝不是件好事。
不在乎别人的眼光
被别人认可,是文明人根深蒂固的本能。思特里克兰德抛弃妻子时,他轻视别人对他的评价;他勾引唯一善待他的朋友妻子时,他的字典里没有知恩图报;他的画根本没有人能欣赏到其中的美时,他仍然执迷不悟,他不需要任何人教授他技巧。
他对金钱毫不在乎,他对名声不屑一顾。他就是这样一个超越周围环境的人,一个特立独行的怪胎。
对绘画近乎疯狂的激情
思特里克兰德被创作欲攫住,如同被魔鬼控制,什么世俗的伦理道德,亲情、友情、爱情,生理的饥寒困顿,任何他追求绘画路上的障碍,都被他大刀阔斧砍掉,不管对方是否鲜血淋漓。“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一样”,追逐理想成为了他生存的本能,不疯魔不成活。
“并不是你去追逐理想,而是理想击中了你。”释放了本我的他,创造力如同苏醒的火山,滚烫的岩浆喷涌而出,炙热而壮观。
让最高成就付诸东流
做自己最想做的事,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心平气和,怎么能叫作践自己?做一个有名的外科医生,一年赚一万英镑,娶一位漂亮的妻子,就是成功?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
成功没有固定的定义,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莱特。思特里克兰德得知自己患了麻风病,不久于人世时,让他的土著妻子把他一屋子的壁画全部烧毁,这可是他用生命铸就的辉煌之作。他不在乎留给世人旷世绝作,扬名于世,他画出了心中的美,已成就了他的理想,灵魂已经涅磐,余下的躯壳又有何意义。
小说中并没有把思特里克兰德刻画成一位追求理想的完美艺术家形象,相反,他人性中丑陋的部分居多,冷酷无情、恩将仇报、自私自利……,但他依然是伟大的。书中描述他,更多的从他人道听途说中凑齐了他的身世,有些片段是缺失的,正是这种人性的不完美与故事情节的缺失,让思特里克兰德这个人物更加丰满,此本小说更拥有耐人品味的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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